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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pdf

1、第 卷第 期 年 月新余学院学报 ,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吕婷(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北京 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摘要:林兰香 与 红楼梦 都是明清小说中的家庭题材作品,燕梦卿与薛宝钗分别是两部作品中重要的女性形象,二者在才貌、性格以及婚姻悲剧方面具有相似性。但是从女性自我意识的角度来看,二者有着极大的不同:燕梦卿无论是为女还是为妇,都是一个甘愿牺牲自我、步步退让的奉献者,即“无我”;而薛宝钗则在不同阶段都表现出了强烈的自我和独立意识,即“有我”。通过文本分析和人物对比,分析了 红楼梦 作者曹

2、雪芹在薛宝钗身上所赋予的女性观的进步意义。关键词:林兰香;红楼梦;燕梦卿;薛宝钗;女性意识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櫆 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吕婷(),女,山东济宁人,北京语言大学 级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林兰香 是清代世情小说的重要作品,署“随缘下士编辑,寄旅散人评点”,全书共六十四回,描写了富贵家族耿家的兴衰际遇,通常被认为是 金瓶梅 与 红楼梦 之间的重要一环 。燕梦卿是 林兰香 中的女主人公,是作者着重刻画的焦点人物,与 红楼梦 中的薛宝钗相比,二者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论容貌,燕梦

3、卿和薛宝钗都有着倾城之貌,是她们所在家庭当中的佼佼者;论性情,二人都是温柔贤惠、通情达理的大家闺秀;论才能,燕梦卿与薛宝钗不仅诗书琴画样样精通,在治理家务上也都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管理能力。更重要的是,二人的婚姻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的悲剧性。两个如此成功的形象显示了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高明之处,也吸引了学界关注的目光。对于薛宝钗形象的分析一直是 红楼梦 研究的热点,拥钗和贬钗之争始终没有停止。相较而言,尽管学界对于 林兰香 的关注远不及 红楼梦,但在有限的研究成果中,燕梦卿这一独具特色的焦点人物也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有学者从性格特质和人生悲剧等方面对两部作品或两位具有相似性的女性形象进

4、行比较 。但是笔者认为,从女性自我意识的角度来看,薛宝钗与燕梦卿在相似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薛宝钗身上既有对传统女德的恪守,又闪烁着可贵的女性自我意识的微光,这正是燕梦卿所缺乏的。更进一步地看,从“无我”到“有我”,也是 红楼梦 比 林兰香 在女性观方面进步的体现。一、燕梦卿:自我缺席的奉献者在 林兰香 中,作者描绘了一个一夫多妻的贵族家庭里,耿朗与六位妻妾之间的生活图景,在这个复杂的家庭场景中,燕梦卿无疑是其中的焦点。尽管在小说第三十六回就写到燕梦卿去世,但她死后和生前一样,似乎始终存在于耿家人的生活中,因而也是全书的核心人物。在嫁入耿府之前,她曾是一个做过轰轰烈烈大事的女子,然

5、而婚后却在家庭和婚姻的禁锢中走向了冷冷清清的死亡。作者在书中详尽地描绘了她悲剧的一生,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下毫无自主意识的自我缺席的奉献者形象。(一)婚前:孝女与贞女在燕梦卿出场前,叙述者就用极尽赞美之词对她进行了一番生动的描述:“论梦卿之德,真乃幽闲第 期吕婷: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贞静,柔顺安详正是比玉香犹胜,如花语更真。”燕梦卿出生于正直廉洁的官员家庭,自幼才貌双全、聪慧过人,成长在道统思想浓厚的环境里,自小就接受道德伦常的思想教育。因此她近乎完美并且被普遍认可,满足当时社会环境下对淑女的所有期待。作者选取了两个重大事件即代父受刑、坚守婚约来塑造燕梦卿的婚前形象,通过

