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油市场供应。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不断提高统管社会粮食流通水平。 (三)坚持严格联合执法,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着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建立粮食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粮食库存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二)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搀杂使假
2、、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三)监督检查粮食加工中的搀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四)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粮食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 (六)监督检查粮油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粮食、工商、物价、质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6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主任由粮食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6部门执法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法规政策及市场监管规章制度;编制粮食联合执法计划,作好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召集6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联席
3、会议,研究落实执法相关事项;组织6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梳理联合查处案件,受理涉粮案件举报,通报反馈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商定条例界定不明确的涉粮问题的处理意见;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粮食监管紧急任务;联系粮食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协调会议制度。联席协调会议由6部门负责同志及其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每年至少召开1至2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贯彻落实粮食法规政策,研讨粮食执法中的相关问题。重要问题可提请召XX县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 (二)粮食市场联合督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2至3次粮食市场联合督查执法行动。逢重大节日、收购季节、市场异常波动时期及省、市、县下达的紧急任务,随时开展专项治理和检查。 (三)涉粮案件查处制度。对联合检查出的违规问题,按条例规定,分别由相应的执法主题部门实施处罚,对多项违规、虚多部门处罚的由相关部门共同商议处理。各部门在单独执法中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立即告知相关执法主体部门,现场移交处理。 (四)涉粮案件信息通报制度。采取日常定期通报、突发事件随时通报和重大案情上会通报等方式,通报涉粮案件有关信息。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