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年3月29日印发)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健康发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集团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动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及临时机构要严格按照*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进行劳动用工。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编制时,应事先向*集团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四条
2、*集团各单位劳动用工,人力资源部要在编制定员内,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用工计划,经*集团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聘用、调入的人员,要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按*建设集团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条*集团员工根据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按照有关规定,划分为“管理岗位”和“非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非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集团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和统一调配,各单位内部调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集团集中招收收费、路政、治超以及专
3、业技术人员时,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第九条各单位聘用从事水电、锅炉、打印、清洁、炊事、保安、门卫、服务区服务员、营业员、养护工等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岗位的员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劳务管理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进行劳动用工,*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同这部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第三章员工招聘 第十条员工招聘应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就地就近、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招聘条件 (一)热爱高速公路事业,热爱*集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三)非专业技术人员年满1
4、8周岁以上不超过25周岁,专业技术人员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年龄等其他条件应符合具体工作岗位的要求;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合法身份证件; (五)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会讲普通话; (六)与其他单位无劳动用工关系。 除以上条件外,应聘人在应聘时还应提供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政审证明。对曾经就业过的人员,还应提供是否曾经受过纪律处分的证明。如发现隐瞒、编造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要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招聘程序(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具体招聘方案,经主管等有关领导审定同意后进行实施;(
5、二)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和面试。信息发布分别为*集团网站和其他社会新闻媒体。组织面试的工作程序是:查验证件、资格审查、进行提问、回答问题,研究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 (三)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四)研究确定初录人选; (五)组织体检。体检要选择三甲以上医院; (六)报*集团主管等领导审定; (七)签发录用文件; (八)整个招聘工作要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十三条新招聘人员须在生产、收费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6个月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综合表现,确定正式工作岗位。第四章员工调配 第十四条*集团根据工作需要调入(聘用)人员时,要严格按照编制定员进
6、行,不得超编制调入(聘用)人员。 第十五条调入(聘用)人员条件:原则上按照公开招聘规定的条件办理。 第十六条调入程序 (一)对调入(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调入(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审查同意后报*集团主管领导审定; (二)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身份证件、有无劳动合同关系等; (三)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四)属调入的向原单位发商调函、调阅档案、原单位提供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其中,属科级以上人员要进行考察,并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计生部门出具廉政计生鉴定。属聘用的人员,在体检合格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五)经审核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发调令或聘用通知; (六)转移行政、工资、党团、工会、
7、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关系; (七)进行派遣。 第十七条对新调入(聘用)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先在生产一线、收费岗位锻炼6个月,6个月后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确定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进入*集团总部、分公司机关的正式人员原则上要从下一级单位中的优秀人员中选拔,其在下一级单位工作的年限须5年以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站管理岗位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要从生产、收费一线岗位的优秀人员中选拔,其中研究生须在生产、收费一线工作2年以上,大专、本科生须在生产、收费一线工作3年以上。 第十九条员工调出、辞职,由本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前30日(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日)
8、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出、辞职手续。属重要工作职位和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调出、辞职时,所在单位要有接替该工作职位和工作岗位的人选,否则不得同意其调出、辞职。属领导干部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调出、辞职,要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单位要向本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凡调出、辞职人员,要向所在单位办理资产和工作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辞职手续。第二十二条凡调出、辞职人员办理调动、辞职手续时,要同时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第五章员工借调 第二十三条*集团总部各部(室)和所属各单位,要严
9、格按照编制定员用工,不得随意借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时,要严格控制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集团总部各部(室)和各单位借调人员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主管等领导审定。 第二十五条经同意借调的人员,人事、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借调时间超过3个月的,需转临时党组织关系。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给。借调工作任务完成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第二十六条从*集团各有关单位抽调到建设项目单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正式调动办理,本人待遇按建设单位确定的岗位享受,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由建设项目单位承担,其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集团总部代理。建设项目完成
10、后原则上就地安置,或由*集团统一安排工作。第六章员工培训 第二十七条*集团各单位、机关各部(室),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每年年初要制定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以及培训计划。 第二十八条员工的培训应根据需要,采取短期培训、轮训、专项培训、派出进修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集团对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员工,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组织岗前培训,通过培训增强职工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十条培训内容包括:高速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劳动用工管理、安全生产、企业基本管理制度、军训等。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第三十一条培训结束时,要对新员工进行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不
11、予录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培训合格人员要进行上岗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l5天。实习结束后,经过考核再确定工作岗位。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三十三条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及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提高员工安全卫生意识,掌握安全卫生常识,防止工作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四条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第三十五条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十六条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关心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三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八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九条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第八章附 则第四十条本办法由*集团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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