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提纲)
黔南州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畜牧产品保供稳价
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负责人、建设地点、主管部门、实施地自然条件、生产条件、交通运输条件、项目建设规模(含基地养殖占地面积、品种、出栏时间,示范区规模、带动发展区规模,畜牧产品年和月出栏量、销售本地市场的品种、数量、比例等有关情况)。
二、项目任务
包括建设内容{说明建设的各项具体内容及所需投资(按明细写,可列表)}和实施进度(说明项目建设期限内各项工作的进度安排)。
三、资金概算及筹资方案
2、 项目总投资。包括整合其他财政资金细目、引进各类社会资金细目、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和黔南州价格调节基金专项资金额度。
资金筹措方案。涉及的项目经营主体须提供资金来源或银行存款等证明材料。
四、黔南州价调基金使用范围及要求使用范围。活储及畜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要求。在实施方案中须注明州价调基金的使用范围。
五、效益分析
包括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六、主要措施
组织措施。包括项目的组织保障和实施措施。
管理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财务专账或辅助账的设立,专人负责相关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工作等工作措施。
七、申请黔南州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的前提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市场需要自行选择养殖品种,且能常年为市场提供持续稳定的货源。重点扶持生猪等品种。
2、畜牧商品市场价格平稳时期,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销售渠道和选择销售方式,当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货源供价格主管部门调配,并签订《黔南州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畜牧产品保供稳价合同》。
3、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商品销售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黔南州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畜牧产品保供稳价合同
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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