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验收监理施行细那么 3.1 总 那么 (1) 本细那么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工作。 (2) 本细那么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立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水电站根本建立工程验收规程?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建立有关规定编制。 (3) 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工程开工验收。 (4) 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根据: 1) 工程施工合同。 2) 经业主签发的工程设计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等。 3) 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 4) 业主制定的有关工程建立和验收的规定。
2、 (5) 工程验收是合同工程工程建立中的重要程序承建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赤道 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展。 (6) 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展工程经历收合格后才能进展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历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工程和进展工程结算。合同工程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建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工程开工验收。凡因承建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建承当。 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3、组织 (1) 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展。 (2) 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械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结合验收小组进展结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结合验收小组进展验收。 (3) 阶段〔中间〕验收、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工程的开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会〔或验收指导小组〕进展。验收会〔或验收指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展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3.3 工程验收的程序 (1) 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根底承建和
4、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 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经过自检认为已到达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展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会〔验收小组〕进展验收。 (3) 承建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以及质量记录、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工程验
5、收和合同工程开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 (4) 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根底互相衔接依次进展。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5) 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应按验收会〔验收小组〕的按处理完成。 (6) 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开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以前应由承建理、维护和保养直至开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满。 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 (1) 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
6、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展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展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展施工并地工序质量等级进展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度、检查内容、质量、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那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乘客单的工程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展。 (2) 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展首先必须经承建“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展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那么在现场立即进展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
7、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 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根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考验进展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施行细那么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 (4) 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三级〞质检人员进展验收和质量评定。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展一次。未经历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
8、处理〔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进展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那么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5)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 根底验收参见根底验收监理施行细那么。 2) 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展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那么组织结合验收小组进展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9、 (6) 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 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那么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8) 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3.5 分部工程验收 (1)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工程及合同工程工程开工〔交工〕验收的根底。分部工程验收应具
10、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当合同工程施工到达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展阶段〔中间〕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结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 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根底上按有关规程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 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 分部工程的开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 2) 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 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 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 承建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
11、的资料。 6) 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 7) 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和资料。 (4) 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 施工根据。 3) 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施工进度等。 4)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 5) 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 完工工程量。 7) 尾工工程。 (5) 承建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编写
12、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施工和全部验收资料。 (6) 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结合验收组进展现场检查并主持进展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 结合验收组进展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 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 各项施工记录是否民实际情况相符。 4) 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作为阶段验收、工程和开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9
13、 对分部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及监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进展归档。 3.6 阶段〔中间〕验收 (1) 当合同施工工程到达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展阶段〔中间〕验收。 (2) 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会〔或验收指导小组〕进展。验收会〔或指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3) 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资料。 1) 阶段验收申请。 2) 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 待验收工程的施工〔包括施工大事记〕。 4) 已完、未完的工程量。 5) 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
14、检查记录。 6) 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 业主或监理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 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 阶段〔中间〕验收会〔小组〕由业主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 1) 听取承建、设计、监理、消费〔使用〕的工作汇报。 2) 审查验收、资料。 3) 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相貌。 4) 检查待建工程的方案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 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 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限进展处理。 7) 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
15、 (6) 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各1份处其余6份暂存承建作为工程和开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右干份由业主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和有关部门。 3.7 工程验收 (1) 当某工程在合同开工前已经完建能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交投入运行时应进展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照与维护或提早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2) 申请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该工程已按合同、设计图纸的要求根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 2) 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平安可靠符合设计和要求。 3) 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
