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下面就是小编带来的,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2号)和*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博州政发20184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乡镇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
2、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各领域的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
3、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措施,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推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以及乡镇政府、场管委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和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
4、序。要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2.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勤政高效。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消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
5、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4.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和公务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5.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6、的政务失信易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建立健全乡镇场、县直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公务员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及在职培训内容,并纳入党校教学内容。按照国家、*区、*州统一部署,编印操作简单、务实管用的
7、公务员诚信手册。严格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和新任职公务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公务员履行誓言、践行承诺意识。(牵头单位:县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2.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依法推进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将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新疆)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党委组织部、县监察
8、委员会、县人社局、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 3.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应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政府部门(机构)将被计入政务失信记录,将失信政府部门(机构)负责人信息适时提交组织人事部门。探索*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 4.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采集乡
9、镇场、县直各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及时处理异议申请或投诉,更正或撤销错误信息。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党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构建广泛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1.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县人民政府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场管委XX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各乡镇政府、场管委XX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
10、,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党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乡镇场) 2.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乡镇场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 3.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
11、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强化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畅通政府采购领域毁约、违约等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纳入政府及相关责任人失信记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2.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诚信责任,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
12、违约记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项目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相关信用记录披露和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 3.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水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3、) 4.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制度建设,凡出台的优惠政策均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避免不公平竞争。规范各类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畅通政府招商引资失信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督,将失信行为纳入政府和相关责任人信用记录。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合同,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牵头单位:县招商局、商经委;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场) 5.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债务信息征
14、集工作,作为政府信用评级的依据之一,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场) 6.加强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开展诚信乡镇创建活动。乡镇场要制定具体措施,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综合执法处罚信息等,坚持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公共安全、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经济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物业、教育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低保、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生态环境、文化体育、
15、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优抚、便民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乡镇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各乡镇场;配合单位:县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委、环保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乡镇场XX县区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
16、)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制定政务信用评价地方标准规范,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对接,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 鼓励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先行先试。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
17、的要求,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经验、新路径,不断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场;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务诚信建设进展情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党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 强化行政问责。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存在顶风违纪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县监察委员会、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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