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5 ,大小:429KB ,
资源ID:6023753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02375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1、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意图,顺利实施《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二条: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的金山湖西片区(详见规划图),面积约 7.1 平方公里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本与镇江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同时使用,两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金山湖西

2、片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末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和镇江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划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镇江市规划局。   第二章 土地使用控制 第六条:控制框架:金山湖西片区土地利用控制采用分区、街坊、地块三级控制: 分区:为确保金山湖西片区的总体功能目标实现而设置的控制功能分区。整个金山湖西片区分为A、B、C、D分区,各分区对主体功能规模、建设总量、城市或地区公共设施配套、城市或地区公共功能形成与城市景观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 街坊:在分区层次下,以城市道路为基础的下一级控制区。街坊设置以提高规划控制的合理弹性,对街坊内的功能、建筑

3、总量、公共设施、交通组织与景观提出具体的控制要求; 地块: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是城市规划建设、土地批租的依据。地块通过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强度指标与规划控制措施,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控制,以形成合理的城市公共系统与环境;   控制方式:地块控制为基础,街坊控制为弹性,分区控制为规划技术保障。 1、地块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控制单元,地块中的规划建设项目不得违反地块规划控制要求; 2、土地出让以街坊为单位时,规划建设方应按各地块的规划控制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若规划建设方在满足街坊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提出新的街坊详细规划方案,并且能够表明方案对城市功能与环境品质更为有益,通过专

4、家论证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按规划方案实施; 3、规划实施项目突破街坊控制要求时,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在满足分区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对分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过专家论证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各街坊与地块可按新的规划控制要求控制; 4、规划实施项目突破分区控制要求时,需要重新进行金山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用地功能布局:金山湖西片区分为A、B、C、D四个分区,A区为居住区,B区为生态湿地控制区,C区为居住区,D区为三山风景名胜控制区。其中,A、C两住区除沿金湖路两侧规划为公共设施配套功能带外,在沿金山湖一侧规划为城市旅游功能带。 B区中的试办引河是排除涝水和引进

5、江水以更换金山湖水质的中间承纳水体,同时该区又是城市水源保护地之一,规划以生态绿地控制为主,杜绝 各种建设。D区中的金山湖景区是三山风景名胜区的起点,以城市旅游、观光、游憩、休闲、娱乐功能为主体,以山、水环境为特色,形成综合性开放式的风景游憩地。A、B、C、D四分区以金山湖为核心,通过金湖路—城市发展轴串联在一起,共同构成滨湖生态复合型现代化新城区。 第八条:用地性质控制: 1、本规划中所涉及的城市用地,其主要用途和功能,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2、各类土地用地性质的确定,以其主要的使用功能为主,所有建设用地均按本规划图则规定控制。

6、3、为确保城市公共设施、综合功能设施布点与建设的可行性、合理性,规划设专设混合功能用地,分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CR)、办公居住混合用地(GR)、商业办公混合用(CG)地3种。 4、为保障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可以在相容性许可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变更,但必须符合附表二用地适建规定表的要求。 第九条:规划确定的红线(道路)、绿线(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蓝线(河湖、水系)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任意侵占。 第十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反映土地使用强度的指标主要有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各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详见地块分图则规定的指标。 2、容积率指标主要依据规划地块用地性质、建筑间距、建

7、筑高度控制以及空间环境要求而确定,分图则中容积率数值为上限指标。 3、建筑密度控制是在满足绿地率、地面停车、通道、广场设置的基本要求下确定的,同时应符合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或用地边界的要求,分图则中建筑密度数值为上限指标。 4、如有地块在“用地适建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变更其土地性质,不应突破原规划的土地使用强度指标。     第三章 交通控制 第十一条:各街区、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规划区内道路系统可分为城

8、市干道、地区干道、地区次干道和支路四个层次。在规划管理与实施过程中,城市干道、地区干道、地区次干道和区域性联系道路不得变动,与区外城市道路网衔接的支路,其接口不得改变。其它支路根据具体实施项目,允许在分区调整规划与街区详细规划中调整。 表3—1:规划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一览表 序号 路名 起点 终点 长度 (m) 宽度 (m) 面积 (㎡) 横断面类型 道路等级 1 润州路 长江路  长江干堤  1185 40/2 23700 A 城市干道 2 长江路 新河西岸路  润州路  2450 40/2 49000 B 城市干道 3 北