16、正常观测。 4) 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平安运行。 5) 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6) 消费〔使用〕已作好接收、运行准备。 7) 有关验收的、资料齐全。 (3) 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应向业主和监理机构提交工程验收申请同时提交以下验收资料。 1) 施工。 2) 开工图纸和设计。 3) 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试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 4) 隐蔽工程、分部輚中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5) 质量与平安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 6) 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7) 业主或监理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 经业主及监理
17、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会〔指导小组〕进展。 (5) 工程验收由业主组织并主持验收会〔指导小组〕进展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 (6) 工程验收成果为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作为合同工程开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假设干份由业主分送参加验收 有关和有关部门。 3.8 合同工程开工验收 (1) 当合同工程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和施工合同要求完建可以发挥工程效益并经过一个洪水的运行考验后应及时进展开工验收通过验收后应限向业主资产移交手续。 (2) 工程开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
18、的要求完建。 2) 工程经分部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和工程验收合格在质保内已及时完成剩余尾工和质量缺陷处理施工现场清理完成。 3) 各项运用的工程已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4) 工程运行已经过至少一个洪水考验库水位已经到达或根本到达正常高水位各工程运行正常。 5) 工程平安鉴定已提出工程平安鉴定并有可以平安运行的结。 6) 验收要求的各种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经监理机构及业主审查通过。 (3) 合同工程开工验收前90天工程承建应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工程开工验收申请并伴随提交或准备以下主要验收。 1) 工程施工。 2) 验收应提供及备查的资料〔见附件1〕。 3) 业主或监理根据合
19、同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 监理机构承受工程承建报送的申请验收后认为不符合开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持异议的在28天以内承建否那么在56天内完成预审预验并在通过预审预验后及送业主前段时间限组织和完成工程开工验收。 (5) 开工验收会的工作主要包括: 1) 听取工程承建、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的工作。 2) 进展现场检查验收、审查开工资料。 3) 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作出全面审查和评价。 4) 对合同工程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定。 5) 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用和运行。 6) 确定尾工工程合同完工限和缺陷责任。 7) 讨并通过合同工程开工验收鉴定书。 (6)
20、工程开工验收的成果是开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通过开工验收后由验收会签署开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和监理机构中1份外其余6份连同历次阶段、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业主。 3.9 其 他 (1) 开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按建立有关开工资料整编规定及SL223-1999?水利水电建立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 各阶段〔中间〕验收、工程验收、开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参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立工程验收规程?由承建制定并报送监理机构及业主审查确定。 (3) 本细那么未尽事宜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立工程验收规
21、程?及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验收备查资料、 一、原始资料 (1) 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查、试验资料; (2) 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3) 重要地质勘察资料〔包括岩基和钻孔录像等〕; (4) 土建工程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5) 根底灌浆处理资料; (6) 金属构造、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测定、试验原始记录; (7) 重要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 (8) 工程观测原始记录。 二、重要 (1) 上级批文和有关; (2) 工程施工合同; (3) 开工图纸和设计修改; (4) 工程、分部工程签证资料; (5)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
22、6) 各种观测控制标点的位置图和表; (7) 设备、备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 (8) 工程建立大事记和主要会议记录; (9) 重要财务和开工资料; (10) 重要咨询〔业主提供〕; (11) 水库航运、过坝、迁建赔偿、延用土地等协议或批准〔业主提供〕; (12) 工程理范地界图表〔业主提供〕; (13) 经上级批准的工程运用规划〔业主提供〕; 上述原始资料和重要在验收时供验收会〔组〕查阅;开工验收后应作为开工资料的一部分。 信息理监理施行细那么 4.1 总 那么 (1) 本细那么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理工作。 (2) 本细那么编写的根据: 1) 和部委公布
23、的有关规程、。 2) 工程建立监理合同。 3) 工程施工合同。 (3) 工程建立监理信息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立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搜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理工作。 (4) 信息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根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5) 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工程工程开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 4.2 施工其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4.2.1 业主信息 (1) 由业主提供的工程工程初步设计
24、〔或技术设计〕、各类专题、工程施工招、施工合同等。 (2) 由业主下发的有关建立理的各类“规定〞、“〞、“要求〞有关工程建立的各类方案、、、简报及其他文有关呈报事项的、批转、复等。 4.2.2 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设计变更、设计〔代〕等。 4.2.3 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发出的工程工程施工信息。 (1) 施工合同理信息。包括工程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的反应、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等。 (2) 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质量保证体系的;承建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
25、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质量平安事故处理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平安月报等。 4.2.4 由监理搜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 综合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施行细那么监理工作程序、理规章制度等。 (2) 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开工申请的、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监理工程师指、监理工作联络单等有关及。 (3) 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工程划分原材料及中间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返工、复工工程质量简报。 (4) 综合记
26、录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 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工程验收、开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 (6) 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4.3 信息流通程序 设计 业主 承建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图4-1。 监理 总监、副总监审查决策反应 监理 监理 图4-1 文字信息流通程序框图 4.4 信息搜集和传递规那么 (1)
27、 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 凡送监理的都必须经监理机构签收统一填写处理流程卡。填写工程包括:发文、名称、文和签收日。该处理单连同交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机构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的收、发应录入存档。 (3) 第一颗朵儿迥有关参建发送的〔除月报、周报等外〕按去向分成: 1) 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 2) 送往施工承建的。 3) 监理工作联络单为送往业主、设计或施工承建的非正式用于对某些部分、详细事项进展协调提请注意或要求理解、要求配合等用处。 所有正式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机构负责制、登记和发送。 (4) 各不负有信息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
28、息不能视为代表的正式传输信息。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 (5) 除合同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机构转发至承建。 (6) 除合同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外承建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7) 监理机构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后应尽快指派监理现按照程序进展审核后并将审核上报业主。 (8)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设计、业主和监理机构的四方中不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其他各方。不何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应尽快
29、报这事故情况或缺陷表报为事故类型、原因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9) 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文及各种报表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那么以及业主的规定、等的要求整理、编制。假设编制粗糙、资料不全信息不准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有权要求补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10) 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做好监理日记、现场值班记录全面搜集现场环境条件、承建资源投入〔注意各级责任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11) 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须按规定进展分类按工程信息
30、编码建档存储。已存储的信息应理有序便于检索。 4.5 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理 (1) 根据施工任务监理机构装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和计算机理员保证计算机辅助系统能发挥正常效能。 (2) 按业主有关、的要求信息员应在规定的日、时间以前把从施工现场搜集到的规定信息、内容输入建立计算机网络为指导理解情况、分析问题和决策判断提供参考资料。 (3) 为进步监理 计算机辅助理程度根据监理工作需要装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支持软件以形成监理机构的信息理网络并与建立的网络系统链接。 4.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1) 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副总〕监指导下由监理机构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助执行并承受业主的归口理、业务指导和监视。 (2) 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续应严格按照业主有关规定和监理细那么执行。 (3) 监理信息是工程建立的重要资料它的搜集、积累、整理、立卷是与工程建立同步进展必须严格防止损毁涂改、泄等不允许有虚假现象发生。 (4) 凡需要立卷、归档的各种监理信息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图像明晰、信息载体可以长保存。