6、这两个事件也反映了她心中对道学与教条的执着。燕梦卿自幼聘予耿朗,在即将出嫁之时父亲燕玉却蒙冤入狱,整个燕家失去了支柱。此时,燕梦卿挺身而出,她瞒着母亲上书皇帝,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以代父之罪。这一举动震惊了众人,孝女之名传遍京城。从燕梦卿个人行为的角度来讲,她代父受刑的选择,并非为获取无上荣光,而是出于本能。这种本能既体现在其作为独女对父亲和家庭的责任,同时也不得不说是出自心中对至孝的认同,这种认同给了她充分的理由和勇气,是她做出这一选择的道德动因。自汉代以来,统治者树立了以孝治天下的统治思想。孝被全面推向社会,成为各个阶层最深入人心的观念。孝的内涵丰富,几乎贯穿了人与父母之间的各个方面,而梦

7、卿代父受刑的行为可以说是奉行孝义的一种极端表现。燕梦卿效仿汉代缇萦救父,在孝道面前消弭了个人利益,勇敢、主动地牺牲自己,这一崇高的举动使她得到了众人的赞美。而这些赞美也正是来源于社会对孝义的绝对推崇,更是根植于封建文化理想对人的自主意识的磨灭。燕梦卿所受的教养使她对这一思想完全接受并深刻领会,做个代父受刑的孝女是她自觉的必然选择。在父亲含冤入狱的紧急关头,燕梦卿毫不犹豫地主动牺牲自己的自由和幸福,因为她要实践至孝的道德标准对一个女儿的要求,把做一个孝女置于个人价值之上。在面临婚姻大事之时,她对婚约的执着坚守和一女不事二夫的贞洁观,同样是她“无我”的另一个具体表现。当父亲的冤案得以昭雪,燕梦卿也

8、不必再沦为官奴,一时执柯作伐者来往不绝,大恩人全义也来为她说媒。然而梦卿却婉言谢绝:“一则父丧未满,二则既已受聘,则生为耿家之人,死为耿家之鬼,岂敢有二?”燕梦卿依然守着少时与耿家的婚约,可此时耿朗已经娶了林云屏为妻、任香儿为妾,当众人劝她可以另嫁他人时,梦卿却说:“虽无夫妇之实,已有夫妇之名。名分既定,又适他人,则与再醮何异?先人之誓书现在,两家之聘物犹存,宁敢以事殊势异,更作他想?”燕梦卿拒绝了所有的议婚者,坚持嫁给耿朗,也因此获得了天子所赐孝女节妇四字牌匾。在以夫为纲的封建时代,这个荣誉是对她最大的肯定。燕梦卿坚守贞节原则,在明明可以另择他人的情况下执着地要嫁给耿朗为侧室。关于人生大事的

9、选择她似乎从没犹豫过,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除了遵守婚约嫁给耿朗别无其他选择,甚至连耿家的康夫人听说了燕梦卿的言行后都表现出了些许震惊:“事非寻常,当与众亲商议。”由此可见,耿家并未以女子名节来要求燕梦卿履行婚约,故而燕梦卿的这一选择完全是心甘情愿,是本性使然。正如以身救父牺牲自我的“孝”一样,她坚守婚约甘心做妾的“节”,几乎也是来自天性,毫无做作之态。执着地遵守婚约,任再多人劝告也不改其志,如此自然的选择,反映了燕梦卿心中的“无我”,即完全不考虑自己的需求和幸福,把个人命运交付给了她所信仰的女德。(二)婚后:以夫为天的顺妇燕梦卿婚前的两件大事轰动了全城,使她带着备受瞩目的光环,享受着与正妻林云屏

10、相同的礼制嫁入耿家。她出众的样貌和品行早已使耿朗对她心生爱慕、念念不忘。能够拥有丈夫的爱意,相比包办婚姻下的更多普通女子,燕梦卿应当算是较为幸运的。原本迎接她的应该是幸福甜蜜的婚姻生活,然而她却时时事事坚持以夫为天,在道德礼教的束缚下失去了自我,最终伤痕累累地走向了死亡的深渊。当这位德才兼备又恪守女德的淑女嫁入耿家如此复杂的家庭,可以想见妻妾成群的环境对她来说实在是一场考验。燕梦卿婚后不久也曾有过幸福美好的爱情体验,燕梦卿看待事物眼光独到、处事稳妥,能够及时对耿朗行为的不妥之处加以劝谏,也得到了耿朗的赞赏甚至感激。但二人的相处过程中,却始终是理多于情,燕梦卿身上总是充斥道学家的 新余学院学报

