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汇嵘公司近期综合防尘工作安排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队组: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尘工作领导,提高我公司综合防尘管理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改善井下职工劳动工作环境,结合阳煤晋南会纪(2011)19号会议纪要精神,现将公司近期综合防尘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综合防尘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晋南公司十月份安全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切实把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正常的管理当中,坚持综合治理,完善综合防尘系统,使公司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改善公司井下职工安全工作环境。 二、设立综合防尘领导组 组 长:赵志强 荆亮晓 副组长:高俊明 郭如海 马世军 胡兵
2、廷 张威强 李军军 成 员:郝剑云 李双虎 唐日平 苏玉勤 赵健明 包元成 孟 斌 赵海青 冯常青 周小为 李 刚 杨泉生 杨俊明 陈小刚 李志勇 李志平 张瑾瑔 何立安 贾廷山 尚启俊 魏明顺 1、公司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公司总经理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分管生产、安监、机电、通风的公司领导分管各自范围的防尘工作。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部门要有专门防尘队伍。 2、具体管理职责 总经理: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安排定期检查,平
3、衡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 总工程师:对综合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综合防尘项目实施。 生产副总经理: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经营副总经理: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中所需的物力、财力。 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综合防尘管路的协调、安装,负责矿井防尘水质要求达标工作。 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负责对职工个体防护和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安监处长: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总经理助理(兼通风部部长):是本
4、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按照标准以及日常设施使用、安设等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及完善,确保日常的正常使用。 副总工程师(生产):是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贯彻执行。 副总工程师(机电):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采购和井下防尘管路的协调、安装,负责矿井防尘水质要求达标工作。 副总工程师(安监):是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工作。 通风部: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综合防尘措施。 供应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设备及材料的供应
5、确保综合防尘设施的资金投入和按期购置。 综合部:做好职工尘肺病的定期检查工作和对职工进行综合防尘的培训工作。 3、通风部设防尘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总经理助理(兼通风部部长)担任,负责全公司综合防尘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及责任制落实,每月进行综合防尘汇总,对综合防尘严重不达标队组,上报公司领导组,责令停产整改。 4、综合防尘检查、会议、考核制度 (1)综合防尘检查形式 利用逢六检查、安全检查和综合防尘专项检查结合通风、瓦检、放炮、安检等人员的现场汇报。通风部建立综合防尘工作检查台帐,进行问题反馈、问题汇总和问题限期整改。 (2)综合防尘会议 每月由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相关部室、相
6、关人员召开防尘工作例会。对当月综合防尘工作进行总结以及对下月防尘工作安排。 (3)综合防尘考核 综合防尘专项验收不达标、质量标准化检查由于防尘问题扣分严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综合防尘出现严重问题,对责任人员、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并纳入公司对各部室的业务考核。 检查标准按照第六项综合防尘设施安装标准及要求进行,评分标准与考核标准见附件五,对部门的考核标准见附件二。 三、围绕一个目标、五项业务指标,开展十项主要工作 在现在综合防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防尘标准及要求,加强粉尘治理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各转载点粉尘治理力度,使井下各地点粉尘浓度达到要求指标。强化个体防护用
