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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doc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施行细那么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进一步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2004年第3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开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工作进展初步评价。开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和建立工程进展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立工程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第三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根据是:一批准的工程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三施工答应。四及合同文本。五行政主部门的有关、批示。六公路工程技术、规程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第

2、二章 交工验收第四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展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二施工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四质量监视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展检测并出具检测。检测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五开工按公路工程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工程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局部不含缺陷责任资料内容的搜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六施工、监理完本钱合同段的工作总结。第五条 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

3、收申请报监理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二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展审查并签署。监理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工程法人提交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三工程法人对施工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的质量评定资料进展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展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四对假设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工程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工程工程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工程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法

4、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见附件4。第六条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二检查施工自检、施工总结及施工资料。三检查监理抽检资料、监理工作及质量评定资料。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的质量抽检测。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进展初步评价评价表见附件6-26-4。第七条 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由工程法人负责组织。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展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理等相关参加。交通运输主部门、公路理机构

5、、质量监视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第八条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完毕后,由工程法人对整个工程工程进展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额原那么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第九条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第十条 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工程法人责成施工限完成整改。第十一条 对通过交工验收工程应及时安排养护理。第三章 开工验收第十二条 按照公路工程

6、理权限各级交通运输主部门应于年初制定年度开工验收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开工验收工作。列入开工验收方案的工程工程法人应提早完成开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开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工程法人验收合格。三工程编制完成开工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部门或其受权认定。四开工已完成“公路工程工程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五、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六各参建完成工作总结。七质量监视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第十四条 开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一公路工程符合开工验收条件后工程法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

7、运输主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1.交工验收。2.工程执行、设计工作、施工总结和监理工作。3.工程根本建立程序的有关。4.、环保等单项验收。5.土地使用证或建立用地。6.开工的核备、审计及认定。二相关交通运输主部门对验收申请进展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开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部门。三以上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工程由负责开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部门所属的质量监视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四质量监视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部门。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工程负责开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部门及时组织开工验收。第十五条

8、 开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一成立开工验收会。二听取公路工程工程执行、设计工作、施工总结、监理工作及接收养护工程使用情况。见附件5“公路工程参建工作总结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视及工程质量鉴定。四开工验收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五对工程法人建立理工作进展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的初步评价。见附件6“公路工程参建工作综合评价表六对工程质量进展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立工程。见附件7“公路工程开工验收评价表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开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8。八负责开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部门?公路工程开工验收鉴定书?。九质量监视机构根据开工验收结对各参建签

9、发“公路工程参建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见附件9。第十六条 开工验收会由交通运输主部门、公路理机构、质量监视机构、造价理机构等代表组成。国防公路应邀请代表参加。大中型工程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工程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收养护等代表参加开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开工验收会成员。第十七条 参加开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开工验收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立情况进展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展评分对各参建及建立工程进展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立工程等级形成工程开工验收鉴定书。工程法人负责提交工程执行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开工验收会开展工作。设计负责提交设计工作配合开工验收检查工作。施工负责提交施工

10、总结提供各种资料配合开工验收检查工作。监理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开工验收检查工作。接收养护负责提交工程使用情况配合开工验收检查工作。公路建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接收养护等有多家的工程法人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施工总结、监理工作、工程使用情况。开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开工验收会汇报。第十八条 开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视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开工验收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2。对于交工验收和开工验收合并进展的小型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开工验收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

11、为0.3。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第十九条 对建立工程出现以下特别严重问题的合同段整改合格后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质量鉴定得分按照整改前的鉴定得分超出75分的按75分缺乏75分的按原得分;建立工程开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和综合评定等级直接确定为合格。一路基工程的大段落路基沉陷、大面积高边坡失稳。二路面工程车辙深度大于10mm的路段累计长度超过该合同段车道总长度的5。三特大桥梁主要受力构造需要或进展过加固、补强。四隧道工程渗漏水经处治效果不明显衬砌出现影响构造平安裂缝衬砌厚度合格率小于90或有小于设计厚度二分之一的部位空洞累计长度超过隧

12、道长度的3或单个空洞面积大于3m2。五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缺陷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第二十条 对建立工程出现以下严重问题的合同段整改合格后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质量鉴定得分按75分计算;并视对建立工程的影响由开工验收会建立工程工程质量是否评为优良。一路基工程的重要支挡工程严重变形。二路面工程出现修补、唧浆、推移、网裂等病害路段累计长度超过道路的3或累计面积大于总面积的1.5;开工验收复测路面弯沉合格率小于90。三大桥、中桥主要受力构造需要或进展过加固、补强。第二十一条 开工验收会对工程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工作进展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小于90分且大于等

13、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第二十二条 开工验收建立工程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开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工程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第二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及以上消费平安事故的建立工程综合评定等级不得评为优良。第二十四条 根据?促进节约用地的?20213要求开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立工程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等情况。第四章 附那么第二十五条 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承当。整个建立工程竣交工验收间质量监视机构进展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工程法人承当。质量监视机构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当竣交工验收的检测工作。第二十六条 本细那么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有关事宜的?交公路发2004446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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