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201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农业部决定2010年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4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一)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
2、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考生应严格对照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相关政策可打咨询电话了解。《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具有高级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经审核后免试发证工作今年暂不进行,但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具有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可报名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但不单独出试卷,同兽医相关专业考生考同样试卷。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
3、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获得参加考试资格,网报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确认地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经考区复审符合条件后才具有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网上报名时,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准备和上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四)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日至8月13日(
4、逾期不予补办)。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五)现场
5、审核流程。考生提供报名确认材料→现场审核合格→考生交考试费→凭交费证明打印报名表→考生签字确认→报名结束。 现场报名材料确认合格后,考生必须在现场打印的带有报名确认编号的报名表上确认无误后签名。经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报名表上报后再发现有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不再予以修改。 (六)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考区办公室核发准考证。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79号)规定,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为每
6、人每科70元,4科共计280元。 (二)缴费方式。考生在报名确认时现场缴费。 四、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15日到其报名时自主选定的县级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市辖区考生到市级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24日上午9:00-12:0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24日下午14:30-17:30。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
7、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
8、疗。 (三)考试纪律。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或山东畜牧网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考试复习
9、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省畜牧兽医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通告。 附件: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序号 地市名 单 位 电 话 1 山东省 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1-87198555 2 济南市 济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1-66602773 3 青岛市 青岛
10、市畜牧兽医局 0532-82881261 4 淄博市 淄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3-2182596 5 枣庄市 枣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632-3342973 6 东营市 东营市畜牧局兽医与兽药管理科 0546-8305061 7 烟台市 烟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5-6648384 8 潍坊市 潍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6-8272068 9 济宁市 济宁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
11、
12、 0537-3290157 10 泰安市 泰
13、安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卫生管理科 0538-8259784 11 威海市 威海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 0631-5208796 12 日照市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 0633-8816361 13 莱芜市 莱芜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0634-5621260 14 临沂市 临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539-8314305 15 德州市 德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4-2362030 16 聊城市 聊城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 0635-2920628 17 滨州市 滨州市畜牧兽医局兽医与兽药管理科 0543-3386203 18 菏泽市 菏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530-5573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