11、年气息。她规劝丈夫要“上则尊祖敬宗,以作九个叔叔领袖。下则修身齐家,以为后世子孙法度”;见丈夫交友不慎,便规劝其远离小人亲近君子;下人犯错时,她也对耿朗提出如何惩戒的建议。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然而耿朗偏偏才质平庸,又容易受妾室任香儿的挑拨,甚至对燕梦卿的才华有所忌惮,所以在他看来,这些善意劝谏更是对自己的冒犯。林兰香 中写道:“耿朗初见梦卿求代父罪,生了一番敬慕之心。次见梦卿甘为侧室,又生了一番恩爱之心。后见梦卿文学风雅,复生了一番可意之心,及至闻香儿之言,不免又生出一番不足之心。”以燕梦卿的聪慧才能,早已猜出了丈夫对她逐渐疏离的原因,换言之,她应当知道如何重新获得丈夫的爱。宣爱娘有意撮合二人

12、同榻以修复夫妻关系,梦卿却以不愿以色事夫为由拒绝了。当面对妾室香儿的谗言诋毁时,她也一味忍让妥协,将自己的居所、丫鬟甚至掌事之权都让给了香儿,同时依旧教香儿读书。在明知自己受到冒犯与敌意时,仍然处处压抑隐忍,从不反击。从读者的角度看,似乎燕梦卿的忍让是没有底线的,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正如有学者所言:“她没有为改善自己的处境做任何积极的努力,却始终忠实于自我牺牲的美德。”固守以夫为天原则的燕梦卿,在丈夫一病不起之时,再次做出了震惊众人的举动 割指疗疾,这是她又一次“无我”的极端表现。由于自主意识的丧失,在丈夫面前她本就是没有自我的附属品,在生病的丈夫面前,连她的生命也变得一文不值,“我一介妇

13、人,生不为多,死不为少”,在其内心并没有将自己看成独立的生命体,而是耿朗的附属。也正是如此,在她丢掉了尊严、忘却了自我、牺牲了身体之后,换来的却仍是耿朗的忌惮与厌恶,于是她一直以来的信仰瞬间崩塌,过分的克制使她失去了痛苦的权利,在此刻走向了毁灭。燕梦卿要求自己在以夫为天的指引下将女性的妇德做到极致,这种执拗和迷信是她身上日渐沉重的枷锁,将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她是 林兰香 中的焦点人物和完美女性,客观地说,燕梦卿在耿家理应是过得舒心无虞的。她有着皇帝赐予的声名,有挚友宣爱娘的陪伴和疏解,有长辈们的信任和支持,更生下了耿顺这个耿家的长子。纵使有香儿等的挑拨和仆人的僭越,以她的智慧和地位,亦非难以处

14、理的问题。但于梦卿而言,丈夫耿朗才是她的一切,失去了丈夫的信任和爱,才是如同天塌了一般的灭顶之灾。由此看来,燕梦卿似乎是一个封建礼教下女德的完美践行者,她毫无自我意识,步步退让、自我牺牲,控制着自己的一切言行举止。从孝女到节妇,从代父受刑到割指救夫,她的一生都在向世人展示一个没有自我的奉献者如何一步步陷入困境,走向悲剧。这样的行为展示的是自我牺牲,而非表面意义上的贤良淑德,“与其说是包容和善变的美德,不如说是奴性的极致”。二、薛宝钗:“自我在场”的理性者再看 红楼梦 中的薛宝钗 (在此有必要说明的是,对于婚后宝钗的塑造属于 红楼梦 后四十回的内容,而学界普遍认为后四十回在思想、语言乃至情节的发

