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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docx

1、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由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相应单位的年度考评指标,作为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奖、晋职晋级和岗位评聘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五条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

2、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第六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有关专业技术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第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校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校性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与安全教育;指导、督查、协调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3、各相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组织、督促相关实验室做好安全工作。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涉及的实验室和自身安全均负有责任。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十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1、各单位要严格实施实验室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4、。2、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各项预案演练和急救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第十一条安全审核各单位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验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严格审核和监管,确保其实验室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特殊资质等条件,否则不得开展相关实验。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教学、科研和生产场所各个环节(包括申购、领用、存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监督与管理,特别要加强剧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和易制爆品的管理。第十三条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主要涉及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

5、、病原微生物安全等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第十四条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各涉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获取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五条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主要涉及各类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等,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对有毒害的危险废弃物要按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转移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好无害化处理、包装和标识。学校职能部门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其进行处置,严禁

6、将实验危险废弃物违规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第十六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消除安全隐患。第十七条水电安全管理1、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2、化学类实验室原则上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如确因实验需要且无法用其它加热设备替代时,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3、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第十八条实验室内务管理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应

7、当规范、及时处置;实验结束或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第十九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管理。第四章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检查1、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2、各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第二十一条安全隐患整改学校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由设备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实验室,由保卫处、设备处会同相关单

8、位进行封门,待整改验收合格以后方可重新启用。各单位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和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重大险情应立即报警。事故所在单位应作出书面报告,报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合调查和处理。第二十三条对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附件5)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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