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变更及遗失补办 创建日期:2013/7/22 信息来源:审批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内上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34 86917535 86921925 7、投诉电话:86924837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 三、办理程序
2、 第一步: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一份; 第二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除外,直接报市建委窗口),初审合格后再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书面资料合格后受理。 第三步:经审查,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承诺时限内上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四、申报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
3、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 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5、企业验资报告; 6、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场地需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有关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8、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
4、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 10、开发项目土地使用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资质升级(取暂)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验资报告;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责表;
5、 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 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 8、市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信用档案管理人员)及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证明材料; 9、已竣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五证和竣工验收备案书); 10、在建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和五证); 11、项目所在地区(市)、县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核验盖章
6、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 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 12、工商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考核和是否同意升级(取暂)的意见。 (三)资质延续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开发业绩证明材料:已竣工项目(立项批文、五证和竣工验收备案书);在建项目(立项批文 和五证); 5、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
7、 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 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 6、市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信用档案管理人员)及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证明材料; 7、项目所在地区(市)、县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核验盖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 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分立、合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先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工商变更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8、并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两家(两家以上)企业合并,可以申报合并企业中的高等级资质(一级资质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但需达到该等级资质的标准和条件。 五、前置条件 凡工商注册地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 1、备案范围: (1)省外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2)省内其他地、市、州三级和三级以上资质、暂定资质(按三级标准承担业务及其以上资质)。 2、备案所需材料: (1)备案登记表(含企业建立项目管理手册备案资料)。可在成都市政务大厅网、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
9、理信息网()或成都市建信网()下载,本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装订; (2)备案申请; (3)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 (5)开发项目资料: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七、其他要求: 1、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应按上述所列申报材料顺序列出详细目录和分类编号; 2、申请人要如实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4、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并核验原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0、否则复印件无效; 5、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资质后,须到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网络信息中心(地址:八宝街111号八楼801室;电话86246562)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网(),按时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初审后,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遗失补办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遗失补办 2、办理单位: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内上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
11、86917534 86917535 86921925 7、投诉电话:86924837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 三、 申请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工 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遗失,需在《四川日报》上将企业名称、遗失的证书编号刊登清楚,声明遗失作废,然后提 出补办申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需先
12、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 厅”在“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并打印一式一 份;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除外,直接报市建委窗口),初审合格后再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由窗 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书面资料合格后受理。 3、经审查,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除企业名称变更、资质证书遗失补证需上报省住 房 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外,其余变更当场办理。
13、 4、凭变更或更换后的资质证书及信息卡到省建设厅科技信息中心办理及领取信息卡。 五、申报材料(以下所有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资质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除特殊注明外,均提交与原件大小一致的复印件): 1、企业名称变更: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⑤股东会议决议; ⑥企业修改后,经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的章程需加
14、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股东会议决议;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④企业验资报告; ⑤股东会决议 ⑥企业修改后,经企
15、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的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4、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④租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企业自有房屋只需提供产权证明)。 ⑤股东会议决议。 5、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交下列材料(交原件大小一致的复印件):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增补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资质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③《四川日报》或省级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交原件); ④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⑤尚存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