15、展方面都与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相差甚大。本文的分析以曹雪芹、无名氏所著一百二十回 红楼梦 为基础,以便更清晰完整地把握薛宝钗在不同阶段独立的自我意识的表现)。宝钗被称作 红楼梦中“作者用功最深,读者也最难理解”的人物,其性格的双重性与复杂性使研究者有着多种阐释的可能,褒贬不啻霄壤。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观之,宝钗的潜意识中透露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论及 红楼梦 中的女性自我意识,论者往往将钗黛二人相比较,以宝钗的“女夫子”和封建道德卫道士形象来突出黛玉的独立个性和对男权主义的抗争,从而为林黛玉贴上反封建的标签。正因如此,宝钗身上充满智慧的自我意识常常被忽略,或者被弱化成有心机的表现。笔者认为,宝钗的八

16、面玲珑固然是其性格中极为突出的一方面,但与她本性中的自主意识相提并论时,二者可以说是互为表里,均不能忽略,这也是宝钗形象之所以丰富饱满和拥有众多解读的原因之一。前文分析了 林兰香 中燕梦卿作为一个符合传统女性观的形象,由于毫无自我意识而步步退让,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付出去,直到牺牲自己含恨而亡。第 期吕婷: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而同样被当作封建道德卫道士的薛宝钗,其实是个懂得自我保护和坚守底线的女性,她有着道学的理想却绝不会为之放弃自我。对于这一点,同样可以从宝钗婚前和婚后两个阶段观之。(一)婚前:有独立人格的淑女宝钗出生于富贵的皇商家庭,她才貌双全却温柔内敛,言行举止从容

17、大度,一到贾府就得到阖府上下的称赞,认为她“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但即使是得到普遍认同的封建礼教下的模范淑女,也并没有把自己活成一个毫无自我的附属品,反而在某些时刻体现出强烈的独立人格。首先,作为女儿,父亲早逝和哥哥的不争气使她过早地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帮助母亲处理家事。宝钗对母亲的态度并不是一味地顺从,而是时常劝谏,表现出封建礼教下女子难得的主见。第四十七回中,薛蟠因为调戏柳湘莲被打,薛姨妈心疼不已,一时冲动要去找柳湘莲算账,被宝钗拦了下来。她体谅母亲的焦急心情,同时又不赞成母亲对哥哥的溺爱,对于哥哥被打,她认为吃点亏是好事,因此反对母亲为了给哥哥出气而麻烦别人。从这件事能够看出,宝钗是一个十

18、分有主见、理智的人,她面对母亲绝不会一味言听计从,而是更习惯独立思考。其次,作为妹妹,面对薛蟠这个恣心纵欲、不学无术的兄长,宝钗并没有表现出对长兄如父的顺从,反而对哥哥持有明确的否定态度,时常教育甚至责骂。第三十四回宝钗对薛蟠说:“我只劝你在外头少去胡闹,少管别人的事。”小说中多次写到宝钗严厉批评哥哥,她从未表现出对兄长顺从,反而更像是作为长姐教训薛蟠。若是单看宝钗对哥哥薛蟠的态度,很难把宝钗和封建礼教捍卫者相联系。联想到 林兰香 里的燕梦卿,她虽然没有兄长,但是以梦卿的性格和对长幼尊卑的坚持来看,如果她有一个薛蟠这样的哥哥,恐怕也是言听计从处处忍让了。最后,薛宝钗在与他人的相处中也表现出了强

19、烈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直观体现为对冒犯者的反击和对自己的保护。当自己受到冒犯的时候,她不会为了维持端庄稳重的形象而像燕梦卿一般一味隐忍不发。第三十回,写宝玉借他人之言把宝钗比作杨贵妃,说她“体丰怯热”。宝钗听后没有保持沉默,而是:“回思了一回,脸红起来,便冷笑了两声,说道:我倒像杨贵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接着黛玉正为宝玉奚落宝钗而偷偷得意,这时宝钗又义正词严地反击了二人。这一处描写很直观地体现出宝钗的自我保护意识,她会找机会合理地反击,并不会任人冒犯。当然,宝钗绝非心胸狭窄之人,在与宝黛二人的相处中,宝钗常常受到黛玉的挖苦,但她从不入耳,对黛玉和宝玉的小性子都能加

