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价局价格秩序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制止价格欺诈,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继续开展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的通知和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物价、安民生”为主旨,以明码标价为主要抓手,以规范价格秩序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活动,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努力为建设富裕、和
2、谐、幸福营造和谐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 1、组织实施,广泛动员。4月上旬,组织召开由我县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停车场、银行、酒店餐饮企业、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等重点行业的主要经营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并邀请相关媒体进行报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扩大声势,营造氛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大型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在重点商业网点设立宣传台、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包括发放明码标价监督明白卡、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和宣传手册等)等形式,提醒经营者自觉规范标价,引导消费者自觉
3、监督经营者的标价行为。结合“五一”小长假,定于4月上旬至5月上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网站等宣传平台的作用,通过在我县主要街道和重点经营单位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标语内容及悬挂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大张旗鼓地宣传价格法和市场价格监管的相关政策法规,将市场价格监管政策法规送到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手中,大力营造经营者依法自律、消费者主动监督、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份) 由各经营单位负责,自觉对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
4、三)重点检查阶段(5至6月份) 按照“重点检查,全面规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对全县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为我县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业网点比较集中的街道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资、粮油副食商场。 (四)整改规范阶段(7至8月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或书面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屡查屡犯、性质恶劣的商城或经营单位,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五)总结评比阶段(9至10月份) 结合国庆节日市场检查等活动,深入重点商业网点和超市、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对涌现出来的模范执行市场价格政策
5、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明码标价工作先进单位和价格诚信单位奖牌,并将其经验和做法向全县推广。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活动,是物价部门贯彻“稳物价、保民生”各项措施的实际行动,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价格秩序的客观需要,我县所有商家单位要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要认真督导经营单位完善价格管理相关制度,包括价格资料保管制度、明码标价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和物价员工作制度等,帮助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价格管理机制。各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价格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为促进消费和谐,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表率。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提高经营者自觉标价、规范标价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建立经营者“价格管理档案”,切实把明码标价和规范标价秩序工作融入到价格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去,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做出应有的贡献。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