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4.50KB ,
资源ID:6181266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18126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金润达不予执行答辩意见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金润达不予执行答辩意见书.doc

1、意见书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我方申请执行西安鹏信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案件中,对方提出应当不予执行的答辩意见,针对对方意见,我方作出如下回复: 一、在情势变更前提下再次裁决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我方与对方的货款纠纷,仲裁委于2006年3月作出西仲裁字(2005)第68号裁决书,该裁决明确了我方在完成向对方维修的义务后对方应及时向我方付款的义务。然而,在仲裁委裁决发出后,我公司员工多次电话、上门联系要求履行维修义务,对方一直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直至我方在二○○五年五月以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书面函件后对方仍未回复,此后申请人再无法联系被申请人。 二○○七年十一月,在多次电话上门无法找到被

2、申请人的情况下,我方再次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鹏信公司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与我们联系,但仍被退回。此时,申请人已丧失对对方的全部信心,遂于十二月再次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认为,在我方多次联系对方无果后,情况已发生变化,属于法律上的情势变更,我方在发生变化、已无法履行第68号裁决书的情况下只能再次申请仲裁,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仲裁委在裁决指向的权利义务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立案是对原有法律关系变化后的重新确认,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反之,假如认为是一事而不再受理,那么只要鹏信公司不露面,我方无法履行维修义务,也就无法拿到应得的货款,这对我方显然不公平!

3、 其次,仲裁委在立案后采用独任仲裁的审理方式并非简易程序。在仲裁开庭中仲裁员并未宣布采用简易程序,而仲裁委西仲裁字(2007)第867号裁决书也未提到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因此不能说独任审理就是简易程序,同时仲裁程序有其自身特点,不能完全套用法院的诉讼程序。 二、仲裁裁决依据的证据充分,足以证明我方主张 对方认为他不是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是我方造成联系不上的结果。如果我方能联系到对方,我们直接履行维修义务,在维修后即可直接获得货款。而我方在无法联系和找到对方后立案,仲裁委告知我们找不到人只能公告送达,而公告送达应诉文书就得两个月,之后才能开庭,开庭后送达裁决书还得公告,还得两个月,前前后后需

4、近半年之久,而且裁决后即使我们胜诉还要申请执行,还需花费时间。我们如不是迫于无奈怎么会选择这种途径?难道在对方愿意配合的前提下我们履行了维修义务后直接拿到应得货款不比这种途径更直接更简捷? 事实是我方在别无其他维权途径只能选择再次立案再次仲裁,而仲裁委在立案后也先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被申请人发出应诉通知,在被以迁移新址不明为由退回了后才在报纸上公告。仲裁委送达法律文书尚且无法成功采用公告方式,我公司更无法找到被申请人。基于以上情况,仲裁委在认定我方提供的证据致函、特快专递和改退批条后认为“被申请人迁移新址而未告知申请人,使申请人的维修义务无法履行,也剥夺了申请人在履行义务后获得货款的机会,显然是

5、不正当的行为,应视为对维修权利的放弃,故申请人要求直接支付剩余货款的请求应该获得支持”,我们认为仲裁委的裁决依据充分,裁决得当应得到法院的执行。 其次,对方认为通过查询仲裁档案即可获知其联系方式,但按照法律程序,上一个仲裁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并不一定就是这个案件的代理人,我公司在(2005)68号仲裁案和(2007)867号案件的代理人就不是同一人,因此作为两起案件,仲裁委没有必要联系上个案件的代理人。 三、申请人两次申请仲裁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申请人第一次立案是因为申请人认为对方拖欠货款,经仲裁委裁决申请人应先履行维修维修义务,在维修后由对方支付欠款。而在裁决后我方多次联系对方,并且

6、在对方一直不回应的情况下发出特快专递,但对方仍未回复。因此我方第二次发出特快专递。我方一直在积极主张自己权利,但因对方开始对我方的要求不作任何回应后又故意迁移新址而不告知我方,显然存在逃避债务的恶意行为,我方在多方自行联系无果后发特快专递又被退回的情况下选择仲裁,既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在无奈之下的唯一选择! 综上我方认为,我公司在对方恶意逃债,情况发生变化,已无法履行原68号裁决书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仲裁,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申请人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被申请人的恶意逃债行为应受到制裁,西仲裁字(2007)第867号裁决书裁决依据充分,应予执行。请人民法院考虑我方意见,维护法律的公正。                西安金润达家具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4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