7、品使用,实现洗刷巷道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实现从产尘源开始治理粉尘。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矿井粉尘测点合格率达到85%。 2、业务指标: (1)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粉尘浓度降到100 mg/m3。 (2)掘开工作面盲回粉尘浓度降到80 mg/m3。 (3)主斜井皮带运输大巷粉尘浓度降到50 mg/m3。 (4)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接触粉接尘人员,人人佩戴防尘口罩,实现100%覆盖,防尘滤膜实现定期更换(一周换一次)。 (5)井下所有打钻地点实现喷雾降尘、放炮前洒水降尘和放炮后洒水降尘。 3、主要工作 (1)回采工作面: ①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靠近工作
8、面50米范围内各安设一道全断面喷雾装置。 ②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按标准敷设隔爆水棚。 (2)掘开工作面: ①在掘进工作面开口30—50米范围内,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在距离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 ②掘进巷道长度超过200米时,必须按标准敷设隔爆水棚。 ③掘进面安装静压洒水喷头,确保放炮前后洒水降尘。 (3)完善井下所有洒水、降尘供水管路系统。保证各进、回风巷道每隔50米设置洒水喷头一个。回风巷道采用人工手动洒水喷头,胶带巷道和转载点实现自动洒水喷头。 (4)巷道清扫、冲洗、刷白。计划对井下巷道抹帮面、刷白4800米。其中东辅运1600 米,西辅运1
9、000米,南辅运1500米,北辅运700米。 (5)规范井下采掘面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 (6)2012年进行粉尘、煤尘爆炸鉴定。 (7)矿井综合验收时,综合防尘系统要达标。每月对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检查得分不低于90分。 四、各单位或队组综合防尘管理职责及降尘措施 1、通风部 (1)每月组织相关部室、相关人员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四定”落实责任、并进行处理。 (2)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工程计划、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每月进行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检查并进行汇总考核。 (3)负责检查各队组管路、净化水幕、三通阀门、喷头短缺数量,并对短缺队组进行考核。
10、 (4)负责井下各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以及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安装、拆除、维护工作。 (5)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周一次。 (6)负责主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的喷雾安装、使用与维护,定期开启大巷喷雾,保证巷道无煤尘飞扬。 2、机电部 (1)负责主斜井、副斜井、皮带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大巷的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过滤器、流量表等安装并对防尘管路进行维护。 (2)负责对各条大巷防尘设施短缺情况限期整改(一个星期内完成)。防尘管路按要求、按标准安装管路、三通阀门、喷头等设施(短缺数量见附件三)。 (3)负责主斜井皮带
11、巷、皮带运输大巷、回风大巷每月冲洗一次并洒水降尘,保证巷道无煤尘飞扬;皮带运输大巷杂物、积煤、浮煤、浮矸的清理。 3、生产技术部 (1)采煤队组 ①完善采煤工作面供水降尘系统。负责采面采空区喷雾降尘、转载点喷雾、进回风巷防尘管路、净化水幕、三通阀门、喷头等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 ②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20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三天冲洗、洒水降尘一次,进风巷距离工作面300米范围内每三天冲洗、洒水降尘一次,其它处10天全部冲洗一次(巷道有积水、淋头水的地点可以不洗巷、洒水),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并有记录查询。 (3)掘进队组 ①各掘进队负责各条掘进顺槽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过滤器、
12、净化水幕等安装以及现短缺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三通阀门)。 ②各掘进队负责对各条掘进巷道进风巷、回风巷、盲回三天进行一次洒水降尘(巷道有积水的地方可以不进行冲洗、洒水),保持巷道无煤尘飞扬,并有记录可查。 ③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30—50米处必须安装放炮喷雾装置。 4、安监处 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并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总经理是本公司综合防尘工作第一负责人,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月度矿井防尘项目规划,保障综合防尘费用不低于矿管安全费1元/吨的投入,由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综合防尘办公例会,对本月综合防尘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对下月
