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28.50KB ,
资源ID:6115456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11545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pc****0】。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pc****0】,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河北省软科学项目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河北省软科学项目管理办法.doc

1、附件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水平,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计201215号),参照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软科学项目是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的,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针对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咨询服务。第三条 软科学项目分为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资助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软科学项

2、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四三省为区计的研究项目;度优先资助项目负责人的软科学项目申请第四条 重大项目是指对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研究项目,鼓励相关单位进行合作研究,优先资助省软科学研究基地联合申报。面上项目是指由申报人根据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自行设计的研究项目。委托项目是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根据决策迫切需求和社会高度关注而确定的应急性研究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是指已完成大部分研究工作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预期能对重大决策起到重要支撑和参考作用的研究项目。 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研究确定的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第

3、五条软科学项目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应用、择优支持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实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管理制度。第七条 省科技厅负责全省软科学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级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软科学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二)组织省内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软科学项目研究活动;(三)编制和下达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四)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五)组织项目验收、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应用。第八条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级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和省科技厅批准的其他单位,协助省科技厅完成

4、本地区、本系统承担的软科学项目的管理工作。第九条 承担单位是软科学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软科学项目实施及其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完成软科学项目其他管理工作。第十条软科学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与立项包括项目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和签订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等主要环节。第十二条 省科技厅负责编制和发布项目指南,明确优先主题和申报要求。重大项目、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按省科技厅统一要求申报,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根据需要适时组织申报。第十三

5、条软科学项目的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项目指南所确定的优先主题和申报要求;(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基础扎实,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与可行性;(三)预期研究成果对促进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作用,对决策部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第十四条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承担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机构;(二)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三)经费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

6、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指南填写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经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省科技厅。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项目申请书上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第十六条 省科技厅收到项目申请书后,由软科学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再聘请相关专家依次进行通讯(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立项项目。第十七条 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归口管

7、理部门和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组织项目实施。第十九条 省科技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采取普查、抽查、委托检查等形式,对软科学项目的研究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受省科技厅委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承担的软科学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承担单位负责软科学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项目管理档案,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监督审核项目经费的使用,按要求向省科技厅及归口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

8、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报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变更。第二十三条项目因客观因素无法按期完成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截止日期1个月之前提出项目延期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报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第二十四条 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研究期限内,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实施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项目终止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报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终止。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销项目处理:(一)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组不具备按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内容;

9、(三)除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内未能完成研究任务;(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现象造成不良后果的。被撤销的项目,项目专项经费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停止项目负责人3年的软科学项目申报资格。第五章项目验收第二十六条软科学项目实行验收结题制度,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研究截止日期起3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第二十七条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直接组织或委托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一般采用会议验收、函审验收或书面审核验收等方式,在项目研究截止日期起6个月内完成。第二十八条提交验收的研究成果应符合项目任务书要求。论文、著作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河

10、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后期资助项目可只标注“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研究成果进行验收。第二十九条提交验收的研究成果若存在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不予验收并做撤销项目处理。追回已拨付的研究经费,停止项目负责人5年的软科学项目申报资格。第三十条 通过验收的软科学项目,其研究成果按省科技厅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和归档等手续。第六章 经费拨付与使用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负责、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的制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列支,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第三十二条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应向省科技厅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第三十三条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经费使用中违反财经制度和不按项目任务书及相关规定列支的,将依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予以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年10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