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水上运输监察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镇水上交通运输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航运企业、通航水域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从事内河交通运输生产的从业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水上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督查形式 专项行动的时间从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止,企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
2、展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和我镇和区交通局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要与专项整治结合,要与落实企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相结合,要与已部署开展的第二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的督查工作力度。 四、督查重点内容 各企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1、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4、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开展安
3、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6、防范洪水、台风、浓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应急处置预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8、航运企业经营资质的保持情况,运输船舶的安全性能及船员持证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精神,充分认识督查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拟定专项行动方案,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总结分析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企
4、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职责,充分负起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企业单位要根据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期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整而不乱,治而有效。 4、抓好重点、各负其责。各航运企业要加强所属运输船舶、运输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船舶适航,船员持证上岗,对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各村(居)、镇船管站要切实负起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责任,制止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恶劣气候时期要派人在渡口检查监督,制止违章行为。 5、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企业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专项行动工作创良好环境。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务必于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我镇船管站。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