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局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农机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简称“三项行动”),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农业
2、机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脱保、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农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机参与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省、市农机局的要求,根据各
3、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 1、农机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 2、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是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 4、严厉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5、严厉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6、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进行拖拉驾驶培训和考试的行为; 7、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人货混装等严重违法
4、行为; 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脱检脱保、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上路等行驶; 9.其他农业机械操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级农机部门要在2008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3.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4.农机服务组织机库、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 5.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情况及驾驶人考试发证情况; 6.农业机械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情况;
5、 7.农业机械维修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农机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农机参与人的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农机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4.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知识; 6.深入开
6、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7.充分发挥农机监理、培训机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送教下乡活动; 8.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要重点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人的教育,提高全员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三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地要将“三项行动”贯穿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底以前)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市农机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在5月26日前上报市
7、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要大力宣传开展农机“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人员参与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三项行动”有序进行。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至9月) 1.组织检查本辖区农机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严厉打击套牌、假牌行为。 2.要结合重要农时季节,拖拉机违法载人时有发生的特点,突出重点区域或重要生产环节,联合公安、安监、交
8、通等部门开展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要进一步加强外来跨区作用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建立健全临时档案制度,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服务。 4.继续抓好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清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清理事故隐患。 5.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宣传贯彻。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6.9月份,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农机局将组织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
9、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 1.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行动的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改进。 2.要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全面总结“三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巩固取得的成果,确保“三项活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实施“三项行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全面推进。要把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创建“平安农机”活
10、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农机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农机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三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宣传、教育和整治措施,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 (三)突出重点。要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和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监控,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无牌无证、超载超重、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材料和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度报表(见附件)报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支队,11月底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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