20、以包容。但宝玉这次的玩笑实在过分,已经触及了宝钗的尊严,所以她不再宽容,而是坚决反击保护自己。反观 林兰香 中的燕梦卿,她似乎一生都没有生过气,哪怕知道是香儿在背后进谗言导致耿朗对自己产生了严重的误会,她也一字不发。薛宝钗因为宝玉的一句玩笑感到被冒犯尚且会生气并且反击,而燕梦卿被误会甚至被恶意诋毁,却也只是一味隐忍退让,可见燕梦卿时时处处克制自己已经是她的处世之道,她不会也从来没想过要用某些手段保护自己,因为任何手段都会玷污她心中道学理想的纯洁性。相比之下,宝钗的自我保护和强烈的主见背后是对儒家女德的变通,在使自己符合封建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巧妙地捍卫自己的权利。(二)婚后:贤妻与诤妻如果说婚前

21、的宝钗对自我的保护在某种程度上是感性层面的性格使然,那么婚后对诸事的刻意经营则更能体现出她的自我意识。借用学者在论及宝钗的家庭角色时采用的说法,婚后的宝钗可以用贤妻与诤妻来概括 。宝钗与宝玉结婚后,与燕梦卿一样处在一个复杂的家族环境中,面对丈夫却没有绝对的顺从,在她身上似乎很难看出出嫁从夫的封建伦理观。宝玉向来性情顽劣,在婚前宝钗就时常规劝宝玉好好读书,能够谋取功名走上仕途、立身扬名,也明知因此宝玉对她反感,但是薛宝钗和燕梦卿不同,燕梦卿在感受到耿朗不喜欢她规劝时,就缄口不言不再劝了,而宝钗的劝谏反而比婚前更严厉。如果说婚前宝钗是作为姐姐关心和劝导,婚后反倒有些教训之意了,当听到宝玉又说一些“

22、混账话”时,新余学院学报 年她每次都疾言厉色地教育甚至批评宝玉。与燕梦卿更加不同的是,在宝钗身上并没有出嫁从夫、以夫为天的观念束缚,她始终保持独立自主,甚至作为日渐衰落的贾府的主心骨独当一面。黛玉死后,宝钗顶着贾母、王夫人等人的压力,执意将黛玉的死讯告诉宝玉,并观察其反应以暗下针砭。探春要远嫁时,宝钗也打算让探春这个明白人对宝玉加以箴谏。从宝钗待人接物的处事风格来看,她考虑周全又不盲从任何人,这种掌控全局的自我独立特征表现得比婚前还要果断和老练。在婚姻生活中,薛宝钗与燕梦卿也有着明显差别,主要体现在对婚姻的立场和态度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宝玉与宝钗二人的婚姻最终成为悲剧的原因较为复杂,在此不作讨

23、论,本文只聚焦于宝钗对婚姻的主动性。在夫妻圆房这件事上,宝钗表现出了她的自尊自重,即“在没有得到宝玉的心之前,她不愿意委屈自己”。当宝玉逐渐转了心性,“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略移在宝钗身上”时,宝钗又是积极迎合的。红楼梦 第一九回中,宝钗听到宝玉在梦中又一次梦到黛玉,心中有了主意要“设法将他的心意挪移过来”,她暗示袭人把宝玉的铺盖 铺 在 里 间,要 与 宝 玉 同 房 以“拢 络 宝 玉 之心”。由此可见,宝钗有情感的需求,并且对宝玉的温情有时是以性爱为手段,她的目标是使宝玉对自己动情,并不在乎这种手段是否违背妇德,也不在乎以色事人的行为有无不妥。反观燕梦卿,面对宣爱娘为她创造的与耿朗同榻的

24、机会,却严肃地拒绝了,因为她心中坚持女子“不可以才争宠,不可以色取怜”。薛宝钗与燕梦卿二人对待性爱的态度,便是对待道学要求与自身命运关系的缩影。燕梦卿恪守妇德,不越雷池半步,自觉地把自己的命运交付给所信奉的道学理想;而宝钗却十分坦然地将性作为维护自己婚姻的手段,主动将婚姻关系把握在自己手里。另外,面对宝玉出家和婚姻覆灭的状况,宝钗在情感上的反应被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理智和冷峻 ,但笔者认为,将宝钗此时的表现看作是坚强豁达也并无不妥。联想到燕梦卿在耿朗的一再冷落之后心灰意冷含恨而亡,宝玉的婚后出家可不是一般女子所能承受的悲哀。宝玉出家后,贾府上下无不为宝玉伤心、为宝钗心疼,但是宝钗这个原本最应该难过