9、湖外环西段 润州路  长江干堤  3453 30 103590 C 城市干道 4 北湖内环西段 长江路  长江干堤 1917 40 76680 D 城市干道 5 金湖路 长江路  新河西岸路  4090 16+40+16 294480 E 地区干道 6 金水路 北湖外环西段 滨湖路 639 12+20+12 28116 F 地区干道 7 安居路 北湖外环西段 滨湖路 740 12+20+12 32560 F 地区干道 8 乐业路 北湖支路  滨湖路 737 12+20+12 32428 F

10、地区干道 9 北湖支路 北湖外环西段  新河西岸路 1276 30 38280 C 地区干道 10 宝林路 润州路  金湖路 682 24 16368 G 地区次干道 11 太平支路 长江路 临江路 1490 24 35760 G 地区次干道 12 一泉路 滨湖路 北湖外环西段 634 20 12680 H 地区次干道 13 临港路 滨湖路 北湖外环西段 689 20 13780 H 地区次干道 14 菱苇路 滨湖路 北湖外环西段 738 20 14760 H 地区次干道 15 新河

11、西岸路 长江路 北湖支路 1564 20 31280 H 地区次干道 16 临江路 太平支路 北湖外环西段 922 20 18440 H 地区次干道 17 百花洲路 临江路 滨湖路 1170 16 18720 I 支路 18 大兴路 太平支路 百花洲路 340 16 5440 I 支路 19 滨湖路 长江路 新河西岸路 3269 14 45766 J 支路 第十三条:道路红线控制: 城市干道:红线宽度40米。(详表3-1) 地区干道:红线宽度16+40+16米和12+20+12米。(详表3-1) 地区

12、次干道:红线宽度20—30米。(详表3-1) 支路:红线宽度12—18米。(详表3-1) 第十四条:道路断面控制:见下表 表3-2:道路断面控制 (单位:米) 断面类型 红线宽度 单侧 人行道 单侧非机动车道 单侧机非分割带 机动车道 中央分割带 A 40 6.0 4.0 2.5 21.0 0 B 40 3.75 5.0 3.75 15.0 0 C 30 5.0 20.0 0 D 40 5.0 5.5 2.0 15.0 0 E 72 3.0 4.0 2.0 7.0 40 F 44 3

13、0 0 0 9.0 20 G 24 4.5 0 0 15.0 0 H 20 3.0 0 0 14.0 0 J 16 3.5     9.0     第十五条 道路网指标 表3-3:道路网指标表 道路等级 路幅宽度 (米) 道路长度 (公里) 道路面积 (平方公里) 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面积率 (%) 城市干道 40 9.0 0.25 1.27 3.52 19.21 地区干道 30—40 7.5 0.42 1.05 5.92 地区次干道 24 11.7 0.28 1.57

14、 3.75 支 路 16 9.7 0.19 1.30 2.55   第十六条 道路交叉口缘石转弯半径控制 表3—4:道路交叉口缘石转弯半径规定表 (单位:米)   城市干道 地区干道 地区次干道 支路 城市干道   25 25 15 地区干道 25 25 20 15 地区次干道 25 20 20 10 支路 15 15 10 10   第十七条:地块出入口控制 1、地块车行出入口宜布置在次干道或其它支路上,主干道设置出入口应严格执行分图图则中的规定。 2、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

15、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 3、各类建设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80米,距离城市次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 4、各地块的主要出入口方位按图则中的规定执行,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规划管理部门作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社会停车场控制 规划设置2处社会停车场,可停放社会车辆约280辆。 A分区:社会停车场1处,设置80停车泊位; C分区:社会停车场1处,设置200停车泊位;   第十九条:配建停车泊位控制 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并符合下表的规定(见表3

16、—5)。             表3-5:规划区停车场(库)配建车位控制指标 建筑物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 非机动车 住宅(含单身公寓) 别墅 车位/户 1.5 0 普通住宅       未划分户面积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8 ≤80 车位/户 0.3 1.8 80-120 车位/户 0.8 1.8 ≥120 车位/户 1.0 1.5 经济实用房 车位/户 0.3 1.8 饭店、宾馆、培训中心、酒店式公寓等 未划分功能面积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1.5 饭店、宾馆客房 车位/

