1、县XX县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使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做到家喻户晓,营造禁放氛围,全面落实各项禁放措施;通过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切实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禁放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二、
2、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禁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络,统筹安排日常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储存、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处置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临街商场、店面等地段的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燃放毁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污染环境卫生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罚,配合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县安监局。负责查处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
3、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规范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销售布点规划,全面取消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时注销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临街商场、店面的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县监察委员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查处。 县文明办。负责全县文明创建的宣传,倡议文明过节的习俗。将责任单位禁放工作落实情况、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纳入所在单位文明创建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禁放工作的新闻媒体宣传,加强禁放必要性、文明性、安全性、环保性的宣
4、传,加强社会舆情分析,强化正面引导。 县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加强禁放环保宣传。 蓉城镇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加强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临街商场、店面、居民区等处的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负责张贴禁放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县住建委。负责监督建设施工单位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督促物业单位对物业服务对象加强禁放宣传教育,使小区不出现违规燃放行为。加强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县供销
5、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产品配送工作,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做好禁放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进行禁放规定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县卫计委。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禁放工作,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县旅游外事局:负责加强星级宾馆巡查和检查,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县殡仪馆、敬老院禁放工作,加强新婚登记夫妇、殡葬服务对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火灾应急救援,强化消防监督管理。 县经信委。负责督促各企业单位做好禁放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禁放工作。 县公管局。负责督促在
6、青各中标单位做好禁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禁放经费保障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结合普法教育,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全县其他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召XX县区XX县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通过张贴通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悬挂标语,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短信、电子显示屏载体等广泛宣传禁放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月1日起) 1.对违规燃放行为予以制止,并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由公安
7、机关对违规燃放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规燃放被发现、查处的,由公安机关通报县监察委、县文明办。 3.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禁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XX县区XX县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检查等工作,认真落实组织管理、安全保障、执法检查等职责,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确保禁放工作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 1.组织媒体宣传。县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渠道宣传我县禁放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营造良好
8、社会氛围。 2.强化部门宣传。蓉城镇政府负责组织社区(村)人员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通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宾馆、商场利用led屏宣传;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出租车、公交车进行宣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XX县区安监局要安排车辆利用喇叭以环境整治、合法经营等为主题进行禁放宣传;县消防大队要以防止火灾为主题、县卫计委要以避免人员伤亡为主题、县司法局要以普法为主题设点进行宣传;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的禁放宣传;县住建委要组织物业公司在小区开展宣传,新建工地动工时要签定禁放责任书;县民政局要对办理婚丧事宜的居民开展宣传。全县其他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9、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禁放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执法查处 1.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奖励机制。县公安、县安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3.强化巡查执法。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强化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路段,实行重点巡逻管控。 4.严格依法处理。对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的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
10、例等规定作出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 (四)强化源头控制 1.加强市场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违规销售、违规燃放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拉网式清理整顿。 2.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局要充分利用检查站和治安卡点,加强对进入禁放区域运输车辆的检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我县高速路口、国道、省道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禁放工作对于改善大气污染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上下联动的
11、禁放工作机制,加强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加强禁放工作落实情况的联合督查,适时通报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对禁放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取消所在单位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三)加强信息报送 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禁放工作情况信息收集报送,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等要及时上报,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协调处理。 XX县区XX县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伟 常务副组长:陈荣亮 副组长: 陈忠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玉平蓉城镇党委书记 吴智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盛守凯县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张雅琴县文明办副主任 张忠发县教育局局长 章双宏县经信委主任 胡翰生县民政局局长 黄新勤县司法局局长 张益平县财政局局长 孙利县环保局局长 陆林县住建委主任 疏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平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文斌县卫计委主任 王伟县安监局局长 吴蓓蓓县旅游外事局局长 程柳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王中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新东县公共资源和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爱武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宁劲元县供销社主任 朱根根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吴智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德成、吴厦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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