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备案制竣工验收方案(精) 第一篇:工程备案制竣工验收方案(精)工程备案制竣工验收方案 一、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查竣工验收条件: (一)、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量的检查、确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质量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
2、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文件和试验、检测资料上签字认可。 (三)、监理单位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单、联系单等设计有关文件进行检查确认: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实施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变更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形成的设计文件资料根据设计合同、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平行检查,确认文件符合规定,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四)、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等级的核定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
3、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并应在此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协助建设单位查阅工程项目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工程项目全过程档案资料包括: 1、建设单位施工前期资料(项目审批、受监及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有关合同等) 2、施工阶段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档案资料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出具的整改问题的消号情况 (六)、配合建设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质量、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加尼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质量、为建设单位及时支付工程款提供
4、依据,建设单位载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七)、监理单位已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的责任: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已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的责任年限、范围、内容和权限。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整改完成报验单消号。 二、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条件: (一)、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
5、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申领: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日期。 三、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
6、验收的实施 (一)、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验收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
7、做出评价,各方签名并加盖公章)。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核查,并在核查意见栏签署意见,在核查人栏内签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结论栏内签名。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总监理工程师在结论栏签字。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结论栏签字。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维修。 四、竣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
8、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 五、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意见栏”监理意见一栏中填写对工程质量验收的意见,并填上工程核定质量等级,填写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企业公章。 第二篇:竣工备案制验收竣工备案制验收 1作业目的 施工单位按照承建合同规定的承建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已全部建成并自验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经甲方召集的验收部门实地验收通过,这个现场的最后一个施工环节称之为竣工验收。竣工验
9、收常规分竣工预验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竣工预验虽然不是法定的程序,但为了使正式验收能一次顺利通过,建设各方都有意愿并且认为在正式验收之前举行一次模拟性的竣工预验是十分必须的。 2作业依据 XX县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法 3岗位职责 主管岗位总经理。主持正式验收。 主办岗位工程部经理。主持竣工预验。 协办岗位现场工程师。具体落实预验和正式验收的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整改和返修质量。 4紧前工作条件 4.1竣工预验前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以栋号负责人、工程处、公司三级逐级组织自验,并具有定性定量的自验记录。发现问题,当即安排修理完成
10、。 (2)整理施工资料,按政府有关档案归档要求分类装订成册。 (3)清退场地,腾退拆除验收范围的工料临时设施,清理现场,做到窗明、地净、料清。 (4)向甲方提交申请竣工预验的书面报告。 4.2竣工预验前监理单位的准备工作 (1)监理单位必须集中时间深入现场,按施工发包合同范围和施工图逐项核对是否有缺漏项目,特别要注意施工单位为抢进度而故意将一些装饰项目、安装项目漏项或甩项不做。发现这类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立即签发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尽量避免将这些问题集中到正式验收时提出。通过深入现场的巡查,对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2)全面检查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正确性,提出整改意见
11、。 4.3竣工预验前甲方的准备工作 (1)组建验收组。当工程临近竣工阶段时,由总经理任组长,工程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召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上级技术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组建验收组。 (2)对照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检查甲方自身的配合责任是否均已落实到位。如甲供设备是否配齐到位;相关的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是否均已提交施工单位;在设备总装前督促施工单位是否已作单机性能测试,应由甲方提供调试使用的电源、水源、燃料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已落实今后使用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跟班熟悉设备情况;是否已落实进口设备制造商按时到现场监督指导进口设备调试工作;调试方案是否已经审批同意。 (3)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预验通知
12、单后,及时对该项工程是否基本具备竣工条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书面反应。有的施工单位常以土建工程完工,设备安装完毕作为竣工标准,避而不谈应该列入竣工标准的设备联动调试工作。甲方如忽略了这一点,实际上就是使合同工期开了一个无限期的口子。由于设备空载联动调试是检验设备工艺设计质量、设备制造质量、安装质量的试金石,须经历调试方案制定、论证审批、准备、实施、签定等一系列的程序,如果调试不顺利还要分析原因,对症整改,甚至拆换。所以将调试工作列在竣工标准以外,就会降低施工单位对调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使安装方面的竣工验收实际上成了一句空话。再说调试不顺利可能产生的设备安装返工,连带损坏已经验收的土建装饰
