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政务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方便基层、服务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2、。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 在前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从*年起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并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努力把各级交通部门建设成为透明度最高和最讲效率的部门之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交通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从政行为明显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对交通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政务公开的要求 1、政务公开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2、政务公开工作要注重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究时效性,强调操作性。 3、推行政务公开
3、要抓好四个结合,与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相结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交通部门及其职能机构、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是公开义务人。凡运用交通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依照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分层面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或有关方面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市行政区域的交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工作目标、交通经济运行情况; 2、交通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3、交通部门的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
4、 4、交通部门的交通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的名称、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结果; 5、交通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批准机关、批准文件和收费期限; 6、交通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 7、重要专项经费和交通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包括重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设备物资采购、营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情况等; 8、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 9、公开承诺办理的其他事项; 10、以及公开权利人救济途径和时限。 (二)对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交通发展年度计划安排情况; 2、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4
5、、单位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表彰奖励情况,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人员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情况; 5、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内部政务信息。 (三)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局机关提供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或者可能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引起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刑事诉讼公平、公正进行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
6、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程序 1、各科室、单位按要求提出公开的信息; 2、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请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3、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4、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5、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要积极探索符合行业实际和职能特点的公开形式。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层次,创造载体,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交通局政府网站; 2、公开栏、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 5、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 6、其它
7、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开的信息其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各单位、科室要充分利用交通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发展电子政务,促进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栏、公告栏和政务公开指南等公开的形式;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1、征集和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3、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公开举行听证会; 4、进行专题调研; 5、其它适当的方式。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1、
8、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的科长(主任)、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制度的制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人事监察科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2、局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交通局及其职能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是公开义务人。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科室、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各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政务公
9、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六、具体操作办法 1、各科室按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要求,指定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定期填写政务公开表(见附表),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在网站、服务大厅和公开栏中公开。 2、各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参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办法,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各直属单位的需要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的事项,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见附表),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方式、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开。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