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主线,用标准化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政府监管水平,提高我区防范事故能力,实现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标准化监管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监管标准并按照标准实施监管,各镇办对照各成员单位制定的监管标准,对本辖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职责分工 区安委办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区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标准的制定
2、和落实达标,具体职责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批发)企业和职业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工业发展局负责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拆迁施工、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单位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河道管理采砂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文体事业局负责歌舞厅、影剧院、文化馆、网吧等文化产业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负
3、责所辖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涉旅宾馆、旅行社、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食药局负责餐饮等消费环节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商务办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企业(含砖瓦粘土和地热开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各类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公安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负责所辖区域特行监管、民爆物品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质监分局、高新质监办负责所辖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环保安全标准化
4、监管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监管工作。 区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交警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牵头负责推动所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 各镇办协助各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制定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并依据标准,对辖区企业开展标准化监督检查。 四、工作安排 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分为宣传动员、制定标准、审核批准、颁布实施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 (一)安排动员阶段(4月1日-4月5日)。通过层层动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
5、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二)制定标准阶段(4月6日-5月6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各自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合法、简便、实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并就业务管辖、监管标准征得市上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盖章),经部门会议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主管副区长审定后,于5月6日前上报区安委办审核。 (三)审核批准阶段(5月6日-6月6日)各部门上报的行
6、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草案,由区安委办召集相关专家评审后,经安委会、区政府研究审定。 (四)颁布实施阶段(6月7日-6月20日)。各部门按照安委会批准的行业监管标准,颁布实施。 (五)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25日)。区安委会对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半年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镇办、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职领导和专人具体负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深入调研 要充分认识标准化监管工作对
7、建设“五个”的重要意义,把广泛宣传动员和深入开展调研贯穿标准化工作的始终,总结经验,营造氛围,推进此项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 (三)科学规范,制定标准 要按照“合法、合规、合标、合情”的原则,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标准。本行业上级部门尚未出台标准的,要依法依规抓紧制定我区行业保障安全的最低标准;本行业上级部门已经出台标准规范的,要依照其标准规范,按照简便、实用、易操作实施的原则整理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新标准简章。 (四)严格程序,扎实推进 要严格按照“调查研究、领导审定、审核批复、颁布执行”的程序,扎实稳妥的推动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确保监管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五)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已经批准发布,各镇办、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常态化监管,推动企业按照标准认真创建达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六)加强沟通,注重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既要开展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也要协调业务上级和本部门牵头负责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无盲点、无空挡。同时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积极协调解决标准化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紧密衔接,确保标准化监管全覆盖.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