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超载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根据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超限超载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实行责任倒查和重奖重罚,依法治超,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得到基本杜绝,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依法规范沙石料
2、、建筑物料等场站运输行为,严把货运车辆装载关,从源头控制超限装载行为,使全县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货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职责划分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如下: 县交通部门。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系工作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县法制部门。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县公安部门。严把车辆注册登记
3、、检验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监察部门。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县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运输管理机构治超专项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治超经费的落实。 县国土部门。对所许可的采砂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县工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规范货运源头企业、公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 县质监部门。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 县宣传部门。对治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治超的强大舆论攻势。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道路货
4、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县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配合。为切实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推动本辖区源头治超工作开展。 (二)摸查底数。治超办安排专门人员对辖区货源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对货源企业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企业档案,做到底数清楚,信息畅通,并对源头货运单位进行公示。 (三)健全制度。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月报制度、特殊案件随时报告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治超工作的各项措施,支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及相关部门的巡视工作,规范计重、开票、装载等行为,确保源头治超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管。治超办对货运源头单位、货运车辆、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要采取巡查的方式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对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运管机构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人员和车辆,落实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 (五)严明纪律。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严防发生公路“三乱”。涉路执法人员要依规执法,对在治超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执法人员素质审查和岗位培训制度,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要调离执法岗位。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