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江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精选五篇 第一篇:三江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XX县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实现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溺弃女婴等违法犯
2、罪行为,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结合我县的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在全县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健全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各部门合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有效遏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开始,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争取每年人
3、口出生性别比比上一年下降2个百分点;通过加大宣1 传,逐步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通过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一批“两非”案件,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完善机制,落实孕情全程跟踪管理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堵住“两非”案件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失调的危害性及“关爱女孩”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认真落实乡村孕情全程跟踪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对孕妇全程服务跟踪包干制度,落实孕产妇包干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孕情全程跟踪包干,形成乡干包村,村干包片、包人的层级动态管理体系,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3、整
4、合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政策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 4、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两非”活动。通过开展检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堵管理漏洞;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 我县2011年集中整治行动时间5个月,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打击“两非”、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制定印发三江县综1 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整治的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2、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5月23日在县委小礼堂召开一次全县性别比整治会
5、议,对集中整治性别比活动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安排。二是利用网络媒体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失调的危害性及“关爱女孩”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分月召开督办会、典型经验交流会,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声势。 3、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电话为0772-8612130。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张贴公告,县电台、电视台要反复播放和滚动播出举报公告,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对举报情况查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5000元。 (二)、落实孕情跟踪责任、开展自查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6、) 1、认真落实乡(镇)、村(社区)干部孕情跟踪包干制。各乡(镇)政府、计生办、村(居)民委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落实孕情全程跟踪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实行乡挂点干部(乡镇计生专干)包村、村干部(村计生专干)包人制度,力争实现乡不漏村、村不漏人的孕情包干制度;谁包干跟踪的对象出问题谁负责。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对不认真落实的乡(镇)、村(社区)民委或个人,要进行通报,被通报的乡(镇)、村(社区)民委或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评先评优。 2、开展排查。各乡(镇)计生服务所、村(社区)民委要对本辖区已领计生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进行排查,重点对已领证多年未生育、头胎是女孩已领二孩证的对象
7、进行重点跟踪;结合“六普”对本乡镇、本村出生人口进行排查,特别是针对已出生但未上报或漏报错报的小孩要补报;清查无故流产引产、出生婴儿下落不明、孕情无故消失、抱养来历不清小孩的对象;卫生部门要对b超使用情况、流产引产药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药监要对终止妊娠药物进行全程追踪,计生局要对开终止妊娠证明进行复查。 (三)调查处理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开展调查取证工作(7月1日-7月30日)各乡镇要对已排查出来的疑似“两非”对象、或根据排查和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开展案件查处(8月1日-8月31日)经调查,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干
8、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溺、弃女婴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坚决处理到位。 (四)、规范管理和总结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30日)。针对集中整治行动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重点建立和完善孕妇跟踪包干制度、超声技术设备登记备案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实名制度、孕情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两非”案件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吴万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何葆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谭海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
9、记 陈京尤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石仁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海秋县监察局局长肖泽图县公安局政委谢少奎县卫生局局长 杨正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侯运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72-8612130,办公室主任由侯运招同志担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明确职责。集中整治行动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纪检监察、公安、卫生、药监、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纪案件及时查处。 卫生部门要把集中整治行动与打击非法行医结合起
10、来,对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终止妊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b超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要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市场,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进行调查清理,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有关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打击虐待、溺弃、贩卖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妨碍集中整治行动、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排查清理20 10、2011年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对象的生育情况,排查不明原因孕情消失的对象,小孩无故消失对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
11、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 3、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调查对象。重点调查20 10、2011年以来,全县领取二孩证已怀孕但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可疑对象、b超从业人员、妇产科医务人员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人员;二是突出重点单位;重点清理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是富禄、梅林、独峒、八江。 XX县区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2012年、2013年工作方案 三江县2012年集中整治行动时间5个月,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3月10日在县委小礼堂召开一次全县性别比整治会议,对
12、集中整治性别比活动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安排。二是利用网络媒体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失调的危害性及“关爱女孩”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分月召开督办会、典型经验交流会,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声势。 (二)、落实孕情跟踪责任、开展自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认真落实乡(镇)、村(社区)干部孕情跟踪包干制。各乡(镇)政府、计生办、村(居)民委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落实孕情全程跟踪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实行乡挂点干部(乡镇计生专干)包村、村干部(村计生专干)包人制度,实现乡不漏村、村不漏人
13、的包干制度;谁包干跟踪的对象出问题谁负责。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对不认真落实的乡(镇)、村(社区)民委或个人,要进行通报,被通报的乡(镇)、村(社区)民委或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评先评优。 2、开展排查。各乡(镇)计生服务所、村(居)民委要对本辖区已领计生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进行排查,重点对已领证多年未生育、头胎是女孩已领二孩证的对象进行重点跟踪;对本乡镇、本村出生人口进行排查,特别是针对已出生但未上报或漏报错报的小孩要补报;清查无故流产引产、出生婴儿下落不明、孕情无故消失、抱养来历不清小孩的对象;卫生部门要对b超使用情况、流产引产药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药监要对终止妊娠药物进
14、行全程追踪,计生局要对开终止妊娠证明进行复查。 (三)调查处理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开展调查取证工作(5月1日-5月30日)。各乡镇对已排查出来的疑似“两非”对象、或根据排查和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进行调查,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工作。 2、开展案件查处(6月1日-7月31日)。经调查,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溺、弃女婴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坚决处理到位。 (四)、规范管理和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0日)。 针对集中整治行动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1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重点建立和完善孕妇跟踪包干制度、超声技术设备登记备案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实名制度、孕情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两非”案件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三江县2013年集中整治行动时间5个月,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3月10日在县委小礼堂召开一次全县性别比整治会议,对集中整治性别比活动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安排。二是利用网络媒体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失调的危害性及“关爱女孩”宣传活动
