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推直选换届选举方案 玉河路社区党总支“公推直选”镇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河西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并提请玉河路社区党总支党员大会通过。 一、本次选举在镇党委领导下,由玉河路社区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报请镇党委批准,玉河路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中共河西堡镇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11名,其中差额2名,应选9名。 三、选举办法。采取“公推直选”。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四、候选人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
2、五、选票有效或无效确认。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在正式选举中,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不赞成的画“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六、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应在选举前提名表决,负责选票的清理、统计和汇总,并填写好选举结果报告单。选1 举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七、实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除符合下列七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长期外出务工或经商,本人明确表示不能返回参加选举的;二是劳务输转等原因出国半年以上未归的;三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不能自理的;四是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五是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六是党员因触犯刑律被宣判拘役、管制和正在服刑期间(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尚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七是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选举才能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八、候选人必须获得过半数投票,方能当选。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