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课 拒绝犯罪 第二节 呵护青春练习》同步练习
一、选择题
据权威人士指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手段凶狠,危害严重,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据此完成第1~2题。
1.上述材料说明( )。
①青少年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 ②青少年犯罪现象比较严重 ③14岁是犯罪的年龄 ④只要过了14岁,青少年就会远离犯罪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2.导致上述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有( )。
①法律意识淡薄 ②从
2、众心理的存在 ③寻求刺激 ④盲目模仿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3.江平在回家的路上遇到歹徒抢劫。这个勇敢的少年与两个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数刀身亡。对这个问题你认为正确的做法是( )。
A.江平见义勇为很勇敢
B.江平应当赶紧躲起来,而不是冲上去
C.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要学会智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D.以上答案都不对
4.有一个团伙经常在某中学敲诈学生。“面对敲诈,你该怎么办?”有以下几种办法,你认为最合理的是( )。
A.赶快掏钱给他们,免得挨打
B.先把钱给他们,然后找人报复,再把钱要回来
C.先设法
3、稳住他们,然后找机会报警
D.英勇抗争,与他们拼了
5.2011年6月8日,陕西省凤翔县检察院为了更好预防青少年犯罪,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在全县24所初级中学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未成年人要远离违法犯罪就要( )。
①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②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③防微杜渐,纠正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④缩小活动范围,不踏入社会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二、非选择题
6.观察漫画《相见恨晚》,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相见恨晚
(1)漫画中的青少年为什么对法律知识发出“相见恨晚”的感叹,请作出合理的推测。(
4、至少两条)
(2)这幅漫画对青少年有什么启示?
7.刘某,15岁,经常旷课,玩电子游戏,顶撞老师。因难以管理,学校勒令其退学。父亲认为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就让他到一家建筑工地打工。不久,刘某嫌活太累,就背着家人整天泡网吧并结交了一些“哥们”,沾染上吸烟、喝酒、赌博的习惯。为了弄到钱,他多次持刀敲诈小学生,在一次抢劫中将一名妇女刺成重伤。被抓获后,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抢劫伤人等罪名将他判刑。
(1)刘某的上述行为中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
(2)导致刘某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3)这一案例对我们珍惜今天的生活、学会做人有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1答案:A
2答案
5、D
3解析:当受到坏人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江平敢于同歹徒搏斗的行为是令人佩服的,但他这样的做法也是非常危险的,不是最好的选择,不应与歹徒硬拼。面对不法侵害,我们应该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要学会智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答案:C
4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形式。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运用自己的智慧,采用灵活的方法,沉着应对,巧妙周旋,尽力避免自己受伤害,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报警可以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遏制和惩处,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弘扬社会正气。
答案:C
5答案:A
6答案:(1)①漫画中的青少
6、年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经过法律教育后,他认识到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于是发出“相见恨晚”的感叹。②漫画中的青少年不懂得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受到不法侵害后,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结果触犯了法律而受到了惩罚。学习了法律知识后他认识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于是发出“相见恨晚”的感叹。③漫画中的青少年不注意依法律己,总认为犯点小错误没啥,结果走上犯罪的道路。学习了法律知识后他认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当有一般违法行为时,如果不及时警觉、改正,就有可能发展为犯罪,于是发出“相见恨晚”的感
7、叹。(只要符合题意,说出两点即可)
(2)①青少年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②青少年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解析:此题运用具体案例,考查对一般违法和犯罪关系的掌握。解答时应审清材料中具体的情节,分析刘某是怎样从一般违法走向犯罪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答案:(1)赌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持刀敲诈小学生、抢劫伤人属于犯罪行为。
(2)不珍惜学习机会,自身法制观念淡薄,辨别是非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好逸恶劳,不能抵制生活中的不良诱惑。
(3)学校、家庭、社会没有依法尊重其受教育权,未履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使其辍学、打工、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未成年学生一定要珍惜美好生活,抵制生活中的各种不良诱惑,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