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非遗进社区活动方案 2011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非遗保护中心第六个文化遗产日的活动安排,结合我馆工作实际,制定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活动。 1.在文化馆大楼、主要街道(乡镇)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标语。 2.举办学习座谈会。组织工作人员、项目传承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讨论、
2、座谈,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珍爱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依法保护工作。 (二)开展各类形式活动纪念文化遗产日。 1.6月1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宣传、文广系统,教师、学生、老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邀请县级领导讲话,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2.6月11日组
3、织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对外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让广大群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我县的非遗资源,参与到非遗保护中。 4.6月11日在XX县区电视台展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产成果。利用电视台、新会昌周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有关文化遗产知识,公布省、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 5.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行文化遗产图文展。 6.6月9日10日举行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授课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一)为了顺利、有序
4、开展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许永春 副组长:许伶青、梁玲娜 成员:张丽萍、池海瑛、罗广洲、黄振荣、谢海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做好活动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梁玲娜。 负责协调有关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2.宣传资料组。张丽萍、黄振荣。负责收集、整理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计划。 3.展览组。黄振荣、罗广洲、谢海燕。负责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版画。 4.广场宣传组。张丽萍、池海瑛、罗广洲、黄振荣、谢海燕。 负责组织好文化广场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准备好音响,撰写县级领导讲话,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5.后勤组。池海瑛、黄振荣。负责后勤工作。 XX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1年5月9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