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府(威委201146号、威教发20118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教育的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订大调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调解机构,完善各项制度 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职能作用,实现“小纠纷不出校,大纠纷不出镇,疑难纠纷不出县”。 “民转刑”,越级上访和涉法诉讼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强化重点对象监控机制,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
2、和集体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中心校建立“大调解”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行政大调解办公室,主任: 明确责任,确保大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xx负责各处室开展大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信息的收集、上报,来信处理,值班安排,重大事项相互通报等工作。 xx负责来访接待,落实调解人员。 xx负责制度的建立完善,来访登记、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大调解工作档案的保管使用。每年按档案法要求归档。 xx负责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及政策解释。 xx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及政策解释。 xx负责学校基建引起的矛盾纠纷化解。镇属各校也要成立大调解工作组,校本部调解工作由杨光友牵头负责。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