17、客房 0.4 1.0 饭店、宾馆配套餐饮、娱乐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4 办公 行政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4 其他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4 商业场所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6.0 餐饮娱乐 车位/100㎡建筑面积 3.0 4 农贸市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0.3 8 医院 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4.0 独立门诊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4.0   学校 中小学校   车位/100名师生 0.4 中学:70 小学:20 高等教育

18、 车位/100名师生 5 80 其他建筑 仓储式超市、综合市场、大买场、批发交易市场;体育馆、影剧院、游览场馆、公园和市民广场;交通建筑、城市交通枢纽等其他建筑。 应根据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的车位数 第四章 空间环境控制 第二十条:街坊与地块的空间环境设计应以规划分图图则的相关要求为指导。 第二十一条:总体上以大江风貌景观、滨湖景观、生态湿地景观构成片区功能景观系统。将江(长江) 、桥(润扬大桥) 、湖(金山湖) 、塔(慈寿塔) 、山(金山) 、寺(金山寺) 、人(居民与游客) 、建筑等多种景观元素对话,使城市功能、公共活动与城市景观整合,形成具有自然与人文特色的

19、城市风貌与景观。涉及大江风貌景观、滨湖景观、生态湿地景观的地块,应严格遵守用地功能、空间环境景观的规定,确保在公共活动上、视觉空间景观上形成具有生态环境意识与宜人生活的城市环境。具体的功能规模与景观内容构成,由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决定。   1、大江风貌景观:为片区衬景,是片区城市特色的标志之一。浩荡奔流的万里长江从规划区北侧擦肩而过,雄伟壮观的润扬大桥恰似彩练当空舞,映照着江心芙蓉—金山,体现出“以山镇江,以江衬山,江山相雄,江山交浑”的独特城市滨江风貌。 2、滨湖景观:为片区核心景观。塔影湖、金山湖、北湖水系贯通,泉、湖、洲、园、寺、塔相得益彰; 滨湖区域建筑群体轮廓线和实体的组织形

20、成滨湖区建筑群的外部景观,为具有广阔视野的滨湖区展示出丰富的层次和连续的群体形象,同时通过滨湖区建筑群体内部景观组织,使湖光山色渗透到建筑群体内部,达到内部景观和空间的通透性。 3、生态湿地景观:为滨湖景观和大江风貌景观间的载体。利用原镇江港试办引河西段构筑金山湖和长江间生态廊道,既满足排除涝水和金山湖水质更换需要,又丰富了片区城市景观。   第二十二条:片区景观控制系统由城市标志性景观与标志性建筑群、景观节点、景观道与景观视廊、景观高度控制区与城市开敞空间构成,具体控制要求如下: 城市标志性景观与标志性建筑群:金山公园、新河西岸路以东地块规划为城市标志性景观,体现城市生态与文化特色;

21、环金山湖建筑群、环塔影湖建筑群、东临北湖建筑群规划为片区标志性建筑群。处于标志性景观与标志性建筑群地块的建设,其方案须由两个以上具有甲级资职的规划设计单位竞标产生,方案必须考虑城市标志空间的景观效果。 景观节点:指处在城市道路、景观道与景观视廊等城市重要地段的地块。规划规定6 处为城市景观节点(详见景观控制规划图)。处在景观节点上的建设项目,其建筑或城市雕塑应富有个性与文化内涵,具有时代特征或地方文脉的寓意,其实施方案应通过设计竞赛产生。 景观道与景观视廊:金湖路、金水路、安居路、乐业路为片区林荫景观道,滨湖路为片区湖景景观道。依据城市道路空间走向、山体与水体等景观资源与规划区功能景观系统

22、规划确定 5 条景观视廊,即金山视廊4条、试办引河视廊1条。景观道与景观视廊应确保视线至城市标志性景观与景观节点的可达性,其绿化种植、小品建筑建设,不应形成视觉障碍。 景观高度控制区:沿城市景观道两侧与对视廊景观产生直接影响的地区规划为景观高度控制区,控制区分为9米、12米、15米绝对高度控制区,景观高度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限高以下。 城市开敞空间:为城市与地区级居民户外活动场所,以绿化广场空间环境形式为主体,规划规定四个城市开放空间(详见景观控制规划图)。开放空间的面积必须满足规划规定的要求(详见规划图则),其中广场与绿化面积不得小于75%。 第二十三条:绿地系统结

