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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基层执法岗位练兵方案 .docx

1、 工商系统基层执法岗位练兵实施方案 为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员开展基层执法岗位练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四个统一”为指导原则,着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服务和促进辽源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二、参练范围

2、市局、各县工商局、市区工商分局的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执法人员。 三、练兵内容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范围及各执法岗位职责分工,今年岗位练兵活动确定10个练兵岗位(不含外资企业登记岗位),具体内容如下: 1.公平交易(含经济违法稽查部门)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

3、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市场规范管理 必学:《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4.企业登记注册(含注册分局、开发区分局)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

4、定》(28号令) 选学:《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5.广告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6.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7.经济合同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

5、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商标监管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9.法制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29号令) 选学:《省行政执法

6、监督办法》 10.基层工商分局(所) 必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8号令) 选学:《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四、时间安排 (一)练兵阶段(4月—8月1日) 各单位要本着全员练兵的原则,提高每名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制定本局练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在“练”上下功夫,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在这个阶段,县(区)局要组织好本局岗位练兵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岗位人员在学习法律法规原文基础上,通过集中辅导、定期培训、专题研讨、对口互动、知识

7、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市局各相关科室在这个阶段,要对口负责本岗位系列的基层岗位练兵活动。负责与省局对口处室的衔接、辅导县区局的对口练兵活动,咨询、解答本岗位系列的课题。在6月末前按省局要求,对口下发岗位练兵复习题库。 各单位在实施练兵活动中,要有培训、有辅导、有考试。其中:集中考试不得少于次。市局将在此阶段,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 (二)练兵考评阶段(8月1日---9月10日) 1.考核时间。市局将于8月上旬、8月下旬、9月上旬,组织三次全市工商系统岗位练兵考试。 2.考核方式。市局考核采取百分制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题从复习题库中随机抽定。 3.成绩排名方式:在市局统一组织的三次考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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