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规定(2009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 16号)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 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华南工20053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 科生班主任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科生班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聘任专业任课教师担任,同时可 以聘任高年级优秀的本科学生担任一年级学生助理班主任。第二章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第三条 深入掌握本班学生情况。了解和掌握本班学生德、智、体、美等全 面发展的情况。每学年至少与60%以上的学生有一次认真谈话,并做好谈
2、话记 录,每学年至少15次深入学生宿舍,并至少参加8次以上的班级集体活动,认 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第四条协同各方面抓好德育教育。协同学生辅导员组织和开展各种有针对 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和督促学生遵纪 守法,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养成优良作风;每学期对学 生学习、生活、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集体活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开展一次讲评, 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注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向家长如实通报学生在校 的表现和学习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做好育人工作。第五条指导“修读”,优化班风、学风。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生特点指
3、 导学生制订修读计划,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指导学生 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形成优良学风;督促学生 全面完成学习任务,注意发现和培养学业优秀的学生树立学习榜样。第六条 及时协调教学关系。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听取他们对学生学风的 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的意见,通报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与 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班主任要跟班听课,每学期至少对该班每门必 修课和限选课听课一次。参加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末负责组织学生填写教学情 况调查表,并及时汇总交有关部门。每学期将学生的成绩单、每学年将学生的综 合测评结果寄送给家长。第七条关心学生身
4、心健康。指导学生安排好课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 第二课堂活动。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配合学生辅导员抓好文明宿舍建设。第八条注意选拔培养班干部。协同学生辅导员认真选拔学生干部,努力培 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班主任要每月召开一次班会及学生干部会议,布置、 检查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指导班委会做好每年的换届选举和个别班委的调整。第九条做好班级学生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尤其是在特殊时期 或遇到突发事件时,需到一线全程参与、积极组织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第十条 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对该班学生进行困难补助、贷款和就业指导的 研究;指导该班学生做好学年综合测评和评选先进个人的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做
5、好该班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协助学籍管理工作。第十一条认真执行工作制度。每学期根据校、院的工作要点和本班特点, 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班主任周记,每月一次向学院汇报学生学 习、生活、思想情况和自身工作情况;期末着重就该班学风建设情况写出工作小 结;每学期给每位学生作出切合实际、能反映其特点和层次的评语,协同学院做 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和毕业鉴定工作;参加学院领导召开的每月一次的班主任会 议,汇报工作,交流经验,接受指导。第三章班主任的考核管理第十二条 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年底,在校学生工作处组织下,各学院成立 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正职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6、、 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学生辅导员、学生作为成员参加对班主任的考 核,按比例汇总,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评为优秀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学期初有详尽工作计划,学期间有具体工作月报,学期末有全面工作总 结;2. 按时参加学校及学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出勤率在80%以上;3. 每学期对本班的每门必修课及限选课听课一次以上;每学年深入学生宿舍不低于20次,至少参加8次班级集体活动,召开4 次以上班干部工作会议,与90%以上的学生有一次认真谈话;4. 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没有被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无考试作弊现 象,每门必修课及限选课及格率不低
7、于90%,学风检查出勤率不低于 90%;所带班级成员所居住的宿舍未有被学校、学院评为“脏、舌L、差”的房 间;5. 所带班级评选积分居所在学院各班排名前30%,且被评为院级以上先进 班集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1. 学期初无工作计划,学期末无工作总结;2. 经常缺席学校及学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出勤率低于50%;3. 每学期对本班的必修课听课率低于60%;每学年深入学生宿舍低于10次,参加班级集体活动少于4次,召开班干 部工作会议低于2次,与学生谈话率不足50%;4. 所带班级班风差,出现单门课程考试作弊率超过10%以上的现象,或单 门课程及格率低于80%,或学风检查出
8、勤率低于70%;所带班级发生突发事件或极端心理事件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到一线参与 应急处理工作且无正当合理解释。第十四条 每位教师每次晋升职称必需做完一任(4年)或至少2年以上的 班主任工作,并需每年考核合格。第十五条 考核分为个人考核(参考)、学生考核(60%)、学院考核(40%), 最后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进行汇总。第十六条校级优秀班主任应从学院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主任中产生,校级 优秀班主任占总人数的15%o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本条件如下:(1)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2)工作投入,有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且取得显著成 效;(3)所带班级积极上进,表现优秀,并曾获得校级以上先进或荣誉;(4)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中有特色;(5)注重学生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工作总结。第十七条凡在一任班主任中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晋升职称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任课教师班主任每学期工作量中加 6x (考核分/100 )分,并发放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津贴。学生助理班主任发放 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津贴。第十八条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5月 日起施行。其他文件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 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