25、的人却并没有极度悲伤之举,她的反应仅仅是“暗中垂泪,自叹命苦”,甚至依然能够宽慰自己和他人,这样的豁达需要强大的心理支撑。对于这种心理支撑,或许可以做如此解释:宝钗心中有对于自身作为独立的人的清醒认知,并不依附丈夫和旁人,所以能够在失去丈夫以后有坚强的人格。从这个角度来看,燕梦卿在耿朗疏远冷落之后渐渐绝望直至抱恨而死,究其根本还是在婚姻生活中将自己放在了客体的位置,作为丈夫的依附者,被动地接受来自丈夫的态度,而忽略了自己的独立人格,让自己陷入无法走出的困境。三、从薛宝钗之“有我”看 红楼梦 女性观的进步意义 红楼梦 与 林兰香 都是以家庭为主题的世情小说,将薛宝钗与燕梦卿进行对比,挖掘薛宝钗身

26、上被隐藏和忽略的女性自我意识,能帮助我们更进一步理解 红楼梦 的女性观及其在女性意识方面的进步意义。林兰香 与 红楼梦 都集中刻画了女性群体的生活,它们将女性作为观察与展现的对象,毫不吝啬地赞扬她们的美貌与才德,深入地剖析她们生活的每个切面,对于她们最终的悲剧结局,作者赋予了深刻的同情与怜悯。尤其是两部作品对女性之才极为赞美,燕梦卿、宣爱娘、薛宝钗、林黛玉等女子吟诗作赋的才情绝不逊于男子。这样的肯定超出了闺阁,否认了女子“红袖添香”的从属地位,突出了她们本身的才华。从女性主义的视角观之,这些观念具有超越时代的价值,但二者的进步性又存在着明显的程度上的差异,红楼梦 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和对女性的尊重

27、与推崇远远超出 林兰香。关于这一点,本文以燕梦卿与薛宝钗这两个中心人物为例加以阐述。随缘下士笔下的燕梦卿是一个封建时代完美的传统女性,今天来看,会认为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德样板,是一个完全没有自我意识的可悲的人。如第 期吕婷:从“无我”到“有我”燕梦卿与薛宝钗形象比较 此杰出的燕梦卿嫁给才质中庸的耿朗,在妻妾成群的家庭中备受摧残,这是她婚姻的不幸。然而更悲哀的是她对这种婚姻制度和夫妻关系深刻认同,将自我的权利一次次让渡。一方面,作者对燕梦卿这个悲剧女性给予怜悯,揭露了她在封建礼法之下无奈地走向死亡的不幸,为读者展示了一个恪守礼教的女子一步步走进深渊的过程;另一方面,作者似乎并没有反对造成这个悲

28、剧的根源 女德妇道,而是以中庸的方式尽可能地调和。燕梦卿身上的孝、节、贞烈,都得到了作者极大的歌颂赞美,婚前她替父代罪和坚守婚约的壮举让她获得了无上的荣耀;婚后她对妇德愚昧的坚守使她成为众人眼中贤妻的榜样,长辈们的夸赞和下人的钦佩让她身上闪烁着礼教的光环。即使是她含恨而终,在耿府也依然传颂着她的美好德行,众人时时提起“梦卿许多的好处”;耿朗为对不起梦卿而懊悔,亲自为她设立神主,带领家人前去祭奠;与梦卿一心的侍女春畹成为耿朗的爱妾并抚育梦卿之子长大成材,在某种程度上,梦卿的生命得以在春畹的身上延续。这样的安排,大大冲淡了燕梦卿死亡的悲剧色彩,也使得小说在唤醒女性自我意识的层面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薛

