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安全责任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保证乘车安全,并做到准时整点,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制定本责任书。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点。四、严禁酒后驾驶,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五、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七、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时间段生命由司机负责,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不能行驶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九、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行校车,确保准点到校,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十、积极听取家长、教师的建议。十一、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学校:(盖章) 校长(园长)签字: 司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