13、综合防尘工作进行安排,综合防尘例会要有记录可查。 2、综合防尘办公室,每月初要提出综合防尘重点工程计划,报公司综合防尘领导组。 3、通风部要明确一名分管综合防尘的部长助理和防尘副队长或技术员真正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尤其是通风部所管辖的防尘设施,做到防尘设施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明确维护检查时间,做到正常维护,正常使用。并按照规定向分管领导汇报防尘设施月度使用、安装报表及综合防尘工作的计划、总结。人力资源部要按照工作需要配齐防尘人员,以保证正常开展防尘工作。 4、要有专人开展矿井测尘工作,负责井下各产尘点按规定进行定点、定时、定位测尘,并收集数据,填写报表等。 5、本
14、着谁产尘,谁治理的原则,开展综合防尘工作,公司分管技术、生产、安全的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防尘工作负责,负责组织安装使用。通风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全公司所属防尘系统设施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每月至少1次)并将验收结果报矿安监处、综合防尘办公室、矿主要领导,并严格考核。 6、矿井、新采区、新回采工作面移交生产前由通风部牵头,生产技术部、机电、安监参加组织对综合防尘系统、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进行“一票否决”,未经综合防尘办公室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综合防尘管路和消防设施。拆除综合防尘管路或消防设施,必须经通风部部长签字。 7、井下各主要消防管路、采区主要水管管路、采掘开工作面进回风
15、顺槽供水管路及喷雾设施的水压,由机电队每月测定一次并报矿综合防尘办公室,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采取加压措施,保证喷雾的雾化效果。 8、所有放炮地点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不采用湿式打眼或使用水炮泥要立即停产 9、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综合防尘设施进行验收,凡防尘设施不合格,验收不达标准一律不得进行试生产。 六、综合防尘设施安装标准及要求 1、防尘管路标准 (1)防尘供水管路安装地点: 防尘供水管路安装地点:矿井各主运输大巷、皮带运输大巷、材料运输大巷、皮带斜井各种行车行人巷道。各采区上下山轨道巷、皮带巷、回风巷及行人、行车巷道,放置材料的各种
16、巷道,绕道和其它送风巷道。生产工作地点、采煤、掘进工作面皮带运输巷、轨道巷、回风巷和各种行车、行人,存放材料巷道都必须安装专用防尘管路。采区管路要设压力表,矿井主运大巷管路中要设流量表。 (2)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安装要求 采煤工作面皮带顺槽巷每隔50米,回风顺槽巷每隔100米在防尘管路上设一处三通阀门;掘开工作面安装皮带的巷道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处三通阀门,其它的掘开巷道防尘管路每隔100米设一处三通阀门;回风大巷、轨道大巷防尘管路每隔100米设置一处三通阀门;皮带运输大巷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处三通阀门。 防尘管路接头、三通不得有流线性漏水。三通阀门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一侧,且必须上阀门
17、各个三通阀门出水口必须安装把哨变头,严禁在管路中凿孔上卡代替三通阀门。 (3)防尘供水管路管径标准: 各主运大巷主干管路直径不小于Φ150mm。采区供水管路直径不小于Φ100mm。综采工作面供水管路直径不小于Φ75mm。其它供水管路直径不小于Φ50mm。(井下现有的防尘管路能够满足使用但又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分批更换,凡今后新安装采区、工作面、各种巷道都必须按标准实施)。严禁将防尘供水管路作为排水管路使用 2、防尘喷雾安装标准: (1)主运皮带巷每隔500米安设一道全断面自动喷雾,其他大巷每隔300米安设一道全断面自动喷雾,各采区皮带巷、回风巷及人行巷道入口10-50米处必须安装全断面净
18、化水幕一道,主运皮带巷及采区皮带巷在机尾安设一道自动喷雾和挡尘帘。 (2)炮掘、开拓工作面距煤(岩)头30-50米处安装放炮自动喷雾一道,并在放炮前后冲洗巷道。回采工作面进风顺槽口10-30米处,进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 (3)所有回采、掘开运输巷的转载点都必须有喷雾设施,连接喷雾设施时,必须连接阀门--喷雾设施,管路的接头、三通不得有流线性漏水,阀门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侧。 (4)所有井下皮带煤溜运输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安装地点距各皮带机头上方0.3米处,并做到开机开启喷雾洒水。 喷咀方向:矿井所有净化水幕喷咀方向必须与风流方向一致,喷咀方向要略向下,与巷道顶板基本平行,喷咀
19、间距不大于0.5米,保证咀咀出水呈雾状,能覆盖全断面。 3、隔爆设施安装标准 采区运输大巷、回风大巷必须设置隔爆设施;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和煤与半煤岩巷的掘进巷道必须设置辅助隔爆设施。 水棚(水袋)的装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小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小于200L/m2。集中式主要水棚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集中式辅助隔爆水棚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水袋排距1.5—3米,水袋之间间距以及与支架或巷道煤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5 米,水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米,水袋低边距轨道不小于1.8米,水袋要吊挂平直在同一高度。 4、个体防护 (1)在主要产尘
