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方案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 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和省交通运输厅驻陇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但是,进入4月份以来,省内其它市县连续发生了5起较大以上事故,其中有两起为道路交通事故、一起是隧道建设项目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高发的势头,省政府决定集中50天时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按照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
2、(甘交安监201123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杜绝特、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各项考核指标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二、活动内容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把源头关,从根本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车辆,重点打击利用面包车、小轿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进一步加大对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经营团伙。水
3、上交通管理部门要杜绝“三无”船舶以及渔船、农用船舶、货运船舶非法载客,严禁超载、非客船载客和客货混装;严厉查处辖区境内采砂船舶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重点渡口、旅游风景区的水上安全要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认真解决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禁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二)紧把源头,排查隐患,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4、要结合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严把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关,坚决遏制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要对全市所有客运企业、客运驾驶员、客运车站、旅游包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源头管理职责,加强客运班线管理,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对企业营运的车辆进行定期审验,对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参与运营。所有客运站场严格实行车辆进出站的安全例检制度,坚持车辆安检合格报班制度,把好车辆进出车站的安全审核关,进一步加大“三品”查堵力度,切实做到“五不出站”。同时,督促客运企业加大对客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
5、培训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客货运站场安全门检系统、x光机行包检测仪和gps监控平台的配备,继续推广gps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管,严防公路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工程安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拌合楼、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核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认真落实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违法违规施工、
6、习惯性违章和“三违”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要高度关注和严密排查重点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把防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施工“防、抢、撤”等应急措施。要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安全主体责任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关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制度,严格审核,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考核制度,将道路
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生产等作为重点进行考核。要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档案,制定危险货物运输抽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岗位责任制、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监控和科学管理,督促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和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并作为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海事部门要严禁船舶在库区等封闭型水域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个体船舶以“挂靠”的方式从事危险品运输。并要求渡船在载运危险品车辆时必须严格执行“内河汽车渡船在载运危险品时不得载运普通旅客”的规定。各运输企业要
8、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定期对车辆、船舶进行检修保养,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紧急动员起来,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制定的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1日-5月18日)。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省
9、交通运输厅驻陇南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集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规范和管理规范,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技术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作业场所的生产条件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逐条记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9日-5月25日)。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驻陇南各单位在这一阶段内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重点危险品运输、道路与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彻底整治超限超载行为
10、;整治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集中整治车站、码头、货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期间,省公路局、运管局、水运局、省交通质监站和高速公路管理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形成检查组,对行业内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 (四)依法处理阶段(5月26日-5月31日)。集中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理工作。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要坚决取缔;对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要按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隐患不进行
11、整治的,要吊销执照;对因隐患治理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不但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连带追究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近期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调查处理,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3日)。集中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省厅驻陇各单位要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
12、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采取果断措施,强力推进。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省厅驻陇各单位要针对各自的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行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局将把这次行动的开展情况列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迅速部署,立即行动。本次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期50天,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抓落实,针对行动各个阶段不同工作任务,组织人员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取得实效。 (三)深
13、入排查,边查边改。在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单位自查和行业管理单位检查工作,市局将适时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深入车站、码头、客运车辆、船舶和施工现场,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梳理归类,及时整改到位,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不断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给予曝光。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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