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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法治机关建设方案.docx

1、 物价局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物价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全面推进价格工作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区价格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全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满意度为评判标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大力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努力打造创新、国际化、高科

2、技产业xx区和幸福乐居生态品质xx区提供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围绕我区经济工作中心,落实物价调控目标工作任务,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依法履行物价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科学的价格调控机制、有效的依法治价机制和运用价格手段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障机制。到2014年底,基本实现法治机关建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价格监管职能转变基本到位,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基本实现;行政执法规范、高效运行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阳光物价”建设一是加大政务信

3、息公开力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价格主管部门各项职能、人员编制、政策法规等事项依职权主动公开;对人民群众的咨询、信访、质询、诉求等,做到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编制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区政府网站物价局子站向社会公布,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办公平台的作用,将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在电子政务平台上运行。不断增强“网上政务大厅”功能,全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定期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对超时办结的及时

4、提醒和督办。三是广泛收集社会对价格工作的评议。各项价格政策和措施出台后,充分利用民主测评和网络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和普通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市场调查和巡查,不断改进价格管理工作。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为己任,自觉接受立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办理好价格行政复议和信访为抓手,更加强化行政监督;以办理价格行政诉讼应诉为时机,正确对待司法监督;以建立新型的价格与媒体关系为纽带,认真思考舆论监督;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以畅通群众对价格诉求为渠道,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价工作一是科学地做好立法工作。

5、加快修订完善已有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现实需要和社会群众的利益诉求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每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既要体现价格管理的先进理念,又要适应发展现状,增强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规范性文件起草方式上努力创新,推行开门立法,充分发挥高校、专门科研机构在立法中的作用,提高物价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立法、反馈、修正机制。涉及民生的重大价格立法,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强化依法治价。坚持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及其相配套规章,规范物价系统自身价格行为,依法定价、依法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规

6、范定价工作流程、坚持集体审价和集体审案制度,推进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制度、行政复议限期办理制度,完善价格行政处罚程序,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三是规范价格应急措施的法治行为。继续完善物价部门应急工作预案,严格依法执行非常时期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运用法律法规有效准确,遵循法律程序。在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引起价格异常波动时,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平抑市场价格,防止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论证、起草

7、过程中是否符合要求,必需的行政程序是否已经履行,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完备性。规范性文件签发前,须经局领导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者重新制发。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作为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依据。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在规定期限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报备报审,认真执行市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查建议和决定。 (四)坚持依法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根据《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规

8、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二是落实法制审查制度。实行法制审查前置制度,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论证审查的价格决策事项,不上会、不讨论、不签批;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切实保障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三是完善行政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严格杜绝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严格界定价格决策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把行政涉法风险控制在事前。 (五)规

9、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价格检查行为。在价格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程序,用准条款,规范执法文书,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人性化执法。二是分权制衡结合。坚持推行价格执法检查、审理、决定、执行“四分离”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独立,相互监督;把执法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基本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行政执法机制。三是制定科学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使模糊的规定明确化、宽泛的空间具体化、裁量的标准客观化、处罚的幅度规范化。处罚主体、违法种类、处罚依据以及行政处

10、罚的方式、程序,都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允许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也不允许不作为和渎职失责。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六)积极化解价格争议一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案件审理方式,积极主动地通过调查取证、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依托xx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服务职能作用,在全区范围内直接受理

11、或接受其他调解组织移送的涉及价格争议矛盾纠纷的调解,为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价格服务和技术支持。三是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和答复工作。畅通价格举报平台,依法调处价格纠纷。畅通“12358”价格举报平台和政府呼叫热线“12345”,对于每一件举报和咨询,都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办理、依法处理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回复及时。要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强化价格举报动态分析。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完善信访机制,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尊重上访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实体与程序性权利,认真研究价格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善物价工作。

12、 (七)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年学法累计不得少于50小时,并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实行档案化管理。局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增强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利用《物价学堂》和《物价讲堂》举办法律辅导讲座和交流学法心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三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局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

13、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法治机关建设从2012年开始实施到2014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月至3月)。成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前期准备工作,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提高对“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4年上半年)。全面落实“法治机关”创建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细化创建工作目标,制定评估考核标准。

14、要突出重点难点,制定相应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努力使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下半年)。基本实现“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目标。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提高。同时,积极迎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检查。 五、组织领导区物价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科、办公室、检查分局、认证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验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把落实法治机关实施方案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合理的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把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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