20、源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戴全面罩防尘头盔。 (2)采掘面的其它作业人员:钻眼工、放炮工、支护工、砌碹下料工、回风瓦检工、防尘工等佩戴过滤式防尘口罩。 5、巷道冲洗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掘开巷道要保持湿润,走路时煤尘不飞扬;巷道中的水管、风管、电缆、棚梁、帽柱、背板迎风及背风面的煤尘厚度不得超过2毫米;巷道底板煤尘厚度不超2毫米,堆积连续长度不得超过5米。 七、综合防尘考核规定 1、每月26日由通风部防尘办公室牵头组织通风、生产技术部、安监处、机电部有关领导对综合防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进行处理。 2、瓦检工、安检人员负责每班对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与使用情况进行
21、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由通风部门或安监部门对队组与生产部分管部长下达隐患通知书,要求在隐患通知书下达的规定期限内必须进行处理,对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要报综合防尘领导组分管领导要求其停产或限期处理。通风瓦检工不按照规定把关、汇报,有一次罚款责任人50-100元;施工队组不按期整改,有一次对施工队组负责人罚款1000-5000元。 3、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管路铺设不到位,设施不全,水量不能满足规程标准要求,对责任队组罚款30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5000元。 4、所有水幕、喷雾装置必须安装正确,雾化效果良好,缺一处三通阀门、喷雾、过滤器、位置不正确、数量不足等,考核责任人200元,限期未整改
22、的考核责任部门或队组500——1000元。 5、采区进风巷、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都必须按规定安装手动、自动净化水幕、过滤器,水幕应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做到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缺一处净化水幕、缺一处过滤器考核责任队组500——1000元,限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00元;一处净化水幕设置不标准,考核责任人200元,限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队组500——1000元。一个喷嘴不出水或雾化效果不好,考核责任50元/次,累计考核,直至整改。 6、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过滤器,各个转载点岗位工要保证做到转载点喷雾设施雾化好,灵敏可靠、吊挂就位、使用正常以及各转载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
23、道无煤尘堆积,有一处未按规定要求考核责任人100元/次,限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队组500元。 7、不按照规定冲洗、清扫、清除、洒水消尘巷道,有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考核责任队组500元。限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队组1000元。 8、开拓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安装净化水幕,实施净化风流,并要灵敏可靠、吊挂正确、使用正常,缺一处净化水幕考核责任队组500——1000元,限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00元;一处净化水幕设置不标准,考核责任人200元,限期未整改的考核责任队组500——1000元。一个喷嘴不出水或雾化效果不好,考核责任50元/次,累计考核,直至整改。 9、主运输大巷、采区运输大巷的隔爆设施短缺;
24、隔爆水袋无水或水量不够标准;隔爆水袋人为损坏;隔爆设施未进行及时安装、拆移;未及时维护、加水。考核责任队组500元。 10、综合防尘设施无管理牌版、无负责人、不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对责任队组罚款100-500元。 11、未按规定对大巷刷白的,考核责任队组500——1000元。 12、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的,考核责任队组500元。 17、未按照规定进行接触粉尘尘人员体检;接触粉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带防尘口罩的,每发现一人,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8、在每月综合防尘检查,对综合防尘开展竞赛工作,具体奖罚考核办法如下:生产部、通风部、机电部、采煤、掘进、胶轮队获公司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排名在最后的三个队组实行对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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