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室外水泥砂浆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2.1 总则 2.1.1 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的外墙抹水泥砂浆工程。 2.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G0162-20
2、02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法(ISO法)》 2.2 术语、符号 2.2.1 术语: 1 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 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
3、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致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5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7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8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9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0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11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
4、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12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2.2 符号: 采用国家通用符号。 2.3 基本规定 2.3.1 基本规定: 13 设计 1) 抹灰工程应有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相关各单位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记录。 14 材料 3)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4)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5) 现场配制
5、的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6)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15 施工 7) 在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8)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工序交接”检验。 9)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管理。 11) 施工完成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
6、净。 1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2.3.2 质量要求: 16 普通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线应清晰。 17 高级抹灰:表面光滑、颜色均匀,无抹痕、线角及灰线平直方正、分格线清晰美观。 2.4 施工准备 2.4.1 技术准备: 18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完成。 19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完成。 2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完成,经审核批准并已完成交底工作。 21 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已完成。
7、2.4.2 材料要求: 22 水泥: 宜采用普通水泥或硅酸盐水泥,彩色抹灰宜采用白色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宜采用32.5级以上颜色一致、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 水泥进厂需对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日期等进行外观检查,同时验收合格证。 23 砂: 宜采用平均粒径0.35-0.5mm的中砂,在使用前应根据使用要求过筛,筛好后保持洁净。 24 磨细石灰粉: 其细度过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小于3d。 浸泡方法:提前备好大容器,均匀
8、地往容器中撒一层生石灰粉,浇一层水,然后再撒一层,再浇一层水,依次进行,当达到容器的2/3时,将容器内放满水,使之熟化。 25 石灰膏: 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时,用筛网过滤,贮存在沉淀池中,使其充分熟化。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它杂质。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要加以保护,防止其干燥、冻结和污染。 26 掺加材料: 当使用胶粘剂或外加剂时,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2.4.3 主要机具: 27 砂浆搅拌机:可根据现场使用情况选择强制式或小型鼓筒砼搅拌机等。 28 手推车:室内抹灰时采用窄式卧斗或翻斗式,室外可根据使用情况选择窄式或普通式斗车。手推车宜采用胶胎轮或充气胶胎轮,
9、不宜采用硬质胎轮。 29 施工工具:铁锹、筛子、水桶(大小)、灰槽、灰勺、刮杠(大2.5m,中1.5m)、靠尺板、线坠、钢卷尺(标、验*)、方尺(标、验*)托灰板、铁抹子、木抹子、塑料抹子、八字靠尺、方口尺(标、验*)、阴阳角抹子、长舌铁抹子、金属水平尺(标、验*)、捋角器、软水管、长毛刷、鸡腿刷、钢丝刷、笤帚、喷壶、小线、钻子(尖、扁)、粉线袋、铁锤、钳子、钉子、托线板等。 *标:指检验合格后进行的标识。验:指量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2.4.4 作业条件: 30 主体结构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理、设计单位)检验合格并已验收。 31 抹灰前应检查门窗框安装
10、位置是否正确,需埋设的接线盒、电箱、管线、管道套管是否固定牢固。连接处缝隙应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若缝隙较大时,应在砂浆中掺少量麻刀嵌塞,将其填塞密实。 32 将砼过梁、梁垫、圈梁、砼柱、梁等表面凸出部分剔平,将蜂窝、麻面、露筋、疏松部分剔到实处,用胶粘性素水泥浆或界面剂涂刷表面。然后用1:3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平。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应堵严,窗台砖补齐,墙与楼板、梁底等交接处应用斜砖砌严补齐。 33 配电箱、消火栓等背后裸露部分应加钉铅丝网固定好,可涂刷一层界面剂,铅丝网与最小边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0cm。 34 对抹灰基层表面的油渍、灰尘、污垢等清除干净。