13、表面等返修责任不易落实,质量不易保证。 5作业描述 5.1竣工预验 5.1.1参加预验的单位和工作目标 甲方主办岗位。工程部经理。必要时由总经理在场协助和指导。 甲方认为双方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可同意施工单位进入工程竣工预验阶段。验收组的各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部经理的召集下,各自分工承担以下职能: 甲方由工程部经理,工程主管参加,设计单位由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专业设计人员参加,政府质监站由土建、安装、资料等专业人员参加,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师和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加。主要根据施工图纸检查各专业专业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满足设计预定的功能指标并作出评价。负责对施工质量作出鉴定。对施工
14、资料的完整、正确、真实性作出初步评价。 5.1.2检查覆盖面:竣工预验的验收点原则上应该全面覆盖施 作业面,逐层逐间逐点地检查,并按专业分类做好整改项目的记录。 5.1.3预验整改和复查:预验整改项目由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和归 类,清单提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按专业分解到施工班组或责任人在限期内逐项整改。完毕后,应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复查。甲方、监理工程师对整改项目逐一复查整改效果,认为满意后,才与施工单位商定正式竣工验收日期。 5.2政府部门验收 (1)参加部门和工作目标: (a) (b)政府规划部门。项目组的土建工程师事先应委托测绘院进行竣工测量,取得政府劳动安全部门,由当地劳动局技监处人
15、员参加,根据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成果测绘报告书,凭此向规划部门的执法检查队申请规划竣工验收。 锅炉,电梯安全使用的可靠性通过仪器测试作出鉴定。 (c) (d)政府消防部门由当地消防局或公安局消防处技监人员参加,主要根据相关消政府交通部门,由当地公安局交通处技监人员参加,主要根据交通法规和设计防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工程的室内外消防设施的实际功能,作用范围和可靠程度作出鉴定。要求对工程的区域内道路与市政道路的衔接、停车泊位、交通标志等设施是否符合交通法规,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作出鉴定。 (e) (f)政府市政环卫部门由当地工务、环卫部门的技监人员参加,主要根据原设计政府防疫部门由当地防疫站
16、技监人员参加,主要负责对项目中设置的公共娱要求,负责对工程的内部道路及雨、污、废水排放系统是否符合验收规范作出鉴定。乐、餐饮、旅宿、医疗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条件,对有可能发生的排污、排气、噪音、烟尘、病菌,辐射等对外污染程度作出鉴定。 (g)政府资源部门包括供电、供水、供燃气、供热力、通讯等部门主要负责对衔接口以内的各专业专业安装施工质量,设备制造质量是否符合接通并网条件作出鉴定。 (2)验收的组织安排: 上述十几个单位,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人员集中在一起对工程作出各方面的鉴定,是很难安排组织的,为了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可以根据各专业完工时间的前后,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分期分批地召集有关部门人员
17、到现场进行验收。这样甲方和监理单位可以有比较充裕的时间,整理应整改项目的清单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也有比较充裕的时间逐个专业、逐个项目地整改。 5.3竣工验收 (1)甲方主办岗位:总经理。协办岗位:工程部经理。 (2)验收组成员除组长换成总经理外,其余和预验时相同。 (3)在确定的验收日期7天前,向质监站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验收报告。同时将验收日期,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监站。 (4)监理单位编制“监理总结报告”。陈述项目监理全过程及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评价。 (5)甲方收到“监理总结报告”后按时召集各验收组成员参加正式竣工验收,总经理必须到场并主持。 (6)各成
18、员单位按专业分成土建(包括单体,室外总体),安装(包括室内外设备和管线)和资料(包括a,b,c三册)三组分头验收,可以采用批量项目随机抽查,特殊项目和整改项目指定专查的办法。 (7)分组验收后应由组长召集验收评议会议,组长汇总各组意见后签署验收结论。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认为完全符合竣工标准的,验收组长在竣工验收证明上按当天日期签署“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同意验收”的意见。 认为基本符合竣工标准的,但局部有少量缺陷必须整改,验收组长在竣工验收证明上按当天日期签署“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同意验收,局部需要限期整改(下附整改清单),指定 某某单位负责整改复查”的意见。 认为不符合竣工标准的,验收组长在竣工
19、验收证明上按当天日期签署“附列整改清单,另约时间验收。”的意见。 5.4工程资料验收 工程资料验收是预验和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也是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工程资料应按a、b、c三册分类装订成册。验收组按照正确、完整、真实原则的要求,审查工程资料。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购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是否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有没有擅自涂改、伪造、事后补作和一证多用的迹象。 (2)试验、检验资料是否真实反映试验、检验按规范要求取样和制作试件,是否由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作检验和签发结论。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门类、项目齐全,是否均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都
20、有复查记录。 (4)审查竣工图是否按建发82施字50号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要求编制。 (5)对于散失的工程资料,应责成施工单位追讨补齐,确实无法补全的遗缺资料,由责任方编制说明。不准采用伪造作假,移花接木的办法拼凑搪塞遗缺资料。若此,会给日后的查询带来困难和造成各种危害。 5.5返修整改的责任范围 (1)在预验或正式验收过程中,总会发现一些质量问题,责成施工单位返修整改,施工单位应在限期内完成,并达到验收要求。其中因施工质量和成品保护失当引起返修项目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现场损失。现场损失包括对返修项目的拆除修复,设备材料更换,运杂费,连带损坏其他专业的成品修复以及工期损失,甚
21、至由此延期竣工,引起甲方使用效益损失等。 施工单位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工程部经理应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甲方对原竣工日期不于承认,重新认定竣工日期以整改完毕并通过复查之日为准。 (2)但也有一些返修整改责任不属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单位返修的同时,施工单位就会向甲方提出现场损失的索赔要求,如: (a)由于甲供材料、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在施工使用之前施工单位曾提出过异议,而甲方坚持要使用,由此造成现场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甲方视情况再向制造厂商提出索赔要求。 (b)由于设备选型不当,或工艺流程设计错误,经调试无法达到设计要求的,亦由甲方承担现场损失。甲方视具体情况再向设计单位提出索赔部分损
22、失的要求。 (c)市政、资源、建筑管理部门在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对其中属于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承担现场损失。属于设计布局不符合当时当地法规要求的整改项目,由甲方承担现场损失。对那些返修工作量大、经济损失重、作业时间长的整改项目,应具体分析其中多方面因素,对容易陷入无休止争论的问题,甲方为了尽早竣工 交付投入使用,必须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地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5.6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通过后的15天内,到质监站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篇:XX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精)XX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为服务指导广大企业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XX市