23、合河流水系,靠山、近水的地段应注重形成步行系统,方便市民休闲与城市观光。     第五章 建筑控制 第二十四条:建筑高度控制:根据用地的性质及建设条件、景观设计、城市建筑群体空间环境的要求,对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具体按照各地块分图则中建筑限高进行控制。 第二十五条:建筑间距控制:建筑间距应以日照需要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1、多层居住建筑与其遮挡建筑的正面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34倍。   2、居住建筑日照间距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方 位 0-15° >15°-≤30° >30°-≤45° >45°-≤

24、60° >60° 折减系数 1.0L 0.9L 0.8L 0.9L 0.95L 式中:L=建筑间距   3、多层居住建筑非平行布置时(夹角≤60°),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4、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教室、活动室及卧室的日照间距系数按1.55计算;大、中、小学,教学楼的日照间距系数按1.45计算,学生宿舍按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5、其它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控制:建筑物后退包括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的距离,建筑后退红线范围内用地应以绿化为主

25、 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最小为3米,并符合表5-1的规定,建筑物退让绿线边界最小为5米。街坊内部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应不小于3米。               表5-1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规定表   后退距离(单位:米) 道路宽度 建筑高度 24米以下 建筑高度 24米—50米 建筑高度 大于50米 40米以上 8 12 15 30米以上—40米 6 10 15 20米以上—30米 5 8 15 20米及以下 3 8 15 注: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   2、后退用地边界的距离:

26、建筑物退让用地边界线距离,不应小于3米,并应符合表5-2的规定。     表5-2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 建筑 朝向 建筑 类型 退让边界距离(单位:米) 居住建筑 非居住建筑 建筑物高度 的倍数 最小距离 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最小距离 主要 朝向 低层 0.5iH 3 - 3 多层 0.5iH 5 - 5 高层 0.25iH 13 0.15H 9 次要 朝向 低层 0.25H 3 - 按消防间距 多层 0.25H 3 - 按消防间距 高层 0.125H 6.5 - 6.5 注:表中,i=应执

27、行的日照间距系数,H=建筑物高度。 第二十七条:建筑第五立面控制:各类建筑的屋顶形态及绿化除满足自身功能需要外,要充分考虑片区空间景观要求。   第六章 公共配套设施控制 第二十八条:本规划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可分为八类: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商业服务设施、金融邮电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行政管理及其他设施,按市级、地区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配置。其中市级计入公共设施用地,社区级计入居住用地。公共设施是片区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环卫等规范要求。   第二十九条:教育设施 1、托儿所

28、 收0.5-3岁儿童,按1 6座/千人计算,每0.5-0.8万人设一处,每处一般设3-4班,每班容25座,建筑面积6-8平方米/座。每处最小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托儿所规模不超过4个班,一般不单独占地。 2、幼儿园 收3-6岁儿童,按45座/千人计算,每0.6-0.8万人需设一处,标准幼儿园规模为9或1 2班,每班容3 0座,建筑面积8-9平方米/座,用地面积1 0-1 4平方米/座。 幼儿园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室外游戏场场地面积(平方米)=1 80+20(N一1),N为班数。同时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每班游戏场地不应小

29、于60平方米,各游戏场地间宜采取分隔措施。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一般为1 00-3 00米。 3、小学 收6-1 2岁学生,按80座/千人计算,1-1.5万人设一处,每处规模为24或3 0班,每班容45座。建筑面积6.5~8平方米/座,用地面积1 6-20平方米/座。新建小学用地规模一般不小于1万平方米。学生上学不应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学校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市干道或机动车流量大于3 00辆/小时的道路。学校运动场地应有两个篮球场和一条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 4、中学 收1 2-1 8岁学

30、生,以70座/千人标准,每2-3万人设一处,标准规模为30或3 6班,每班50座,建筑面积8-1 0平方米/座,用地面积1 6-22平方米/座。新建中学用地规模一般不小于2万平方米。市区范围内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选址及总平面布局要求同小学。园内应设250-4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四个篮球场和一个排球场。并应有不少于一组的直跑道,直跑道每组按6条计算。 职业中学布点应由规划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确定。其建筑规模和用地规模可参照普通中学执行。 5、其它教育设施 中专、工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的设置不能以人口或土地的比率形式来确定,而应以教育部门的长远规划来确定。