11、35 抹灰前屋面防水最好是提前完成,如没完成防水及上一层地面需进行抹灰时,必须有防水措施。 36 抹灰前应熟悉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文件,制定方案,做好样板间,经检验达到要求标准后方可正式施工。 37 外墙抹灰施工要提前按安全操作规范搭好外架子。架子离墙20cm--25cm以利于操作。为保证减少抹灰接槎,使抹灰面平整,外架宜铺设三步板,以满足施工要求。为保证抹灰不出现接缝和色差,严禁使用单排架子,同时不得在墙面上预留临时孔洞等。 38 抹灰开始前应对建筑整体进行表面垂直、平整度检查,在建筑物的大角两面、阳台、窗台、镟脸等两侧吊垂直弹出抹灰层控制线,以做为抹灰的依据。 2.5 材料和质量要
12、点 2.5.1 材料关键要求: 39 水泥:使用前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 砂:颗粒坚硬,不含有机有害物质,含泥量不大于3%。 41 石灰膏:质地洁白、细腻,不含未熟化颗粒及其它杂质。 42 胶粘剂:应符合环保要求。 43 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2.5.2 技术关键要求: 44 冬期施工温度最低不低于5℃。 45 抹灰前基层处理,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6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
13、0mm(做法同石灰砂浆抹灰做法)。 47 当施工砂浆采用外加剂时,应符合设计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 质量关键: 48 注意防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 13) 基体表面要认真清理干净,浇水湿润。 14) 基体表面光滑的要进行毛化处理。 15) 准确控制各抹灰层的厚度,防止一次抹灰过厚。 16) 大面积抹灰应分格,防止砂浆收缩,造成开裂。 17) 加强养护。 49 注意防止阳台、雨罩、窗台等抹灰面水平和垂直方向出现不一致。 18) 抹灰前拉通线,吊垂直线检查调整,确定抹灰层厚度。 19) 抹灰时在阳台、雨罩、窗口、柱垛等处水平和垂直方向拉通线找平、找正套方。 5
14、0 注意防止抹灰面不平整,阴阳角不方正、不垂直。 1) 抹灰前应认真对整个抹灰部位进行测量,确定抹灰总厚度,对坑凹不平的应分层补平。 2) 抹阴阳角时要充筋,并使用专用工具操作以控制其方正。 2.5.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51 参加施工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淋制石灰人员要带防护眼镜。 52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学员不得独立操作。 53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5.5 环境关键要求: 54 淋制石灰产生的灰渣不得随意消纳。 55 施工用砂要集中堆放并采取苫盖措施,筛砂时要避开
15、大风天。 56 施工污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2.6 施工工艺 2.6.1 工艺流程: 墙面基层清理、浇水湿润 → 堵门窗口缝及脚手眼、孔洞 → 吊垂直、套方、找规矩、抹灰饼、充筋 → 抹底层灰、中层灰 → 嵌分格条 抹面层灰 → 抹滴水线 起分格条 → 养护 2.6.2 操作工艺: 57 墙面基层清理、浇水湿润 20) 砖墙基层处理: 将墙面上残存的砂浆、舌头灰剔除干净,污垢、灰尘等清理干净,用清水冲洗墙面,将砖缝中的浮砂、尘土冲掉,并将墙面均匀湿润。 a) 砼墙基层处理: 因砼墙面在结构施工时大都使用脱膜隔离剂,表面比较光滑,故应将其表面进行处理,其
16、方法:采用脱污剂将墙面的油污脱除干净,晾干后采用机械喷涂或笤帚涂刷一层薄的胶粘性水泥浆或涂刷一层混凝土界面剂,使其凝固在光滑的基层上,以增加抹灰层与基层的附着力,不出现空鼓开裂。再一种方法可采用将其表面用尖钻子均匀剔成麻面,使其表面粗糙不平,然后浇水湿润。 b) 加气砼墙基层处理: 加气砼砌体其本身强度较低,孔隙率较大,在抹灰前应对松动及灰浆不饱满的拼缝或梁、板下的顶头缝,用砂浆填塞密实。将墙面凸出部分或舌头灰剔凿平整,并将缺棱掉角、坑凹不平和设备管线槽、洞等同时用砂浆整修密实、平顺。用托线板检查墙面垂直偏差及平整度,根据要求将墙面抹灰基层处理到位,然后喷水湿润。 58 堵门窗口缝及脚手
17、眼、孔洞等: 堵缝工作要作为一道工序安排专人负责,门窗框安装位置准确牢固,用1:3水泥砂浆将缝隙塞严。堵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时,应将洞内杂物、灰尘等物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然后用砖将其补齐砌严。 59 吊垂直、套方、找规矩、做灰饼、充筋: 根据建筑高度确定放线方法,高层建筑可利用墙大角、门窗口两边,用经纬仪打直线找垂直。多层建筑时,可从顶层用大线坠吊垂直,绷铁丝找规矩,横向水平线可依据楼层标高或施工+50cm线为水平基准线进行交圈控制,然后按抹灰操作层抹灰饼,做灰饼时应注意横竖交圈,以便操作。每层抹灰时则以灰饼做基准充筋,使其保证横平竖直。 60 抹底层灰、中层灰: 根据不同的基体,抹底
18、层灰前可刷一道胶粘性水泥浆,然后抹1:3水泥砂浆(加气混凝土墙应抹1:1:6混合砂浆),每层厚度控制在5-7mm为宜。分层抹灰抹与充筋平时用木杠刮平找直,木抹搓毛,每层抹灰不宜跟的太紧,以防收缩影响质量。 61 弹线分格、嵌分格条: 根据图纸要求弹线分格、粘分格条。分格条宜采用红松制作,粘前应用水充分浸透。粘时在条两侧用素水泥浆抹成45º八字坡形。粘分格条时注意竖条应粘在所弹立线的同一侧,防止左右乱粘,出现分格不均匀。条粘好后待底层呈七八成干后可抹面层灰。 62 抹面层灰、起分格条: 待底灰呈七八成干时开始抹面层灰,将底灰墙面浇水均匀湿润,先刮一层薄薄的素水泥浆,随即抹罩面灰与分格条平
19、并用木杠横竖刮平,木抹子搓毛,铁抹子溜光、压实。待其表面无明水时,用软毛刷蘸水垂直于地面向同一方向轻刷一遍,以保证面层灰颜色一致,避免出现收缩裂缝,随后将分格条起出,待灰层干后,用素水泥膏将缝勾好。难起的分格条不要硬起,防止棱角损坏,待灰层干透后补起,并补勾缝。 63 抹滴水线: 在抹檐口、窗台、窗眉、阳台、雨蓬、压顶和突出墙面的腰线以及装饰凸线时,应将其上面作成向外的流水坡度,严禁出现倒坡。下面做滴水线(槽)。窗台上面的抹灰层应深入窗框下坎裁口内,堵塞密实,流水坡度及滴水线(槽)距外表面不小于4cm,滴水线深度和宽度一般不小于10mm,并应保证其流水坡度方向正确,做法见图2.6.2。
20、 抹滴水线(槽)应先抹立面,后抹顶面,再抹底面。分格条在底面灰层抹好后即可拆除。采用“隔夜”拆条法时,需待抹灰砂浆达到适当强度后方可拆除。 64 养护: 水泥砂浆抹灰常温24小时后应喷水养护。冬期施工要有保温措施。 2.7 质量标准 2.7.1 主控项目: 65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要求:抹灰前基层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6 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求:材料复验要由监理或相关单位负责见证取样,并签字认
