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庆节期间加强安全生产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9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
2、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开展“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地方和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
3、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方案,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最大程度地把事故苗头排除在萌芽状态。 (一)要加强道路交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特别是公安、农机、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
4、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要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
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动。 (二)狠抓以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安监部门要突出抓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治理工作,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的不断深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节日及前后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发生透水淹井
6、、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 (三)严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逐渐进入旺季,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区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监管力度,强化治理“三超一改”和反“三违”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在国庆
7、期间停产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防坠落、防垮冒倒塌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同时,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纺织、民航、铁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肃查处各
8、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切实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对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
9、义,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国庆节期间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旗县区安委会及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9月27日前,将节日期间安全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姓名、职务等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同时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节前工作安排、领导带队督查情况、检查企业个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和各类伤亡事故的汇总数据于10月15日17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监察二科)。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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