31、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设施: 根据片区总体安排,在A区内新建门诊所一所。   第三十一条:文化体育设施 1、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结合社区中心进行配置,位置选在交通方便和人口集中的地方,邻近公园绿地。 2、居民运动场、馆及居民健身设施 小型运动场地结合各级公共中心设标准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和乒乓球室。设置标准:每0.3-0.7万人设2个羽毛球场,1个篮球场,0.7-1.5万人设2-4个羽毛球场、2个篮(排)球场或2个网球场,一座健身房。 建筑面积60-120平方米,0.6-1万人设一处,独立地段少于0.6万人也应设一处。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也可以设在

32、小区其它建筑物内,但不可与肉、菜副食及饮食业铺位相邻。 第三十二条:商业服务设施 1、综合市场 每3-5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800-1000米,每处用地3000-5000平方米。市场宜设于底层楼面,并配建公厕、垃圾收集站及停车场。 在设计布局市场时应将其噪声和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市场内应设市场管理所,每处办公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肉菜市场 每1-2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为300-500米,每处用地面积1500-3000平方米。凡设综合市场的社区不重复设置肉菜市场(布局要求比照综合市场执行)。 3、书店及报刊门市部 每2万人设一处,每处建筑面积200-3

33、 00平方米,宜设于人口集中地区并应附设在其它建筑内,不单独划地建设。 4、商业服务网点 商业服务设施应与市级中心、小区中心结合布置。市级中心,包括若干数量大型超市,百货商店、餐馆、酒店,小区中心至少设一处小型超市或小百货店,及小餐饮店。餐饮店宜集中布置,不得设于多层住宅底层。 第三十三条:金融邮电设施 1、银行分理处及储蓄所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每处建筑面积900-1200平方米。 2、电信支局 根据专业规划需要设置,每处建筑面积1000-2500平方米。 第三十四条:社区服务设施 1、居民委员

34、会 每500-700户设一处,每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其位置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宜与文化活动站合并布置。 2、社区管理机构 其功能相当于物业管理机构,每0.7-1.5万人设一处,每处建筑面积100-12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社区或独立的居住组团应设一处,宜结合居委会设置。 3、社区服务中心 其功能是为社区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每个街道办事处设一处,每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宜与街道办事处合建。 第三十五条:市政公用设施 1、公共厕所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2、开闭所 1.2-2.0万户设一所,宜独立设置。 3、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宜

35、大于70米,宜采用分类收集。 4、公交首末站 根据片区具体情况,确定两处,结合公共停车场设置。 第三十六条:行政管理及其他设施 1、街道办事处 3-5万人设一处,每处用地面积300-500平方米 2、市政管理机构 负责供电、供水、雨污水、绿化、环卫等管理与维修,宜合并设置。 3、派出所 负责户籍治安管理,3-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     第七章 绿地控制 第三十七条:规划绿地由生态绿地、公园、滨河绿带、道路绿带、基本社区绿地、街头绿地组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 第三十八条:生态绿地:规划水源保护区周边滨江滩涂。   第三十九条:公园:规划自然环境景

36、观好,市民休闲与文化活动集中的场所,规划区内有在金山公园基础上发展的金山湖公园和新规划的山泉公园、引河公园;按公园功能性质的重要性,分为市级与区级。 1、市级公园 金山湖公园为市级公园,市级公园与市级公共设施结合,成为市区居民公共活动的集中地。 2、区级公园 山泉公园、引河公园作为地区居民文化娱乐活动场所。 3、市级公园只能安置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区级公园可与地区文化娱乐设施结合。 第四十条:滨河绿带:规划区内有试办引河、运粮河与胜利河三个水系。沿水系绿带,内安排少量的市政设施,主要有垃圾中转站、公厕、泵站等,其布局及建筑形式应兼顾滨河景观设计要求进行外观设计,注意避让景观视线的中

