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27KB ,
资源ID:605360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05360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小区业主监事会章程 .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小区业主监事会章程 .doc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小区业主监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下称《议事规则》)、《**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下称《管理规约》)规定,为了规**小区业主监事会(下称监事会)的活动,督促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监事会是小区业主大会常设的监督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对业主大会负责。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2、   第三条 监事会及监事行使职权应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及产生程序   第四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就任及任期届满时间与业委会相同。监事会选举由业委会组织实施,筹备组在社区(或街道)的指导下与业委会选举同时进行。   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监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属于常住本小区的业主、业主配偶或成年直系亲属;   3、模范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自愿无偿为小区服务。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监事:   1、业委会委员、候补委员及其亲属;   2、本人或亲属已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的;   3、本人或亲属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就业的;   4、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员;   5、其他明显不适宜担任监事的人员。   第八条 监事候选人按下列方式产生:   1、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我推荐;   2、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监事候选人,但应得到被推荐人同意;   3、在前述推荐人选中,筹备组在社区(或街道)的指导下审核并

4、确定最终的监事候选人。   第九条 监事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第十条 选举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业主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筹备组应将候选人情况在本小区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栋房号、照片及主要经历;   2、筹备组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并收回选票,统计投票结果;   3、候选人按照预定名额及得票票数顺序当选,得票票数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次业主大会无效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受托人投票时,应当出示委托

5、书以及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明。   一个独立产权单位拥有一张表决票或选举票。   第十二条 选举监事的业主大会闭幕后三日内,业委会应召集首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推举产生监事长一名。在监事会首次会议后三日内,业委会应将监事选举情况及当选监事、监事长名单在小区内公示,同时书面报送社区。   第三章 监事及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监事会指派列席业委会会议,监督业委会及业委会委员依法行使职权;   2、出席监事会会议,对监事会职权范围的各项事务享有提案权、辩论权和表决权;   3、执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   4、对业委会及监事会有关保密事

6、项,予以保密;   5、不以监事职权谋取私利;   6、辞去监事职务的权利。   第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业委会拟提请业主大会表决的提案、议案、报告、计划、规章制度草案等进行审议、听证和质询;   2、接受、收集小区业主及住户对业委会工作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3、有权根据业主或住户的投诉,决定是否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对业委会或业委会委员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4、对经查证属实的业委会或业委会委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行为,监事会有权要求业委会或相关业委会委员限期纠正。业委会或业委会委员的上述行为造成业主较大

7、损失的,监事会可以启动召开业主大会程序,要求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或相关业委会委员。   5、指派监事列席业委会会议;   6、就业委会及业委会委员的工作,有权提出业主大会会议议案(提案);   7、对未履行监事义务的监事提出劝告、内部批评和通报全体业主的权力;   8、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专项工作。   第四章 监事职务终止和补选   第十六条 监事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监事职务终止,并由监事会通知业委会在小区内公告:   1、不符合本章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或属于本章程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8、 2、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监事职责的;   3、一年内无故缺席监事会会议两次的;   4、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的;   5、提出辞职的;   6、经业主大会罢免的。   第十七条 监事会因各种原因缺员超过三分之一的,监事会应通知业委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补选。监事会缺员超过二分之一的,补选完成之前,监事会的职权收归业主大会。   第五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超过二分之一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监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超过二分之一的监事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采用不定期会制。在下列情况下,监事会应当在七日内召开监事会会议

9、   1、监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2、业委会要求召开的;   3、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要求召开的;   4、百分之五以上小区业主要求召开的。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监事长不能召集或主持的,可以委托一名监事召集或主持。监事长无正当理由不召集或主持会议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的议题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各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可以视具体情况邀请与议题有关的业委会委员或业主列席会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可以采用电话、网络即时通讯、书面会签、集中讨论

10、等形式。监事会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表决,对议题的表决情况应计入会议笔录。每名参会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应制作书面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会议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毁损、灭失。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送业委会备案。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应在会议之后三日内,由监事长或会议主持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在小区内公告。   第六章 监事会办公经费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办公经费从业委会账户开支。每年定期业主大会前,监事会提出下一年度办公经费预算,由业委会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批准的预算内办公经费开支,由业委会报销入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 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归业主大会所有。监事会、业委会可以提出修改本章程的议案,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