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1 ,大小:18.85KB ,
资源ID:620267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20267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比选实施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比选实施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docx

1、 比选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备案登记操作办法 (一)备案登记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相关“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对于营业执照中无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的,须先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然后在我委(原贸易工业局)网站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内进行申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可点击下面“对外贸易经营者网上备案登记”,并在网上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注意:1

3、在登记时请选择“XX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备案登记机关”; 2)请使用简体中文填写表格; 3)“联系电话”栏中请填写经办人办公电话; 4)“经营者中文名称”栏中应填写企业名称; 5)必须填写“经营者英文名称”和“英文营业地址”;6)“备案地区”栏应具体到企业所在区。 3、提交网上申请数据后,请将网上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4、XX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原

4、贸易工业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备案登记资料进行审核。经营者可以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情况查询”,输入经营者名称的两个关键字进行查询(如:经营者名称为“XX市xx有限公司”,则输入关键字“xx”查询即可)。如查询结果已显示所查企业信息,便可以携带第 (三)项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取证地点。XX市XX县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号窗口)。 (三)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系统中打印); 2

5、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时,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类型、营业执照

6、等项目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时,企业应按本指南第三条“事项变更”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编码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请企业在窗口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相关上报商务部修改代码的申请: 1、书面报告(上报错误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等商务部批复后,企业再重新进行网上的申请。 请企业

7、填报数据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5个工作日内。 (五)相关法律文件 1、《对外贸易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二、变更事项 (一)须办理变更的事项 凡有下列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1、企业名称(包括中、英文名称) 2、经营场所(包括营业地址和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

8、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二)办理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1、事项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要申请变更的项目和理由) 2、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息变更(除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外)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办理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正确填

9、写变更申请表,在“申请变更内容”栏目中填写相应变更项目。 提交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三)办理变更的程序 1、经营者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向办证窗口提交上述材料。 2、工作人员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商务部,同时根据需要变更或发放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5个工作日后,经营者到办证窗口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经营者凭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点击以下连接可填写并打印《XX市

1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三、补、换证书 (一)补证、换证范围 1、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发生严重污损; 3、因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其他需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置换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办理程序 1、凡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补领手续: (1)在《深圳特区报》或

11、《深圳商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2)递交书面申请等材料; (3)领取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企业凭新发放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属于“补换范围”第 二、三条情况的企业申请补换证书时无需刊登遗失声明,其他程序同上。 (三)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写明补换证书的理由,刊登遗失声明情况,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刊登“遗失声明”报纸的原件(“遗失声明”中应说明企业名称、所遗失登记表左上角编码,并声明该证书作废); 3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只遗失正本或副本证书的企业,须将其未遗失证书的原件交回; 6、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办理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四、注销、迁移 已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如因公司取消进出口业务,停业,外迁等原因,可自愿申请注销其备案登记,不再经营进出口业务。 (一)办理程序 1、向XX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原贸易工业局)办

13、证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并交回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已遗失的需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2、对外贸易管理处收到申请后向来文者出具“收文回单”,并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把其备案登记信息置为无效。 (二)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注销原因;迁移出深圳的还须注明迁入地区等,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3、办理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4、

14、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校验);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校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为确保您能顺利办理登记备案相关手续,请办理登记备案前详细阅读上述“指南” 请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网上备案登记”正式开始备案登记。 五、补充事项说明 (一)资料查询 企业如需查询企业本身的备案信息,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民中心办证东大厅1号窗口查询。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原件; 3、盖企业公章的介绍信;

15、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后续业务办理提示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1个月内,需按下列程序到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具体手续如何办理,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一)电子口岸。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海关、科工贸信委、国税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二)海关: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注意:宝安、龙岗两区、保税区、大工业区注册资金3

16、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到各区海关办理,3000万美元以上的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所有内资企业和特区内的外资企业请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三)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请到市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市工商局地址:市深南大道竹子林金众集团大厦;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企业可在各区工商局办理。) (四)国税局。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 (贸易类企业请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地址。市沙嘴路38号国税大厦四楼;生产型企业请到所在地国税分局办理。) (五)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地址:深南中路和上步路交汇处的商业银行大厦三楼)。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XX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地址:皇岗口岸中国检验检疫大厦) 涉及以上等各部门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请直接向该部门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12345,82108871技术维护电话:82108530。 第11页 共11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