2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本指南。具体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服务内容(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项目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证明。(二环保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三公安消防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四自来水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供水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五供热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供热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六燃气公司 在
24、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燃气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七供电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八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垃圾用房(箱、绿化、挡土墙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九有线电视网络管理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十电信基础设施管理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电信基础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十一邮政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信报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二市政设施管理机构 工程竣工验收
25、合格后接收建设单位移交的已经连接市政道路的红线内道路(含市政道路,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十三教育主管部门 1、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收建设单位移交的幼儿园,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十四民政主管部门 1、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收建设单位移交的社区管理用房,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 (十五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公司 1、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接收建设单位移交的红线内道路(非市政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环卫、绿化、挡土墙、信报箱和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所有的公共停车泊位
26、等设施,并出具同意接收文件。 (十六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对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 (十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 按相关规定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各地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的服务电话及负责人员等相关信息 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内三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市建委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特殊工程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整。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区域划分,将各地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27、的服务电话及负责人员等相关信息告知如下 第四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 一、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8、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为m2,实际竣工面积为m2,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
29、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电线、电缆检测 1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本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为200年月日9。00时,地点均为现场。 三、验收人员:根据规定,我单位组
30、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配齐,验收组组长由方国强担任,具体名单另附。 四、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31、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
32、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本方案已抄送有关部门及验收组成员。 第五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建设厅建管2002259号文件关于印发“XX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
33、定”的通知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有关实际情况,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必须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若十五日内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备案资料导致延期备案,须以文件报告形式说明延期备案原因,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资料基本齐全后,备案手续将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竣工验收报告(注:表格填写完整、项目负责人与监督表上一致、各方主体盖公章、专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上应有明确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审图办初审意见、初审的整改回复及综审意见 4、如有分包的工程必须提供分包合同
34、,如总包单位无专项施工资质,分包合同必须到建管处办理鉴证手续 5、消防验收证明(注:需提供原件核对) 6、监理单位提供的竣工移交证书 7、设计、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建设、施工单位竣工总结、竣工报告 8、实体及功能性检测资料(水电测试报告、幕墙检测资料、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塑钢窗淋水试验记录、厨卫24小时浸水试验记录、屋面蓄水试验记录、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各标准层板厚复测记录、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等) 9、住宅工程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注:应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并有公司技术负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注:表格填写完整、面积要与规划竣工验收许可证一致,如有超面积部分需补交行政规费,如面积超过规划核定面积的8%,需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按规定补交行政规费) 12、项目经理及总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文件、建设方认可文件及原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证件) 13、市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 14、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提交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三、备案资料经审查完整、备案手续审批后,建设方凭介绍信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备案证书。第23页 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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