16、,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分月召开1 督办会、典型经验交流会,促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声势。 (二)、落实孕情跟踪责任、开展自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认真落实乡(镇)、村(社区)干部孕情跟踪包干制。各乡(镇)政府、计生办、村(居)民委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落实孕情全程跟踪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实行乡挂点干部(乡镇计生专干)包村、村干部(村计生专干)包人制度,实现乡不漏村、村不漏人的包干制度;谁包干跟踪的对象出问题谁负责。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对不认真落实的乡(镇)、村(社区)民委或个人,要进行通报,被通报的乡(镇)、村(社区)民委或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评先
17、评优。 2、开展排查。各乡(镇)计生服务所、村(居)民委要对本辖区已领计生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进行排查,重点对已领证多年未生育、头胎是女孩已领二孩证的对象进行重点跟踪;对本乡镇、本村出生人口进行排查,特别是针对已出生但未上报或漏报错报的小孩要补报;清查无故流产引产、出生婴儿下落不明、孕情无故消失、抱养来历不清小孩的对象;卫生部门要对b超使用情况、流产引产药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药监要对终止妊娠药物进行全程追踪,计生局要对开终止妊娠证明进行复查。 (三)调查处理阶段。 1、开展调查取证工作(5月1日-5月30日)。各乡镇对已排查出来的疑似“两非”对象、或根据排查和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进行
18、调查,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工作。 2、开展案件查处(6月1日-7月31日)。经调查,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溺、弃女婴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坚决处理到位。 (四)、规范管理和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0日)。 针对集中整治行动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重点建立和完善孕妇跟踪包干制度、超声技术设备登记备案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实名制度、孕情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两非”案件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19、。 第二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XX县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议书 甲方:XX县区松坪乡人民政府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取得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之日,每月为乙方免费进行一次孕期保健,直止胎儿分娩。并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 2、乙方怀孕后,不得随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人(药)流、引产手术。如确因病理性原因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首先向甲方报告,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理性证明,甲方同意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查取得终止妊娠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若乙方自行终止妊娠的,甲方有权收回生殖健康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将根据有关规定不再安排生
20、育指标并处以3000元的经济处罚。若乙方强行生育的,甲方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3、乙方妊娠14周以上时,不得终止妊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终止妊娠的除外: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的。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和依法批准进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病理文书及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医学诊断结果,并经县人口计生局组织核实出具证明后,方可终止妊娠。 4、若乙方生育后子女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乡镇计生办报告,并提供死亡证明。对既不报告又不提供死亡证明的,甲方将按有关规定
21、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5、乙方分娩时,必须通知村卫生室人员或村人口主任陪同分娩,否则,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的现金罚款。住院分娩的,须到县卫生局批准有资质接生的单位分娩。 6、乙方不得遗(溺)弃女婴,若甲方调查发现乙方将所生育女婴送他人喂养或用其他方法溺弃的,甲方将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XX县区松坪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松坪乡村组夫妇(签字): 陪护分娩人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xx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降低xx镇出生人口性别
22、比,改善人口性别结构,促进xx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xx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据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有效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上下简称“两非”)的违法行为,促进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登记上报及时达85%;上报孕妇的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率达到100%,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劝留在家待产比例达到95%以上。
23、(二)每个村要上报一起两非案件线索。 (三)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市布规划指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1、镇委、镇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印发实施方案。 2、编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及时搜集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 3、各村、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内容、举报奖励政策等。 4、在电视台上,播放活动的主要内容及两非案件举报电话。 5、各村各单位要利
24、用各种重大节日,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6、各村、镇直各单位自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和宣传专栏。 (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落实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建立政策内及以上孕妇上报、孕情随访、监测和管理制度。 1、对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及以上怀孕4个月内妇女及时登记上报和进行孕情访视、监测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上报。镇、村干部对所包保的对象要每月进行一次访视,并将访视情况作好记载。对在怀孕4个月以上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认真调查,做好调查笔录。对乡镇机关干部在随访时,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孕情消失后包保干部不清楚和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人员不按时进行孕情监测检查的,
25、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2、各村(居)委会对历年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对象、2011年3月以来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 3、各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对2011年3月以来村级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单上有孕情而没有生育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对2011年3月以来政策外生育男孩对象、政策外怀孕大月份引产对象、政策内怀孕大月份上报孕情对象等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属“两非”案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健全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机构的监管制度。 1、xx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在醒目的地方刷
26、写打击“两非”的宣传标语,在b超室、妇产科、药房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 2、xx卫生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与b超室执行机人员、妇产科医生、药房司药人员签订禁止“两非”的责任书。 3、对孕妇进行孕检、终止妊娠、分娩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报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办公室。 4、对从事“两非”的人和事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五)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监管制度。 1、药监部门要药店醒目的地方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并与药店负责人和药品销售人员签订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责任书。 2、对药品销售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吊销营业执
27、照。 四、工作要求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以镇为单位开展。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现“两非”线索,镇纪委、公安派出所、计生专班、乡镇挂村干部组成的专班迅速介入,一查到底。 2、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镇直各单位除开展本部门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外,要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中责任的意见,借 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用足用活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司法的手段,保证打击“两非”案件有重大突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获得成功,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明显下降。 3、要加强督查。镇督导专班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