37、心区域,宜藏不宜露。 1、试办引河:沿试办引河蓝线两侧控制30米宽的绿带; 2、运粮河:沿运粮河蓝线两侧控制30米绿带; 3、胜利河:沿胜利河蓝线两侧控制15米绿带。 第四十一条:道路绿带 规划区内现状主干道绿化较差,其余道路绿化率也普遍不足。本次规划重点放在贯通现有道路绿带和规划新建、拓宽或改造道路的绿化建设上,道路绿化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同时进行。规划主干道绿化面积不低于25%,即设置20-30米的绿带,次干道绿化面积不低于25%,支路绿化面积不低于20%。 第四十二条:街头绿地:在城市生活区公共设施与人流活动集中处布置绿地,创造绿化小环境,提高绿地的可达性,居民

38、在250米左右即可到达一处绿地,每处街头绿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第四十三条:基本社区集中绿地:按照人均1平方米配置,每片规模不小于4000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绿地率控制 各类用地绿地率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7-1:规划区绿地率控制表 用地名称 用地分类 绿地率(%) 居住区 一类居住 ≥45% 二类居住 ≥30% 公共设施 医院、疗养院 ≥40% 学校、体育场馆、机关团体、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等 ≥30%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20% 市政设施   ≥30%     第八章:人口容量控制 第四十四条:居住人口

39、容量 规划居住用地可容纳居住人口约5.45万人。 表6-1:规划区居住人口估算 用地类别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户均建筑面积(平方米) 户均人口(人/户) 人口容量(万人) 联立别墅用地 38.44 0.6 23.06 150 3.0 0.46 多层住宅用地 155.90 1.0 155.90 100 3.2 4.99 总 计 194.34   178.96     5.45     第九章:环卫设施控制 第四十五条:垃圾处理厂:按总体规划要求统一考虑,位于规划区外。 第四十六条:生活垃圾收

40、集 1、收集方式 本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应从整体观点出发,将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与全市的规划相互结合起来,改善现行垃圾集运输系统。 规划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分类(可燃物和不可燃物)袋装收集。经过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转运站送至垃圾处理厂。 2、收集设施设置 按照建设部部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3.4.2条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在建造新住宅区时,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 3、垃圾转运站 按照建设部部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3.4.2条规定,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少于100

41、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米。 第四十七条 公共厕所 按照建设部部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规定,选择建造公共厕所的地点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厕所间距和数量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1、按城镇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 2、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 3、公厕布置宜结合停车场、加油站、商业服务设施设置,每处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建筑设计力求简洁,并与所处的地区环境相适应。 4、沿街大型商业文化娱乐

42、设施应设卫生间,并应向公共开放。 5、沿街餐饮店应设卫生间,并鼓励向公众开放。   第十章:市政设施控制 第四十八条:给水规划 1、规划用水量预测 规划区用水量计算表(为最高日情况): 用地项目 用地面积(ha) 用水量指标(m3/ha.d) 用水量(m3) 居住用地 210.76 130 27398.8 公共设施用地 94.61 80 7568.8 混合功能用地 14.98 100 1498.0 道路广场用地 95.89 20 1917.8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3.59 25 339.75 绿地面积 83.20 10 83

43、2.0 水域和其他用地 196.99 —— —— 小计 710.02   39555.15 2、净水来源 水源来自金山、金西水厂。 3、输配水管网规划 (1)、规划区管网设计总规模为:63288.24 m3/日,合0.73 m3/s。 (2)、根据规划区形态分析,将主干管(输水管)敷设于金湖路上,向两侧辐射,服务于规划区;为考虑征润洲转输水量的要求,该主干管考虑的水量为:本规划区域水量+征润洲转输水量,管径不宜小于DN1200。 (3)、规划区的管网布局结构采用环状网结构,主(输水)次(配水)分明,主(输水)管管径为DN1200,次管管径为DN200~DN400。

44、 (4)、结合规划道路骨架的实施,分期分批实施规划的给水工程管道。 (5)、在室外给水管道上设置消火栓,消火栓之间距离不得大于120米。 (6)、给水压力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0.28MPa的要求。 3、全市性给水设施规划 (1)、征润州取水口:设计取水规模——最高日取水量60万m3,规划原址保留利用该取水口及浑水厂,浑水厂占地1.2ha。征润州取水口设一、二级取水口,规划措施如下: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所有村庄必须拆迁(包括六号圩、征润州八组、十三号圩部分村庄),将一级保护区建成水源保护生态湿地。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即在规划防洪堤外的企业需要整改,主要有润州渡口船舶修造厂、镇扬汽渡、

