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关于学生防溺水平安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针对一些地点连续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平安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长带来深深的损害。这主要缘故是学生擅
2、自到海边、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点游玩、游泳、打闹不慎而跌入水中致死。同时事故均发生在校外或节假日或上学、放学途中,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的时段。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平安,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平安事故的发生,学校提示您做好以下工作:一、家长依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监管好小孩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上午7:30方可入校,11:40放学;下午2:30方可入校,5:00放学;一二年级上午11:30放学,下午4:50放学)二、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您的一点忽略,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损害。因而请您一定要依照本人小孩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
3、情,让小孩也能深入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三、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小孩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小孩预防溺水的平安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小孩的自我保护认识。实在让小孩做到以下几点:1、禁止小孩在无家长的带着下私自下水游泳;2、禁止小孩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3、留意平安警示,禁止到无平安设备、无抢救人员、无平安保障的水域游泳;4、禁止小孩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禁止小孩擅自到海边、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点游玩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损害;6、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需要做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
4、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摆,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四、教给小孩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才能。如有条件您能够教会小孩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才能,还要让小孩明白在发觉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倡导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觉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本身平安,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觉有学生在水边游玩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小孩,请您能及时进展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另外,还要留意做好交通平安、饮食平安、人身平安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小孩高快乐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关于学生防溺水平安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班级: 班主任: 学生姓名:关于学生防溺水平安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我已认真阅读,愿意配合学校做好小孩的平安防患工作,并认真履行对小孩的监护责任。家长(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