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方案 xxxx村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改善我村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7号)和本县制定的村庄环境整治技术标准解读的要求。我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xxxx村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引导,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的原则。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
2、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建立政策体系,引导村庄整治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坚持群众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建立农民参与机制,确定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意农村与城市的区别,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四)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砍树、不填塘,维护农民利益
3、,营造 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用5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结合实际,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
4、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使其更具田园风光和乡村风貌。 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二)实施步骤 1、2012年2月31日前,完成3个位于村主要出入口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即:海安搭界处、如皋搭界处、竹
5、园村搭界处;完成海洋铁路两旁的整治 2、2012年3月30日前,全面完成村水泥路两侧,防渗渠的清洁等工作。 3、2012年4月31日前,全面完成村级公路、其他铁路沿线两侧及其他地段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 4、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村转运、村处理”的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2年5月底年,全村建立比较完善的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
6、80%以上。 (二)整治生活污水。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全村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
7、,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五)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
8、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到2012年5月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 (六)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
9、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2年5月底年,全县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2年5月底年,全面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 (七)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
10、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到2012年5月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到2012年5月底,全县村庄绿化覆盖率达
11、35%以上。 (九)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 (十)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
12、行重点保护和修缮。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一)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 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x村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
13、)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并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县乡财政补助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 (三)强化技术支持。加强村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指导服务能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提村相关人员工作能力和技术管理水平。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科学发展、农村干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考核评价的办法,加强对各责任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8页 共8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