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甲方(存款人):_乙方(开户银行):_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甲方提出的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开立_存款账户,户名为:_,账号为:_。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所有支付结算业务。第二条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保证所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
2、)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开户资料;2按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3开户资料变更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4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5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6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7销户应交回开户登记证、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8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开户资料的变更手续或账户的撤销;9甲方自行承担因违反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及时准确办理支付结算业务;2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3及时与甲方核对账务;4因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造
3、成损失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第六条协议的解除甲方在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申请销户,乙方在为甲方在办理销户手续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乙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甲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
4、件发生之日起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三条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按照有关规定账户开立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人民银行核准后生效。第十四条其它本协议一式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