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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农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docx

1、 XX年农房登记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书记、县长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及我县制定的《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实施办法》和《县集体土地房屋产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使农民的资本变为资产,资产变为资金,推进农村的经济发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2、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体系,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保护农民权益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由农民自愿申请登记,不得强制要求登记,一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农村房屋登记发证过程中,不以各种名目乱收费,变相收费,增加农民负担。 (二)依法确权登记 农民申请房屋登记,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合法建造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先地后房”“房地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政策,对超过一

3、户一宅的房屋、附属用房、违法占地建设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房或违法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 (三)简化程序,服务到户 符化办事程序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实地逐户调查、摸底、测绘,收取房屋登记相关资料,现场填写房屋登记申请表,工作一次到位,避免多次扰民,做到便民、利民、减轻农民负担。 三、工作方案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专班。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房管局成立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推进工作办公室,各乡镇组建农村产权登记专班,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一名领导负责,乡镇规划、建设、国土及各村(居)民委员会为成员,房管局落实专人从事具体业务工作。

4、 2、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业务骨干进行一次农村房屋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使他们训练掌握农房登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工作任务,操作规程、标准和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房管局派驻工作人员进入各乡镇,在各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进驻各村(居委会)对房屋现状进行调查测绘,理清权属,对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方案,逐户收取相关登记资料、申请人签字,并登记造册(此项工作在2016年底前完成)。 2、测绘公示。委托测绘公司或我局派驻专业工作人员实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的状况、房屋权利人及测绘面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

5、公示,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且经村(居委会)确认后进行登记(此项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 3、登记发证。各工作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造册,将登记相关资料送到县房管局村镇股,经工作人员审查并录入登记信息,审核合格后登记发证)。 4、2015年底前完成对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巴山新居聚居点房屋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测绘、公示,对经权利人申请、手续齐全的房屋登记发证。 四、工作保障 (一)人员保障 1、县房管局成立了农村房屋登记推进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30人(其中测绘公司人员20人),负责全县农村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2、全县43

6、个乡(镇)546个行政村(居委会)涉及22万户农村房屋产权,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在我县刚起步,县房管局在乡、镇无延伸服务机构,靠现有的工作人员无法完成这项艰巨工作,因此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组,由乡镇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各村(居委会)参与、配合、支持。 (二)经费保障 1、测绘费。全县农村房屋约22万栋,每栋平均约200平方米,共计4400万平方米,若委托测绘公司专业测绘,按每平方米测绘费1.36元的最低收费标准,共计要求测绘费6000余万元,如果农户不缴纳,应由财政解决。 2、工作经费。由房管局派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测绘,三人一组,按每组每天平均调查、测绘10栋房屋预算,每栋房屋需补助工作经费33.00元(3×110÷10),加上下乡车费平均按每人每天10元预算,完成一户农房登记需43元。全县约22万农户房产,调查、测绘结束需工作经费约950余万元。 3、工本费。全县共约22万户农村房产登记,每户20元工本费,共需工本费440万元。 以上若政府确定通过公招专业公司测绘,共需资金7400万元,若政府确定由房管局直接测绘登记,共需资金1400万元。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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