45、润州区人武部仓库、镇江船厂,对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实行雨、污水分流,将工业污水、废水收集后集中处理,禁止将厂区内工业污水、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2)、净水厂:金西水厂设计净水能力为30万m3/日,金山水厂净水设备废除,重新设计建设,并使之规模(分期实施,最终形成)达到30万m3/日,使金山、金西两水厂的总净水能力达到60万m3/日,与征润州取水口规模一致,满足全市的城市化发展要求。 金山水厂原址改扩建,占地调整为7.0ha,金西水厂增建金山水厂、金西水厂冲洗水处理设施,同时,为进一步考虑金西水厂的远景发展可能,为金西水厂留出发展备用地,占地调整为8.0ha,控制金西水厂周边道路合围

46、而成的地块作为远景金西水厂的总用地,为14.3ha。 (3)、供(浑)水干管:由于金山、金西水厂规划净水量均为 30万m3/日,以3DN1200管道向市区供水(出厂流速1.23m/s),敷设位置见图。 浑水厂至金山水厂、金西水厂的浑水管均采用2DN1200。 金山水厂、金西水厂的冲洗污水集中在金西水厂进行浓缩处理,处理污泥外运,处理水作为中水用于绿化或金山湖补水之用,总流量约5万m3/日。   第四十九条:天然气规划 1、天然气用量预测 天然气负荷,包括居民生活用气量、公共建筑用气量、工业企业用气量,以及未预见用气量。 居民生活用气量预测:用气指标取2200MJ/人.年

47、规划总人口为5.0万人,则用气量为:50000人x2200 MJ/人.年=1.1x108 MJ/年。 公共建筑用气量及未预见用气量按居民生活用气量30%计(目前,镇江市的比例为20%强,随着服务业的发展以及金山湖的性质,取比例:30%)。 规划区年均用气量为:1.1 x108 MJx1.3=1.43x108MJ,以天然气低热值33.5MJ/ m3计算,合4.27 x106 m3/年。 2、天然气来源 规划区天然气取自润州路、长江路、中山北路中压管。 3、管网规模、等级和调压站规划 燃气不均匀系数取:KmxKdxKh=3.5,则管网设计总规模为: 1706 m3/时(最高时)。

48、规划区采用中、低压二级管网系统,中压、低压管网以调压站联系,每座调压站的服务半径以500米计,规划区共需调压站6座。 4、管网结构规划 规划区的中压、低压管网布局结构采用环状网结构,中压管管径为DN200~DN300,低压管根据需要,从调压站辐射出去,沿市政道路或小区道路敷设。   第五十条:雨水排水规划 1、雨水设计流量计算 雨水设计流量计算公式 Q=ψ* F*q Q—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a) ψ—径流系数,取综合径流系数:0.4~0.65 F—汇水面积(ha) (2)设计暴雨强度公式 采用镇江市暴雨强度公式: q一暴雨强度(升

49、/秒.公顷); t1一集水时间(分钟),取10分钟; P一设计重现期,取2年(本规划区基本上属于圩区)。 2、雨水管网规划 (1)、汛期雨水主要通过泵站提升后排入水体,管道的最终排向是排水泵站。排水管道从每座雨水泵站辐射而出,分布在其汇水区域,分片收集雨水。 (2)、规划区内部排水采用管道排水,管道直径在d400~d2000之间,雨水管道布置在道路下。 3、雨水泵站规划 规划雨水泵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模(m3/s) (排涝模数) 服务面 积(ha) 规划用地 面积(ha) 备注 1 金江乡 14.0(5.7) 246 0.84 规划区内 2

50、 王家港 11.0(6.1) 180 0.66 规划区内 3 江南 新村 4.0 160 现状用地 范围0.28 规划区内( 主要为水体) 4 金山村 7.6(6.9) 110 0.54 规划区外 5 总计 36.6 706 2.32     第五十一条:污水排水规划 1、污水排水量 污水排水量取给水量的85%,:39555.15m3/日x0.85=33621.88万m3/天。 2、污水排放方向 规划区内沿金湖路规划一道d1200污水主干管(服务范围为南徐新城),是规划区内除湖东局部地区的污水集水线,污水就近排入该污水主干管,湖东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