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书长履职演讲稿 主席先生,尊敬的同事们, 值此我当选国际海底管理局首任秘书长一职,对你们给予我本人和我的国家-斐济这一崇高的荣誉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我从事海洋法方面的事务近30年。在这一时期,我积极参与了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促进了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普遍性,巩固了公约所取得的成就,并详细规划了使公约得以普遍接受的协商进程。我将本着近30年的同一献身与建设精神,工作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这一新的岗位上。我要感谢你们所给予我的这一机会,也要感谢你们对我领导这一新的国际组织所表示的信心。我将尽我最大努力来证明你们的信心是完全有道理的。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我们已经建立了管理局的三个主要机构,即
2、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然而,这仅仅是开始,有许多工作等着我们去完成。首先必须完成管理局的内部组织建设。我们必须要组成管理局的财务委员会和法律技术委员会;制订管理局各主要机构和附属机构的议事规则;完成秘书处的首期人员招聘工作。我们现在仅仅有一个初步的组织架构和去年留下的一笔预算,而这笔预算仅够少量行政岗位的开支。即使一切顺利,新的预算也要到明年才能使用,而这一新的预算基本上应建立在秘书处新的组织结构上,其中包括必要的实质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 一旦完成管理局的组织结构和机构内部建设,我们必须在席位分配与预算规模等这些保持管理局正常运行的事务外,着手履行管理局的目标与职能。简单说来,管理局的职能是为
3、管理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深海底资源提供一套机制,其目标是鼓励这些资源的有序开发以使国际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能从中受益。为此目标,管理局要为愿意在海底进行投资开采资源的国家建立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应确保对所有深海底投资者一视同仁地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制订对投资者公平、对代表国际社会的管理局也有利的具体条款。 管理局发展的下一步应是广泛接触愿意在深海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所有机构与人员,其中包括那些从事有关海洋技术设计与营销活动的机构与人员。通过与这些方面的接触,在发展深海技术系统方面努力营造双赢的局面。在这方面,应特别关注在联合国海底筹备委员会会议期间已登记的海底开发先驱投资者。如果没有深海采矿界的介入与参与,管理局所确定的目标是难以完成的。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