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官方版本)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官方版本)租赁当事人: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
2、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房屋情况1-1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第二条 租赁用途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它约定)。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3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3-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
4、分的损失。3、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3、
5、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4、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5-2
6、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6-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6-2 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
7、乙方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3、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7-1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同意
8、,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2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8-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8-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9-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