21、可。配制砂浆时应使用相应的量器,不得估配或采用经验配制法配置。对配制使用的量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67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要求:操作时严格按规范和工艺标准操作。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7.2 一般项目 68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c)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
22、验要求:抹灰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手模检查。 69 抹灰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要求:施工时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标准执行。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0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要求:面层灰完成后,随将分格条起出,然后用水泥膏勾缝,当时难起出的分格条,待灰层干透再起,并补勾格缝。分格条使用前应充分用水泡透。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1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
23、不应小于10mm,滴水槽应用红松只做,使用前应用水充分泡透。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7.2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7.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测 4 分隔条(缝)直线度 3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24、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2 拉5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2.8 成品保护 1.对已完成的抹灰工程应采取隔离、封闭或看护等措施加以保护。 2.抹灰前应将木制门、窗口用铁皮、木板或木架进行保护,塑钢或金属门、窗口用贴膜或胶带贴严加以保护。抹完灰后要对已完工的墙面及门窗口加以清洁保护,如门窗口原保护层面有损坏的要及时修补确保完整直至竣工交验。 3. 在施工过程中,搬运材料、机具以及使用手推车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碰、撞、磕划墙面、门、窗口等。后期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蹬踩门、窗口、窗台,以防损坏棱角。 4. 抹灰时对预埋件、线槽、盒、通风篦子、预留孔洞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施工
25、时灰浆漏入堵塞。 5. 拆除脚手架、跳板、高马凳时要加倍小心,轻拿轻放,集中堆放整齐,以免撞坏门、窗口、墙面或棱角等。 6. 当抹灰层未充分凝结硬化前,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不受损伤和有足够的强度。 7. 施工时不得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拌合灰浆,对休息平台、地面和楼梯踏步要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搬运材料或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8. 根据温度情况,加强养护。 2.9 安全环保措施 2.9.1 安全措施: 73 搭设抹灰用高大架子必须有设计和施工方案,参加搭架子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四级以上),影响安全施工时,禁止高空作
26、业。 3. 高空作业衣着要轻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上班。 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拆动应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加固后拆动。 5.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禁止人员随同运料吊篮、吊盘上下。 6. 对安全帽、完全网、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7. 高大架子必须经相关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2.9.2 环保措施: 1. 使用现场搅拌站时,应设置施工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污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需要向施工区外排放时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外排。 2. 施工垃圾要集中堆放,严禁将垃圾随意堆放或
27、抛撒。施工垃圾应由合格消纳单位组织消纳,严禁随意消纳。 3. 大风天严禁筛制砂料、石灰等材料。 4. 砂子、石灰、散装水泥要封闭或苫盖集中存放,不得露天存放。 5. 清理现场时,严禁将垃圾杂物从窗口、洞口、阳台等处采取抛撒运输方式,以防止造成粉尘污染。 6. 施工现场应设立合格的卫生环保设施,严禁随处大小便。 7. 施工现场使用或维修机械时,应有防滴漏油措施,严禁将机油滴漏于地表,造成土壤污染。清修机械时,废弃的棉丝(布)等应集中回收,严禁随意丢弃或燃烧处理。 2.10 质量记录 2.10.1 附加说明: 1. 按照国家新颁布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
28、在施工中应实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2.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验收必须合格。 3. 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4. 施工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大措施,因此施工过程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控制管理。 2.10.2 质量记录: 1. 抹灰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进厂材料复验记录。 3. 工序交接检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工程检验批检验记录。 6. 分项工程检验记录。 7. 单位工程检验记录。 8. 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9. 施工记录。 10.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