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50KB ,
资源ID:6114546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11454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第360章 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六.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第360章 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六.doc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第360章 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六 摘要:本条例旨在就肺尘埃沉病引致的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向有关人士或其家庭成员作出补偿以及就相关的目的而制定计划。   (c)如申索所针对的人在并无委员会的书面同意下承认法律责任,或要约或承诺支付任何损害赔偿或讼费,则基金并无法律责任支付该等损害赔偿或任何讼费。(5)凡有就肺尘埃沉病引致死亡或残疾的损害赔偿针对任何人提出任何申索,在符合第(4)款的规定下,委员会可以该人的名义就该申索接手并进行抗辩或和解,以及代表该人就该申索达

2、成和解。   (6)凡有任何损害赔偿、利息或讼费已根据第(2)、(3)、(3A)、(3B)或(5)款由基金支付,或已从基金讨回,委员会即取代已支付或有法律责任支付损害赔偿的人的地位,而取得该人就该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所可能针对任何其他人而具有的一切权利和补救;而委员会有权以委员会的名义强制执行该等权利和进行该等补救。   (7)在评估就肺尘埃沉病引致的死亡或残疾而须支付的损害赔偿时,法院须将已支付或须支付的补偿计算在内。   (8)凡任何人在《1993年肺尘埃沉病(补偿)(修订)条例》*(1993年第54号)生效之后,在香港任何法院的一项判决中,就肺尘埃沉病引致的死亡或残疾获判给损害赔偿,

3、则该人根据本条例而获得补偿或其他付款的所有权利,除在该项判决的日期前须获支付的补偿外,须因本条而终绝。 (由1993年第54号第11条增补)   (9)在本条中,“肺尘埃沉病引致的死亡或残疾”(death or disability resulting from pneumoconiosis) 指肺尘埃沉病引致的死亡、残疾、疼痛、痛苦或任何种类的损失或损害。 (由1993年第54号第11条增补)   (由1993年第54号第11条修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注:   *“《1993年肺尘埃沉病(补偿)(修订)条例》”乃“Pneumoconiosis (Compensation) (Amendment) Ordinance 1993”之译名。   第360章  第13A条除补偿外的付款   除根据本条例须支付的任何补偿外,根据第5B、12及12A条须支付的款额,亦须予额外支付。   (由1993年第54号第12条增补)   第360章  第14条补偿的申索   第III部   补偿的申索及支付   (由1993年第54号第13条修订)   (1)凡─   (a)任何人患有肺尘埃沉病并拟申索补偿;或   (b)任何患有肺尘埃沉

5、病的人死亡(不论是因肺尘埃沉病或因肺尘埃沉病以外的因由所致),而其任何家庭成员拟申索补偿,该人或其家庭成员(视属何情况而定)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处长指明的格式,将申索通知处长。   (2)在接获根据第(1)款发出的通知后,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处长须─   (a)要求肺尘埃沉病判伤委员会,为裁定第24(1)(a)条所提述的事宜对该人作检查;或   (b)如属有人死亡的情况,则要求肺尘埃沉病判伤委员会根据第24(2)条就死者作出裁定。(3)凡处长信纳申索人并非第4(4)条所提述的人,可拒绝根据第(2)款行事,但在此情况下,须将其决定与作出该决定的理由以书面通知申索人。   (由1

6、993年第54号第14条代替)   第360章  第15条处长须决定若干事宜并发出证明书   (1)凡处长接获肺尘埃沉病判伤委员会就根据第14(1)条所提出的申索而根据第24条发出证明书,兼且─   (a)该证明书述明申索补偿的人患有肺尘埃沉病,或(如属有人死亡的情况)死者于死亡时患有肺尘埃沉病;及   (b)如属根据第14(1)(a)条提出的申索,申索补偿的人先前不曾根据本条例获得补偿,则处长须决定第(2)款所列事宜,并发出证明书,述明他就该等事宜作出的决定。   (2)须由处长决定并在根据第(1)款所发出的证明书内述明的事宜为─   (a)申索人是否第4(4)条所提述的人;及

7、   (b)如属根据第14(1)(b)条提出的申索,依据第17条须获支付补偿的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每名该等家庭成员与死者的关系。(3)根据第(1)款所发出的证明书,须送交─   (a)根据第14(1)条提出补偿申索的人或任何家庭成员,以及为施行第(2)(b)款而在证明书上被指名的人;及   (b)委员会。(4)任何人依据第19D条提出申请,要求对处长就根据本条须由处长决定并在其发出的证明书内述明的事宜所作出的决定予以覆核─   (a)如属根据第14(1)(a)条提出的申索,申请须在该人接获处长的证明书后14天内提出;或   (b)如属根据第14(1)(b)条提出的申索,申请须在该人接获

8、处长的证明书后3个月内提出,或在处长所容许的较长期限内提出申请。   (5)处长在覆核第(4)款所提述的决定后,须向第(3)款所提述的人和该项覆核的申请人发出证明书,述明覆核的结果。   (由1993年第54号第15条代替)   第360章  第15A条付予家庭成员的临时补偿付款   (1)凡属由死者家庭成员提出申索的情况,而─   (a)肺尘埃沉病判伤委员会已发出证明书述明死者之死是肺尘埃沉病所引致;及   (b)处长已发出证明书述明申索人为第4(4)(b)条所提述的人,则在符合第(3)款的规定下,委员会须从基金中支出款额相等于附表1第VII部所界定的每月平均收入的临时付款。

9、  (2)本条所指的临时付款─   (a)须付予在依据第15(2)(b)条发出的证明书上指名的家庭成员,并须以同一比例支付予该等家庭成员,犹如是第17(1)条所适用的补偿一样;(由1996年第4号第5条修订)   (b)(i)首次付款须在委员会接获处长的证明书后21天内支付;   (ii)其后各次付款须在上次付款到期支付的30天内支付;(c)须在下列情况出现后停止付予─   (i)委员会接获通知,已有申请提出对处长就第15(2)(b)条所提述的事宜作出的决定予以覆核;或   (ii)根据第15(4)条容许申请覆核的期限届满,   以较先发生者为准。(3)任何依据第(1)款从基金中支

10、出的款额─   (a)须在根据本条例而须支付予家庭成员的补偿中扣除;   (b)不得向已获付款的人追讨,除非该笔付款是以欺诈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取得的。   (由1993年第54号第15条增补)   第360章  第15B条委员会须厘定补偿款额   (1)凡─   (a)处长就第14(1)条所指的申索根据第15(1)条而发出证明书;或   (b)肺尘埃沉病判伤委员会就根据第23A条所作的身体检查而根据第24(4)条发出证明书,则委员会须厘定须支付予有关的人或家庭成员的补偿款额(如有的话),并须发出证明书予申索人和(如属有人死亡的情况)在处长证明书内指名的任何家庭成员,列明款额的计算方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