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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docx

1、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推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主线,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

2、为,全力抓好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各乡镇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条件;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重点任务

3、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建材、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尤其是非煤矿山、采石场、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率须达100%,建筑施工企业执法检查率达50%。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全面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以及职业卫生标准情况,检查内容可参照《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急检查方法》列出的10个方面60项内容。 (三)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在全面检查的基础

4、上,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的; 2、没有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3、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4、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以及没有将岗位职业病危害向从业职工进行告知的; 5、没有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 6、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7、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

5、 8、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安监站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各地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根据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又要对典型的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 2、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6月1

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安监站要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3、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仔细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有关制度;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执法年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2014年11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县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安监站在看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时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监督执法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2、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要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要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使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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