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德国参加国有林和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培训的报告
为了学习和借鉴德国先进的国有林和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我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的管理水平,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由省林业厅组织了3个处(局、办)3个市和3个园有林场(森森公园)12名同志,由省园有林场管理局副局长周树怀同志任团长,于2003年3月19日至上4月18日赴德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园有林和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培训、在德期间,听取了北威州约尔海姆市市政厅林园部队 华夫(MY pfaff)先生的讲课,现场考察了巴伐利亚洲巴伐 利亚园字公园(Bayerischer wald)和平平彻斯特戈登园尔公园(Berchtesgaden)。
2、通过培训学习,在家一致为拓宽思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看到了差距,感受深、收获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德国林业和国有林及森林公园基本情况
德国们于欧洲中部,是个联邦利的国家,由16个州组成,国土总面积为35.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180万:森林总面积为1038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30%,林业产值约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0.3%。森林总蓄积32—4亿立方米,森林年条代量为3000—4000万立方米,森林年生长量为7000—7500万立方米,森林类型以针叶林为主,阔叶林约占1/3,在树种构成上,云、珍杉占42%,松树占27%,橡树占8%,毛樟和其他阔叶林约占23%;在林结构上60年以下的
3、占33%,60年以上的占67% 。
在德国的森林资源中,私有林496.6万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46%,公有林(即教会,社会团体和乡镇政府拥有的森林)约为216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20%。国有林325.4万公顷占30%.国有林以分联邦所有林和州所有林两种,联邦所有林森林面积减少,约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主要是用于军事用途和其他禁伐的林分,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属联邦政府,州所有林在积达302.2万公顷,占全国森林面积的28%,这部公森林为各州政府所有,由州以下林业管理机构负责经营管理。国有林主要公布:一是生态环境恶劣,脆弱或敏感地带的森林;二是国防林;三是国家规定的国家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
4、景观保护区;四是联邦森林法和各州森林法中规定的防护林,休闲林和禁伐林等。根据联邦森林法和各州森林的规定,国有林定期由专业队伍进行森林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不许编制一次森林经营方案,根据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确定采伐总量,分年度安排,并制定一系列营林、造林和管理措施,报上级林业部门批准后,按年度计划实施,今年采伐量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剂,但10年总采伐量不能超过森林经营方案规定采伐总量。
德国联邦和州政府认为,森林具有不可替代景观价值,是居民旅游和游憩的重要场所。国家划出20%的森林建立了自然保护区,1970年在巴伐利亚州建立第一个森林公园,即巴伐利亚国家公园(Bayeriseher wald)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建立国家公园13个,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5%。其国家公园的功能有四个:一是旅游功能,为人们提供娱乐、游憩和狩猎的场所。二是传播生态知识功能。国家公园都成为向公众进行生态知识教育的重要基地,公园独的自然风貌和完整的生物多样性本身就是一个天然生态博物馆,为了向公众传授生态知识,许多场所都向公众免费提供宣传品,许多公园均没有博物馆、展览室,配备了图片、幻灯、录像、光盘、标本,使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