28、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要严肃纪律,严禁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或有案不查、查而不处。 4、要严格奖惩结账。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查处有影响的重大“两非”案件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奖励1000-2000元。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和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账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xx、镇长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综治办
29、主任xx,人大主席xx副镇长xx为副组长,镇计生站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计生站站长xx任办公室主任。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 第四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者政发201218号关于印发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现将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六月八日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国人口
30、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和*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变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状况,构建良好的人口安全环境,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大力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管理、过
31、程控制、末端治理”三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重点任务。 1、坚持宣传倡导。宣传部门和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系列宣传,加强对人口安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女孩生存成长环境的关注。 2、完善利益导向。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优先把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
32、排、项目扶持中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活动,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和扶贫助学行动、春蕾计划等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性别歧视,努力提高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 3、做好孕前管理。全面加强“查孕、查环、查病”三服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三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孕前要做好每季度一次的“三查”服务,孕后安排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严厉打击假孕环检证明行为。计生办要认真仔细地把好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关。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者实施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做到“先准孕、后准生”,把孕前
33、“三查”服务、孕后随访与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相结合作为合同的主要内容加以规范,并在村规民约中予以体现。 4、推行全程服务。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建立孕情及时登记上报制度,并做好孕期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全面做好孕期保健、出生分娩、婴幼儿安全监测、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性别比监测等工作,准确记载执行情况,重点实施孕产期全程监控服务,建立孕产妇及婴幼儿全程监测服务记录档案,堵塞人为选择性别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行为。 5、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建立健全辖区内b超监管、人工流产、药物购销档案,做到个案清楚,不留死角、漏洞。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
34、势。“两非”案件的查处范围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使用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改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其他涉及“两非”案件。建立“两非”案件月报制度。各村(社区)应逐月统计“两非”案件,于次月10日前,报乡计生办、再由计生办报县人口与计生局。 三、方法步骤本次活动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2年12月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成立性别比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1月)。各有关部
35、门根据治理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项督查阶段(2012年12月)。在村自查基础上,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重点治理村进行经常性工作检查和指导,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4、年度小结阶段。各村对本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推广交流有益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年度小结于2012年12月20日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巩固提升阶段。在年度小结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36、,排查“两非”来源,交流阶段工作情况的整治经验,通报工作进展。 6、全面总结验收阶段。对各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重点村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验收,结果报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乡人口计生办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今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建立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监测,对查实的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本次治理活动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7、:岑元辉(乡委副书记、乡长)副组长:韦郁(副乡长)成员:周定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海燕(妇联主席)李世栋(派出所所长)刘广勇(乡计生办主任)黄云山(乡卫生院院长)黄贵料(者浪乡中心小学)苏成章(乡广播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刘广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 (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乡里已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大案件线索发现和排查力度,对涉嫌对象,要认真逆向追踪,一查到底,发现线索及时全面调查取证,抓好“两非”案件的外围突破。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
38、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谎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等9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处罚方式,建立协作机构和通报联系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章立制并举,建立健全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准孕准生制度。对符合生育政策对象开展1年4次孕情服务。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合同管理,严肃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加强b超等设备管理,规范持证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等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对经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
39、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各村和部门的年终人口计生综合考评内容,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通知。重点考核村级领导、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两非”案件查处、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情况,既要重视工作结果的检查,又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奖励机制,科学考核,评先罚劣,严格奖惩。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重点督办和监督,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确保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报告xx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市人口和计生委: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活动情况。x月
40、x日,由县计生局牵头,妇联、广电局共同参与在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主题宣传活动。活 动期间,散发三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开展义诊500余人。 (二)性别比综合治理治理机制建立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协调,县卫生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了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上半年,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配合开展性别比专项调研工作2次,期间对全县16家个体医疗诊所、药店进行了宣传和检查。 (三)针对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情况。首先,与妇联建立了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等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上半年,妇联、计生两部门共同发起了两次社会帮扶
41、活动,为全县50多名贫困女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其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农牧区和社会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了上半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其中为200余户独女户按照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了奖励费2.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性别比控制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由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但由于无专门的常设机构,部分工作无法发挥长效监控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性别比监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是性别比监控经费相对不足。性别比监控是一项复杂的基层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基层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设备不足,给有效监控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增加性别比监控经费拨付。 县人口和计生局第25页 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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