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办职业健康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解我区职业健康状况,根据省卫生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区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上级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整个调查工作包括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两部分。 (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卫生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格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区疾控中心按照卫生部确定
2、的统一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和上报调查结果。调查内容包括: 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2、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4、职业病发病情况。 5、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我区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后,市技术指导组将对3%的企业进行复核,并与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配合对我区企业进行抽查。 (二)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统计分析 区疾控中心牵头负责对全区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提出职业病发病地区、行业、企业类型和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并与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资料进行比较分析
3、。 三、调查产出 (一)基本情况调查与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及其行业分布。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分布。 4、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及职业病检出人数。 5、上报职业病人数、类型、行业及地区分布。 6、劳动用工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7、结合全区相关调查资料,初步绘出有关的分布图。 (二)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 根据基本情况调查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资料,估算全区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的估计值,对全区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做出初步估计,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方案。 四、项目进度安排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截止
4、时间为年8月31日。 (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召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调查有关会议,分两期举办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培训班,各镇(街道)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区疾控中心牵头完成全区年和年职业病发病数据的统计工作,并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完成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局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
5、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2、成立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培训技术骨干、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资料分析以及撰写调查报告。技术指导组办事机构设在区疾控中心。 3、成立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具体表格填写由各企业自行负责。 (二)技术保障 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三)项目实施原则 1、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实施
6、。 2、本着当事人知情的原则,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 3、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调查工作进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及评价。各工作指导组每天对上报表格进行复核。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人的待遇保障等个人隐私及社会关注问题,故本次调查资料仅作为内部资料上报,原则上不对外公开、不对社会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同时,要认真做好调查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敏感问题,要及时制定相应的预案以及舆论引导方案和口径
7、,确保调查工作不引发大的负面舆论。 六、质量控制 (一)总体原则 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各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的质量控制工作。 1、统一方法。参照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制定的问卷调查、抽样、职业健康检查、临床检验、数据录入与分析等环节,确定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法。 2、统一标准。统一调查问卷,统一调查表格和原始记录表等,规范检查方法。 3、统一培训。按照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统一进度。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调查工作应按照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进度安排统一实施。 5、各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报
8、表审核工作。每天调查工作结束后,于当日16时由联络员上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6、定期督导检查。市、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调查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的调查进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 1、按照统一编制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2、对现场调查表进行抽样核查。 3、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在基本情况调查时,应现场抽查不少于3%的企业进行复核,具体由工作指导组落实。同时,将结果记录在调查表的质量控制检查结果记录表上,并分析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填写不清率。 (三)数据录入质量控制 1、数据录入采用国家统一编制的录入程序,对所有变量的合理取值及逻辑跳项进行有效控制。 2、数据录入由区疾控中心统一录入。调查表采用双录入,按照统一方法进行数据清理、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3、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对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工作指导组上报的资料,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原始记录,与数据库进行比对、核查和纠正,经比对符合要求后,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