29、宝钗则不同,尽管她也活在封建伦理纲常的教条当中,在大观园一众女儿家中间个性方面略显古板,但是她并没有完全压抑自我个性。男权意识下视女性为附属物、对女性三从四德的要求,在宝钗身上似乎并未起到足够的作用。不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她始终有自己的尊严,并不是一个只为了取悦他人而牺牲自我的女性,而是能够明确认可自身需要,有从自身需求出发的可为或不可为之事,是一个富有“自我”的理性者。与燕梦卿相比,薛宝钗在传统礼教的要求面前永远是冷静的。当然,她的人生观无疑也深受礼教影响,然而她的思想又不是女德二字所能概括。红楼梦 的宝贵之处在于认同女性与男性平等地位的观念,肯定女性的欲望与情感,即使是深谙儒家礼法的女夫子,

30、也有自身的个体意识。就宝钗在这样一个封建大家族的表现而言,她对上谦卑有礼,对下管教有方,遵守礼法对女子的行为规范,但道德约束下的她并非自约到无趣,作者也赋予了她一个独立的灵魂,并令她闪烁着微光。在 红楼梦 第四十二回中,黛玉行酒令时顺口说出了 牡丹亭 的唱词,宝钗事后教导了黛玉,将 牡丹亭 作为女子不可触碰的禁书,此处通常被当作宝钗是自觉维护封建礼教的道学家的有力证据。此说固然有理,但是接下来作者却借宝钗的自述说明了她这一想法的缘由。原来宝钗幼年时“也是个淘气的”,也会背着家长偷偷看这些禁书,却被家长“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强行的禁锢和逼迫,压抑了她的天性,使她不再天真烂漫,其身上的道学气

31、也正是这样形成的。可见作者对宝钗这一人物给予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宝钗形象的反思。红楼梦 对女子有着无限偏爱,作者在第一回中便确立了“使闺阁昭传”的写作意图,立志要做闺阁良友。作者曾多次借宝玉之口表达女儿不嫁的观点,每每提到姐妹们要出嫁,嫁给那些泥作的、污浊的臭男人,宝玉总是不肯的。在小说中,进入婚姻的女子绝大多数都是不幸的,纵然是风光无限、荣耀万丈的元春,也因进入宫廷而失去了自由和幸福的权利,最终香消玉殒。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体系对女性的要求,是一种将女性视为男性附属物的表现。红楼梦 作者已然认识到婚姻是女子沉重的枷锁,在那样的伦理道德体系之下,任何杰出的女子一旦进入婚姻往往

32、要陷入痛苦和不幸。薛宝钗的婚姻自然也是不幸的,即便她在宝玉面前有足够的独立和自主,并不是一个梦卿一般依附丈夫存活的女子,但仍避免不了婚姻走向最终的覆灭。联系 红楼梦 中众多女性的悲剧结局可以看出,作者对女性的态度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关怀和赞扬,而是揭示了她们在封建社会中处于自身发展和礼教束缚之间矛盾痛苦的处境。从这一点看,红楼梦 对于女性的尊重更为深刻,对于旧制度的批判也更为彻底。四、结语 林兰香 与 红楼梦 都是明清小说中的家庭题材作品,燕梦卿与薛宝钗在才貌、性格以及婚姻悲剧方面具有相似性。但是从女性自我意识的角度来看,二者有着极大的不同:燕梦卿无论是为女还是为 新余学院学报 年妇,都是一个甘愿

33、牺牲自我、步步退让的奉献者,即“无我”;而薛宝钗则在不同阶段都表现出了强烈的自我和独立意识,即“有我”。通过薛宝钗潜意识中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也可见 红楼梦 的女性观及其在女性意识方面的进步。参考文献:随缘下士 林兰香 丁植元,校点 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张俊 清代小说史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陈松鹏 林兰香 与 红楼梦 比较研究 汉中:陕西理工大学,张沁芳 美的凋零:论燕梦卿与薛宝钗的人生悲剧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段江丽 礼法与人情:明清家庭小说的家庭主题研究 北京:中华书局,王虹 女性意识的奴化、异化与超越 社会科学研究,():曹雪芹 红楼梦 无名氏,续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周远斌 红楼人物百家言薛宝钗 北京:中华书局,俞晓红 任是无情也动人:试探曹雪芹笔下薛宝钗情感世界的发展 红楼梦学刊,():(责任编校:钱耐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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