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方案 商贸领域 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以及安委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从即日至10月31日,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整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2、全力维护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对商贸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突出抓好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节假日和汛期等重点时段、容易出现反复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等重点问题的检查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2.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
3、力”建设是否达标; 3.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例如:商场、超市等应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管理等;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维护冷库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使用防火材料等;餐饮企业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应加强安全管理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商务主管部门主办和参与主办展会的具体承担单位,应协助做好消防、安保、应急管理等安全保障工作。 4.是否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5.是
4、否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有关材料等。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2日前)。按照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区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前)。根据行业类别,分别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发布通告、组织企业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相关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三)全面排查阶段(9月20日前)。区商务局将联合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按照实名制原则主义登
5、记造册、建立台账,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30日)。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区安委会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财贸科负责具体协调及检查工作,要根据不同行业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开展排查整治。 (二)扎实开展自查。各商贸企业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
6、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均要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商务主管部门。 (三)严格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机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商贸企业和员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大检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