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搞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现无“三乱”建平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XX县区委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狠抓落实,防止反弹,力争实现全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治理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政策。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国发199441号)
2、为基本依据,除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及其人员一律不准上路设站、收费、罚款和进行各种检查活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向下属下达罚款指标,不准将罚没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奖励挂钩。允许上路执法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职权范围以外的检查活动,不准代其他部门搭车收费。要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确保101线、锦赤线、小叶线、老宽线等国省公路车辆的安全畅通。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的规定,对运送蔬菜、果品、动物的车辆违章,先放行、后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交通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坚持在检查站、收费站和
3、车辆集散地实施检查任务。公安交警上路执勤要以维护秩序、疏导交通、保证安全为目的,对无违章车辆不得拦车检查,如遇有严重违章需要纠正的,也不得双向检查。其他警种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如堵截被盗车辆,抓捕逃犯,打击走私、贩毒、贩黄等)时才能上路进行临时性检查。林业木材检查人员不得离开站点流动检查。所有执法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确需上路进行检查,必须持省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检查证和收费证,且一人一证,不得转借。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有关规定,认真纠正对本地区车辆偏宽,对外地车辆偏严的现象,塑造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信息反馈。继续设立举报电话
4、、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重视群众对公路“三乱”的反映,对监督员和群众的举报要及时受理,认真核实。二是搞好明查暗访。县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境内国道101线和省道建三线、锦赤线、小叶线、老宽线等重点、难点路段、区域公路“三乱”治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增加检查频率。还要注重抓好县乡道路的治理,确保全县实现各级公路无“三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还要经常深入到公路沿线乡、村、户了解情况,到执收执罚部门检查收费、罚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了解掌握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落实,及时纠正不合理收费现象。三是建立监督网络。交通、
5、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乡镇场街交通站、交警中队、林业站等基层站队作用,建立起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对本辖区公路“三乱”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大新闻舆论部门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监督力度,深入各级公路采访,参加明查暗访活动,对公路“三乱”典型公开曝光。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落实治理公路“三乱”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建立案件登记处理、定期明查暗访、逐级报告工作等制度,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五)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拒不执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允许私自上路设卡、收费、罚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顶风搞“三乱”,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处罚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也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反腐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严防反弹和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上路检查,切实负起责任。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