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市区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区中小学校校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
2、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全区中小学校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任务目标 用两年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所有投资项目,尤其是规模以上投资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在前期整顿和规范有行市场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工程立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环境评价、工程质量、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前期和后续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
3、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充分利用社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建立和强化项目建设后评价制度。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监管薄
4、弱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严格招标事项核准。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09〕1361号)及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防止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擅自变更已核准的公开招标项目。校舍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必须报教育局审批。 2、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校舍建设工程的整个招标活动必须在教育局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3、发挥招标投标领
5、导小组作用,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4、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深入调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 5、拓宽招标信息公开渠道,以教育局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安全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项目管理混乱,不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职责,施工中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
6、生产责任不落实以及行政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委托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确保项目依法规范建设。 2、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管。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工程建设中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形作出规定,制定相应处置措施。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招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严
7、格履行。全面推行施工作业分包制度,建立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施工作业分包管理模式。 3、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认真开展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促使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机构切实发挥独立专业监督作用。 4、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坚决查处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建设业务和建筑企业弄虚作假申请资质,以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越权审批资质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5、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严格
8、安全准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施工场地与学生活动场地严格分开。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力度。 6、严格查处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
9、购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行为,推行政府采购招标进场交易。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切实按工程进度拨款、强化工程结算管理。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预、结、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超中标价的项目和标段进行跟踪审计,并查清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超中标价的原因,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责。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
10、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区教育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6111711,86514729。教育局监察室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通过专项治理自查和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快查快结。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告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些在工程建设领域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4、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展开。2009年11月下旬,为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
12、1月,为排查问题阶段;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为治理整改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区教育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区中小学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王新荣同志任组长,教育局纪委书记张春潮同志任副组长,陈益民、刘新、张卜水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监察室主任陈益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启动相关工作。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组成情况要及时报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
13、组办公室。 2.制定实施细则。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步骤方法、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并于2009年11月30日以前报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排查问题阶段 1.开展自查。各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2010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 2.重点督查。区教育局将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2009年12月下旬开始组织督查。 3.建立档案。各学校要建立项目自查情况档案,将自查数据、情况、问题等认真整理归档,做到每个建设项目都有自查档案。要落实自查责任制,自查报告、表格,各学校主要领导要签字,对自查工作负责。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要按程序、按时间、按要求上报。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个项目的自查信息,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三)治理整改阶段 1.认真纠正问题。各学校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
15、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认真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区域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校舍安全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各学校在整改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的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3.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健全和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各类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不仅要及时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而且要严
16、肃查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学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并报送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治办要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和作法,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5.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各学校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的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学
17、校要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局纪委、监察室、校舍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注意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及前期开展的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日常监管、与治理商业贿赂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向新闻媒体和专项治理办报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和作法,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指导。 (四)建立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反馈制度和接访制度。要定期向专项治理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五)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并组织明查暗访,特别是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 第10页 共1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