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准则以救死扶伤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体恤患者为荣,以麻木不仁为耻; 以尊重同行为荣,以诋毁他人为耻; 以热爱医院为荣,以危害团队为耻; 以格调高雅为荣,以低级趣味为耻; 以诚信廉洁为荣,以不当获利为耻; 以精通业务为荣,以不学无术为耻; 以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服务标准 一、 准时上岗,诊疗及时; 二、 着装整齐,挂牌服务; 三、 环境洁净,布局有序; 四、 严格规章,制度落实; 五、 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六、 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七、 导医到位,健康宣传; 八、 首诊负责,处理准确; 九、 窗口服务,方便快捷; 十、 病房整洁,服务规范。 服务承诺 1、文明行医、礼貌待患
2、、不使用服务忌语,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 2、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不私自院外行医、手术、不向院外介绍病人收取回扣或提成。 3、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各种名义、形式给于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检查等,不得收取开单提成。 5、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及治疗中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宴请及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院办室登记处理。 6、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 7、不搭车开药,不开人情处
3、方。 8、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不购入和使用伪劣药品。 9、实行医务公开,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10、节假日、休息日全天正常上班。 11、120急救中心坚持24小时全天候坐班服务,开设呼救系统:“5851120”,保障急诊呼救10分钟内出车,城内出诊实行“三免”(免出诊费,免挂号费,免车费)。举报投诉电话:0735-5851418 5851426廉洁自律十不准一、不准用公款吃喝和请客送礼,或凭借职权行贿受贿;二、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钱物和吃请;三、不准给患者或以患者名义给自己及他人开“大处方”、“搭车药”或“搭车检查”;四、不准无视病情
4、需要乱开方、乱检查、乱收费;五、不准出具假诊断证明或假报告;六、不准在药品、器械采购中收受“回扣”、“好处费”和实物;七、不准私自外出有偿行医、会诊、手术、讲学或将病人介绍到其他医疗单位谋取“好处费”;八、不准接受患者赠送的镜匾、锦旗或纪念品;九、不准在为亲属、朋友、熟人作检查治疗时违反规定少收或不收费;十、不准借外出开会、出差和参加学术活动之机,公费旅游或用公车办私事。 工作制度一、首问负责制 1、凡来人或通过电话到医院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所接触的第一位科室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地接待来访者,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仔细耐心的接受问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
5、塞、拒绝办事人员或拖延办理时间。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的答复或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或向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请示;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引导到有关职能科室受理。 4、首问责任人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答复准确清楚,符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或咨询有关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后给予准确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5、首问责任人要针对来访人所办事项的程序、应具备条件、所需资质证件及其它材料等相关
6、事项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 6、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大事项,要认真做好记录,了解办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以备查询。 二、首诊负责制 1、凡第一个接待平(急)诊患者的科室和医师称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患者时,应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转科。 3、凡遇到外伤、跨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4、患者确需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医师负责联系安排并护送至相关科室;如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送车辆、陪同的医护人员、药品
7、器材及接收医院方可转院。 5、遇到急诊突发事件,可先行救治,后补办手续。 三、限时办结制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医院结算程序办理医疗费用结算部门:医院财务室办理依据:郴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郴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与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参保的住院患者办理住院登记时,须持“两证”(永兴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永兴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参保的出院患者:办理结算手续时,须持“两证”、住院费用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证明书、医疗保险诊断证明、当年参保收费凭证。参保患者转外就医:患者由所在科室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出具转院证明,经医务科审查提出意见,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到县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方
8、可转院。返回后凭原住院和转外医院住院病历资料、有效发票、收费清单、诊断及出院证明由转出医院初审,报县社保局审核后将费用拨付给定点医院后再支付给患者本人。 办理时限: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各项资质证明、证件齐全,随到随办。转外就医的在县医保站结办。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定点医院结算程序 办理部门:县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简称合医办)。 办理依据:县委办发永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办理条件: (1)参合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必须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 (2)参合的住院患者结算费用:必须持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证明书、科室诊断证明、药费清单、农合证、身份证(户口薄),意外伤害患者
9、还须持住院病历首页、所在乡镇府证明。 (3)参合的患者转外就医结算费用:须持主治医师的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呈报县合疗办审查备案方可转院。转外就医返回后的结算由患者所在地乡镇合疗办审核。(4)新农合门诊病人报销需持新农合证、身份证(户口薄)、新农合门诊专用处方和门诊病例。(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报帐需持新农合证、准生证、身份证、住院医药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或科诊断书。办理时限:随到随办3、病历复印程序。1、病人本人复印病历持本人身份证明。2、病人家属复印病历持当地的有效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病人身份证明。3、安全交通事故需持交警部门的证明。4、公安部门、保险公司复印需有
10、效介绍信。5、律师复印需介绍信、律师证与病人本人的委托书。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四、责任追究制 1、目的和原则:全体员工要在医疗服务活动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体现人文关怀和亲情服务,满足患者及其亲属的医疗和服务需求,杜绝“冷、硬、顶、碰”和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责任追究主体:首诊负责制由医务科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负责。首问负责制由院办室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分管行政的副院长负责。社保结算、合医结算由财务科督查和责任追究,分管副院长负责。 3、责任担负及处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程,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治疗,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并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降低职称等次、缓聘、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处理。首问责任人发生推诿、拖延办理时间,按单位内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通报批评及扣发当事人的工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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